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28日9:56 来源:荆楚网 作者:陈虎 选稿:丁纯醇
一件刑事案件、一个受害家庭,无不牵动着办案检察官的心;一次司法救助,给被害人一家带来创伤后的希望,给予他们继续前行的力量……记者近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检察机关持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国家乡村振兴局印发典型案例,对因案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农村家庭“应救尽救”。2022年共救助8.2万人8.4亿元,同比分别上升72.2%和36.9%。
检察机关司法救助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受刑事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实行的一种帮助性救济措施。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制度,是以“扶危济困、救急救难”为目的,是加强人权保障、实现公平正义,是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细胞之一。最高人民检察院在2022年刑事申诉检察工作要点中首次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试点建立刑事被害人补偿机制。”随后出台了《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正式确立了司法救助制度。国家司法救助,将对受到侵害但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由国家给予适当经济资助,帮助他们摆脱生活逆境,既彰显党的民生关心,又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司法的权威和公信。近年来,各地积极探索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涉法涉诉信访救助等多种形式的救助工作,解决困难群众燃眉之急,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提升了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和为民形象。
司法救助是一项民心工程,是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生动实践。为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司法救助工作效果,践行“一次救济,长期关怀”的司法救助理念,社会可加大宣传普及力度,让司法救助关照更多民生现实,纾解社会痛点,同时不断完善多元化社会保障、救助体系,形成救助合力,共同为受害者撑起一方蓝天。譬如,加大宣传力度。实行各种方式,运用多种媒介载体,向群众广泛开展司法救助政策,让更多人了解司法救助的对象、适用范围、途径等信息,增加群众对司法救助的知悉度。同时,各办案部门在办案过程中,及时告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有提请司法救助的权利,从而提高司法救助制度的知晓率;加大部门联动,缩小救助审批周期。制定相关制度,明确规定相关职能部门对司法救助审批的权限,以提高救助工作效率;增设司法救助专项经费。建议可通过财政投入、吸纳社会资金等多种途径筹措司法救助专项经费;积极探索多元化司法救助模式,加强内部各业务部门协作和外部公安、法院、司法、民政及群团组织的沟通协作,从而多渠道把握救助线索和整合各种救治资源,全方位开展救助工作,将“输血”式国家司法救助和“造血”式社会救助相结合,切实帮助“因案致贫”“因案致困”当事人解决实际困难。
另外,完善司法救助监督机制,实现司法救助公平公正。建立完善的管理和监督机制是实现司法救助制度长效、健康发展的有效保障。譬如,严格规范司法救助申请制度,明确申请方式,筑牢司法救助第一道防线;建议法院设立专门的工作部门通过调阅书面材料、实地查看等审查程序对申请执行人的司法救助进行审查,防止出现金钱救助、关系救助等虚假司法救助;建立第三人异议制度,建议执行法院在其公众服务网站对执行程序中的司法救助对象名单和救助内容进行公示,对于申请执行人的经济情况有异议的第三人可在异议期内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法院在收到异议后中止执行司法救助并调查核实,对于采用弄虚作假手段骗取司法救助的申请执行人,取消其司法救助资格并依法追究责任。
司法救助工作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工作,意义重大而深远。各地检察机关践行为民理念,扎实推进司法救助工作,关注更多困难群体,让司法救助传递司法温情,切实提升被救助群众的满意度,为建设法治中国、平安中国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