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第十四届慈善公益奖评选活动启动
2015年9月7日15:27 来源:上海市慈善基金会浦东新区分会
浦东新区第十四届“慈善公益联合捐”慈善公益奖评选活动已正式启动。本次评选活动将通过各方推荐,初选候选人(机构)50名,并最终从中评选出10名“浦东新区慈善公益之星”,其余获慈善公益爱心奖。
本次评选活动由浦东新区慈善公益联合捐组委会主办,浦东新区慈善公益联合捐组委会办公室承办。“慈善公益奖”是浦东新区慈善公益领域最重要的奖项,也是推动浦东新区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措施。活动鼓励各相关单位积极推荐有突出事迹和典型示范作用的爱心人士和机构,以及符合条件的组织和个人申报。
一、评选条件:
(一)“慈善公益奖”参评机构条件
1.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慈善公益事业,自愿捐款捐物及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推动慈善事业公益发展,有较突出的贡献;
2.慈善公益理念融入机构文化,员工参与慈善公益事业量多面广热情高;
3.社会慈善公益形象好,履行企业公民的社会责任,在行业中有较高威望,带动同行业参与慈善;
4.在社会上传播和推广慈善公益理念效果显著。
(二)“慈善公益奖”参评个人条件
1.长期支持和参与慈善公益事业,自愿捐款捐物及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
2.在推进新区慈善公益事业发展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3.在社会上传播和推广慈善公益理念效果显著。
二、推荐办法
1、推荐形式:
①各街道、镇负责推荐本行政区域内的表彰对象,同时,将“慈善公益奖”评选表彰活动要求通报所属地的有关部门和公益组织;
②新区机关有关部门、人民团体,直属公司和公益组织推荐本行业系统表彰对象;
③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推荐;
④个人推荐与自荐。
2、推荐要求:
推荐单位或个人将以下相关资料,上报组委会办公室。
①填写推荐表格(详见附件)一式三份;
② 提交字数在1000字左右被推荐者的主要事迹材料,要求内容详实、事迹感人。
③ 提供被推荐人有效证件复印件、照片各三张;
④ 提供被推荐人有关事迹的书面证明、证书、奖状等原件的复印件。
3、报送方式:
推荐表及主要事迹书面材料请于2015年9月25日之前邮寄至联合捐组委会办公室(地址:云山路1080弄1号406室;邮编:200136;联系电话:58506389),同时将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pdcharity@163.com。
附件:
上海市慈善基金会简介
上海市慈善基金会是由上海市政协、上海市文明办和上海市民政局发起,经上海市社会团体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非营利公益组织。宗旨是:“以安老、扶幼、助学、济困为重点,依靠社会办慈善,办好慈善为社会”。自1994年5月成立以来,致力于发掘慈善资源,实施慈善救助,传播慈善理念。举办了形式多样的慈善活动,广泛动员民众和团体参与慈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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