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4日16:17 来源:上海慈善网
为表彰2018-2019年度为上海慈善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彰显乐善好施、承担社会责任的奉献精神,营造“人人可慈善”的良好氛围,上海市慈善基金会于2019年4月启动第九届“上海市慈善之星”评选活动,特邀请社会各界慈善公益人士参加本次评选活动。(推荐表下载:个人/集体)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上海市慈善基金会、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支持单位: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上海市委员会、中共上海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协办单位:上海报业集团、上海广播电视台、东方网、腾讯大申网
二、评选人数
通过各方推荐,初选出候选人及候选集体共80名,从中评选出30名第九届“上海市慈善之星”,50名第九届“上海市慈善之星”提名奖。
三、评选条件
1、第九届“上海市慈善之星”集体(行业不限)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积极依法行善,形成良好的社会影响。
(2)持续以各种有效形式支持和参与慈善事业,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孕育感人的慈善文化、传播现代慈善理念。切实帮助受助对象解决了生活、学习、工作等方面的困难。有力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的发展,在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方面等有创新实践的。
(3)长期关注社会弱势群体的需求,积极对接社会资源加以解决,创新管理模式,开拓公益资源整合平台,为现代慈善事业的创新实践作出了特别有益的尝试,并已经取得了一定社会影响力。
(4)社会慈善公益形象好,积极把慈善理念融入集体,鼓励、带领集体成员参与慈善公益事业,在行业中有较高声望,带动其它社会力量参与慈善,为推进上海慈善事业发展、实践慈善组织专业化运作作出贡献。
2、第九届“上海市慈善之星”个人(行业不限)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积极依法行善,形成良好的社会影响。
(2)持续以各种有效形式支持和参与慈善事业,自觉承担公民社会责任,用爱心感召周边人群和社会力量共同实践慈善,并切实帮助受助对象解决了生活、学习、工作等方面的困难。有力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的发展,在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方面等有创新实践的。
(3)长期关注社会弱势群体的需求,并积极对接社会资源加以解决,取得切实成效的。
(4)以创新形式聚集关注上海慈善事业的发展、传播现代慈善理念、实践慈善的专业化和跨界运作。
四、评选办法
1、上海市民及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公布的报名渠道,向各主办、支持、协办单位推荐或自荐,所有申报材料由推荐单位审核真实性后报组委会。
2、所有申报材料由评委会进行第一轮评审后,将通过东方网、新民网、腾讯大申、上海慈善网、阿基米德、“蓝天下的至爱”微信公众号和《至爱》杂志等各类媒体集中刊登候选人名单、事迹及选票,并开通投票页面,进行社会投票,并统计汇总网络、纸质选票。
3、综合社会投票结果,将对候选集体(人)进行面试考察,候选集体(人)向由评委会和媒体组成的评审团陈述自己的慈善公益理念、经历(故事)以及参评理由。
4、每个候选集体(人)的陈述时间控制在约3分钟左右。陈述形式不限,现场讲述、微电影等形式均可,也可由推荐人代为讲述。根据讲述情况由评委会讨论选出提名第九届“上海市慈善之星”的候选人/集体。
5、综合社会投票结果,经评委会评审,评定出30名第九届“上海市慈善之星”。评选结果将通过《新民晚报》、上海慈善网等媒体公示一周,接受社会监督;
6、在第九届“上海市慈善之星”评选过程中,一旦发现慈善之星申报材料与事实不符,主办方有权撤销该候选人参评第九届“上海市慈善之星”的资格。
五、申报途径
报名表下载地址:www.scf.org.cn
申报邮箱:djjcszx@scf.org.cn
咨询热线:021-64332306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