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
沪众会字(2013)第3171号
上海市慈善基金会杨浦区分会: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上海市慈善基金会杨浦区分会(以下简称“杨浦分会”)财务报表,包括2012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2年度的业务活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杨浦分会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杨浦分会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杨浦分会201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2年度的业务活动成果和现金流量。
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
上海市慈善基金会杨浦区分会
2012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1基本情况
上海市慈善基金会(以下简称“本基金会”)为民间非营利组织,成立于1994年5月,业务范围为:募集、管理基金,资助和举办慈善公益项目,法定代表人为冯国勤。本基金会属于公募基金会,原始基金数额为4.6亿人民币。
上海市慈善基金会杨浦区分会(以下简称“本分会”)隶属于上海市慈善基金会。
2遵循会计制度的声明及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2.1遵循会计制度的声明
本分会的财务报表符合《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分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本分会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2.2编制基础
本分会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3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3.1会计制度
本分会会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3.2会计年度
本分会的会计期间采用公历制,即自日历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会计年度。
3.3记账本位币
本分会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3.4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分会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以实际成本为计价原则。各项财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量,其后如果发生减值,按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3.5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本分会对发生的外币业务,以业务发生当日的汇率(指外币市场汇价中间价,下同)将外币折算成人民币记账;期末对各种外币账户的外币余额按期末日汇率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人民币金额与原账面金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与购建固定资产有关的专用借款产生的汇兑损益,在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予以资本化、计入资产成本,属于正常业务活动期间发生的汇兑损益,则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6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分会将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列作现金等价物。
3.7短期投资核算方法
3.7.1本分会的短期投资按取得时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其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息入账。短期投资持有期间所收到的股利或利息等冲减投资成本;处置时按实际收到的价款扣除账面成本后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7.2期末本分会对短期投资按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采用单项比较法对市价低于成本的差额,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3.8坏账核算方法
本分会对坏账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期末对应收款项按账龄分析与个别辨认相结合的方法计提坏账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3.9存货核算方法
3.9.1本分会的存货主要包括材料、物资、商品等。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入账,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
3.9.2期末本分会对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单个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分项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3.10长期投资核算方法
3.10.1本分会对长期股权投资(包括股票投资和其他股权投资),按投资取得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扣除其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后的金额或有关各方协商确认的价值入账。长期股权投资凡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采用权益法核算;反之,则采用成本法核算。
3.10.2本分会对长期债权投资(包括债券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长期债券投资实际成本与债券面值的差额作为债券溢价或折价,长期债券投资按期计息,同时按直线法在债券存续期间内摊销溢价或折价,计入各期损益。
3.10.3期末本分会对长期投资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对单项投资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分项提取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3.11固定资产计价和折旧方法
本分会的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较高,为行政管理、提供服务、生产商品或者出租目的而持有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以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为原价入账,以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在不考虑减值准备的情况下,按固定资产的类别、估计的经济使用年限和预计的净残值(原价的3%)分别确定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
折旧年限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10-45 |
9.7-2.16% |
运输设备 |
8 |
12.125% |
办公、电子及其他设备 |
5-15 |
19.4-6.47% |
用于展览、教育或研究等目的的历史文物、艺术品以及其他具有文化或者历史价值并作长期或者永久保存的典藏等,属于“文物文化资产”,不计提折旧。
3.12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本分会的在建工程按工程项目分别核算,以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入账,并在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全部成本结转固定资产。与购建在建工程直接相关的借款利息支出和外币折算差额等借款费用,在工程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予以资本化,计入工程成本;在工程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计入当期损益。
3.13无形资产计价和摊销方法
本分会的无形资产是指为开展业务活动、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等。无形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在其预计使用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计入各摊销期损益。
3.14收入确认原则
3.14.1本分会对于无条件的捐赠或者政府补助,在捐赠或政府补助收到时确认收入;对于附条件的捐赠或政府补助,在取得捐赠资产或政府补助控制权时确认收入,但当存在需要偿还全部或者部分捐赠资产(或者政府补助资产时)或者相应金额的现时义务时,根据需要偿还的金额同时确认一项负债和费用。
如果资产提供者对资产的使用设置了时间限制或者(和)用途限制,则所确认的相关收入为限定性收入;除此之外的其他收入,为非限定性收入。
3.14.2本分会让渡资产使用权而发生的收入,在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基金会,且因交换交易所形成的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分会批准通过。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