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15日10:00 来源:人民政协网 作者:骆沙鸣 选稿:丁纯醇
消除贫困是人类的共同使命,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共产党的重要使命。全国脱贫攻坚已取得了胜利,彰显了我国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今后一个阶段就是要坚决守住脱贫攻坚成果及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解决相对贫困也成为“后脱贫时代”的主攻方向,解决相对贫困的目标要求更高、对象范围更广、致贫原因更复杂、动态性更强。
今年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又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两个一百年”交汇之年,我们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的背景下思考:东部发达地区在转入乡村振兴阶段应该如何发展?西部欠发达地区如何在巩固好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迎头赶上?东西部如何协同互补,最终实现全国的乡村振兴和全民共同富裕。
相对贫困是个相对概念,是现实社会中长期存在的一种动态多维度的绝对贫困标准之上的状况。解决相对贫困和乡村振兴都是一场持久战,要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内生动力,久久为功。为此,笔者建议:
一是我国东西部地区都应加强社会组织参与治理的能力,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和相对贫困治理的作用,彰显社会组织的社会公共性和服务性。新常态下社会组织发展和参与乡村振兴、精准扶贫相得益彰,要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培育孵化机制,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模式,大力提升社会组织运作的透明性、服务性,以及参与贫困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在乡村振兴中提升社会组织的公信力、影响力。健全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项目及服务相对贫困人群的机制。
二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救助制度,完善低收入人群脱贫的制度保障,建立应对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随着时代进步和社会发展,绝对贫困已走进了历史,相对贫困对象将成为社会救助的新目标群体。要为边缘贫困户建档立卡和运用大数据监测预警,及时发现和重点帮扶。厘清社会救助制度的责任边界和准确定位,不断扩充社会救助保障范围。把乡村振兴与扶贫开发、社会保障、医疗救助、教育培训等放在一起,以共享发展的理念综合考虑,如何稳定地解决相对贫困问题与促进乡村振兴。可以适度调整以往精准扶贫政策的内容和覆盖面,将在脱贫攻坚中应用的一些福利性政策转为全体农户振兴发展的政策措施。注重改善收入分配和缩小收入差距,缓解和解决相对贫困,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三是加快城乡统筹一体化发展步伐,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增强产业发展的可持续性,激发致富增收内生动力。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要发挥好制度优势,完善治理措施。整合资源,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促进”的相对贫困治理的整体性机制。要从事后救济向事前扶贫领域延伸,在乡村振兴中打好农村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工伤保险等政策组合拳,降低农民家庭生活的脆弱性,努力消除“零就业”家庭,完善低保政策与就业政策联动机制,促进低保人员积极就业,减少个体面临的社会风险。
四是我国西部欠发达地区在巩固好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也要赶上乡村振兴直通车。要守好绿水青山,注重生态保护补偿转移性支付和产业生态化支持相结合。发挥政府的引导推动作用和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通过市场机制实现帮扶效应的最大化。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基金会、慈善机构、志愿者组织、公民个人等社会力量,改善乡村人居环境、人文环境,建立起包括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东西部协作扶贫在内的多位一体大扶贫体系向乡村振兴协同发展转移。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的产业合作、劳务输出、飞地园区、金融扶贫、文化振兴、产业扶贫、技术扶贫、信息扶贫、教育扶贫、就业扶贫、减灾扶贫、医疗扶贫等解决相对贫困的多层次、多体系的资源支撑和保障体系。
五是应当城乡统筹地综合考虑,从创新体制机制上解决和缓解相对贫困问题。建立健全社会协同扶贫机制,构建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机制。如促进养老保险制度公平发展,预防老年相对贫困的建议,建立非缴费型养老金制度,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调整养老保险制度模式与结构,统筹考虑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制度发展完善,养老保险的筹资机制、给付机制、待遇调整机制和转移解析机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层次。建立完善激励相容的现金转移支付制度(包括奖励就业的现金转移支付政策和有条件的现金转移支付政策),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完善以“鼓励劳动”为核心的正向激励机制。无劳动能力,缺乏发展能力的相对贫困人口,从优化低保制度入手,逐步建立有条件现金转移支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