2024年10月18日9:55 来源:中国社会报 选稿:马芸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以来,在民政部的有力指导下,在上海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上海民政系统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扎实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2019年、2020年,上海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连续受到国务院通报表扬。在全国2020年度公共服务质量监测中,上海养老服务质量满意度排名全国第一。上海市民政局连续十年在上海市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
加强党的领导
完善保障和改善民生体制机制
纳入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上海市委、市政府将民政工作纳入全市发展规划全局中谋划、部署,并以市政府名义下发《上海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上海市老龄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养老服务、困境儿童关爱保障、重残养护床位建设等民政业务被纳入市委、市政府民心工程和实事项目。先后发布《上海市深化养老服务实施方案(2019—2022年)》、新一轮民心工程“为老服务便捷可及工程(2023—2025 年)”,分阶段明确养老服务发展蓝图和路线图。
完善市级议事协调机构。上海市依托市委副书记牵头的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统筹推进《上海市老龄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各项重点任务实施;依托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专门编制《上海市养老服务发展“十四五”规划》,并统筹推进养老服务领域各项重点工作;依托市委副书记牵头的上海市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工作联席会议,专门编制《上海社会组织发展“十四五”规划》,并统筹落实社会组织领域重大改革事项;依托分管副市长牵头的上海市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统筹推进全市社会救助工作;依托市政府批复成立的上海市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部门联席会议,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召集人,统筹推进上海市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大力推进法规制度体系建设。2019年以来,上海市共完成《上海市养老服务条例》《上海市慈善条例》《上海市街道办事处条例》《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9件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制定修订和废止;共完成106件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推进覆盖民政全领域的标准体系建设,发布6项上海市地方标准,完成各级标准化试点项目30个。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开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大幅度提升民生保障水平。上海市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优化低保、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2019年至今,上海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1160元,增加到每人每月1595元,增幅37.5%;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1900元,增加到每人每月2500元,增幅32%;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也分三档进行调整,增幅分别为24.2%、36.7%、45%,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将三级精神残疾人纳入范围。康复辅具社区租赁点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
增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残疾人两项补贴实现“全程网办、跨省通办”,婚姻登记实现“跨省通办”,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等政策实现“免申即享”,为老服务“一键通”场景不断拓展,智慧健康养老产品不断丰富;探索通过基本公共服务清单,明确有关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服务,2023年以来,先后发布《上海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2023年版)》《上海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2024年版)》。推进救助顾问、养老顾问、白事顾问、儿童主任、儿童督导员、康复辅助技术咨询师队伍建设;开展上海市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提高养老护理员、殡仪服务员、遗体整容师、孤残儿童护理员专业服务技能,2019年以来,上海市先后有23名选手在全国民政领域竞赛中荣获各类奖项,2024年市民政局荣获首届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组织奖一等奖;现有“上海工匠”7人。
高质量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上海市以实施市委民心工程和市政府实事项目等为抓手,强力推进“一老一小”服务快速发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增量、增能、增效,护理型床位、认知障碍照护床位、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社区助餐场所数量实现较快增长。完成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大力推进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继续织密“1(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N(家门口服务站点)”的设施网络,目前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总数达到459家;大力推进社区助餐场所建设;持续建设具有生活照料、精神慰藉、互助服务功能的乡村长者照护之家。持续推进老年认知障碍友好社区建设,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推动养老机构将专业服务延伸到家中;推进非正式照料服务,为上海市35万名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探访关爱服务;大力发展“智慧养老院”,持续建设“养老院+互联网医院”。落实养老护理员入职补贴政策,积极推进“每年培训1万名养老护理员”专项工作,上海市养老护理员持等级证率提高至79%。建成市级养老服务“云监管”平台并投入使用,开展养老服务机构信用评价;开展养老机构、长者照护之家、社区长者食堂等服务质量日常监测工作。组织实施“养老服务批次贷”担保业务,缓解养老机构融资压力;连续举办上海国际养老、辅具及康复医疗博览会,为养老产业发展搭建平台。
健全完善社会组织发展格局。截至2023年年底,上海社会组织共有17283家,其中社会团体4307家、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12349家、基金会627家。慈善捐赠趋势平稳向好,近两年社会组织接受捐赠达164亿元。完善法规政策,出台规范性文件《上海市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健全协调监管机制。深化“一网通办”改革,实现登记成立和登记后刻制印章等“1+8”事项全流程集成网办。重点推动成立一批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和“五个中心”(即国际经济中心、金融中心、贸易中心、航运中心、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社会组织,配合民政部推动长三角“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促进会成立登记,大力支持民非类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服务上海市科创中心建设。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助力优化营商环境,行业协会商会通过主动减免、降低收费和为行业争取帮扶政策等方式,减轻企业负担3亿余元。
突出问题导向
在创新中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推进社会救助和福利保障“政策找人”。上海不断加大改革创新力度,运用“铁脚板+大数据”的方式,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对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以及可以享受福利保障的市民群众,主动靠前、主动服务。如,在社会福利领域,实行老年综合津贴“免申即享”,65周岁及以上的上海市户籍老人,无需申请流程即可通过数据比对领取老年综合津贴。
高效推进政务服务“一件事”改革。近年来,上海市民政局坚持问题导向,集成政务服务事项,实施业务流程再造,实现一体化办理,提升政府履职效能。推出社会组织成立“一件事”,将登记后的刻制印章、开通银行账户、办理社保税务登记等8个事项系统集成,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后台联办”“共享互认”“一体反馈”;牵头拓展“公民身故一件事” 殡仪服务,实现殡仪馆选择、遗体接运车辆预约、告别礼厅预订等网上服务,实现殡葬服务公开化、透明化、便利化;建设全市统一的“公民婚育一件事”,整合民政、公安、卫健部门业务办理信息管理系统,群众可通过一个“入口”,实现“一窗(端)受理”;持续推进社区事务受理“一件事”,并向村(居)委会延伸,进一步为市民群众办事提供便利。
婚姻登记实现“跨省通办”。2023年6月1日起,参与全国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即可在上海市任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自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上海市累计办理跨省婚姻登记33698对,占同期本市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的17.8%。
推动建立民政部门担任遗产管理人制度。积极落实民法典赋予民政的新职能,率先探索细化民政部门担任遗产管理人制度。市民政局与市高院联合印发实施意见,对民政部门如何介入涉遗产管理人之诉作出规定;制定民政部门担任遗产管理人工作指引,推动民政部门担任遗产管理人查询无人继承遗产事项纳入居民经济状况核对机制,进一步规范各区民政局履行遗产管理人职责,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推动建立社会组织协商工作制度。2024年4月,经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市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印发《关于推进上海社会组织协商工作的意见(试行)》,引导社会组织有序增强政治参与,形成“多方意见表达、全程民主参与、协商问题解决”的社会组织协商模式。明确提出推进社会组织协商工作的11条措施,探索公共政策社会组织评估评价制度、推动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矛盾调处、促进社会组织协商与其他协商有效衔接。目前正在按照“积极稳妥、试点先行、以点带面、逐步推开”的原则,推动上海市社会组织协商工作稳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