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1日9:21 来源:安徽商报 作者:刘媛媛 选稿:丁纯醇
零工市场是向灵活就业人员与用工主体提供就业服务的重要载体。近日,安徽省人社厅公布《安徽省公益性零工市场规范化建设运行指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指引(征求意见稿)》,到2025年底,安徽省将在省内建设100个左右的公益性零工市场,因地制宜建设一批零工驿站。以县(市、区)为单位,原则上常住人口达10万人的城区至少建设1个公益性零工市场。
在设置布局方面,《安徽省公益性零工市场规范化建设运行指引(征求意见稿)》提出,各地可结合辖区内零工集聚地点、零工日常流动规模、零工和用工主体需求及便利度等实际情况,以“1+N”(1个零工市场加N个零工驿站)模式建设零工市场和零工驿站。常住人口不足10万人的城区,可依托公共人力资源服务市场、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工业园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家门口”就业服务站等,或通过就近改造利用闲置建筑、搭建必要设施等方式,建设零工市场或零工驿站。
在规划功能上,《指引(征求意见稿)》提出,零工市场要具备对接洽谈、遮风避雨、防暑防寒、休息小憩、规范停车等基础功能,并落实好公共卫生、秩序维护和安全管理有关要求。零工市场室内服务场所面积原则上不低于100㎡,并分区设置综合服务区(提供求职用工登记、技能培训、劳动维权、政策咨询等服务)、零工待工区(提供劳务交易洽谈、求职用工信息发布、休息等候等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置生活服务区(提供餐饮、便利售卖、工具借用寄存等服务),统筹配备电脑、信息发布屏、桌椅等办公用品和饮水机、充电站等便民服务设施。零工驿站要满足岗位供求信息撮合、政策咨询指导等基本公共就业服务需求。
安徽省将统一公益性零工市场的建设标准。根据《指引(征求意见稿)》,利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场地资源建设零工市场的,要设立服务专区或分时分区共享设施,为零工人员和用工主体洽谈提供免费场地;新建或改造的零工市场,要明确建设(改造)、维护和服务保障等责任主体,逐步完善配套设施,更好满足零工人员和市场主体求职招聘需要。各地建成运行的零工市场或零工驿站应具有显著的统一名称标识。
《指引(征求意见稿)》还强调,优化公益性零工市场的服务供给。除了为劳动者和用工主体提供求职登记、招工用工岗位发布、职业指导、就业技培训、就业政策咨询等服务,公益性零工市场还将定期举办灵活就业人员专场招聘会,现场提供零工或长期岗位,引导零工人员根据本人意愿办理就业失业登记,帮助符合条件的人员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和接受就业帮扶服务,开展“订单式”“菜单式”等培训,定期发布零工岗位工资指导价位、市场紧缺职业(工种)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