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
为支持上海的慈善事业,香港汇丰银行慈善基金决定再次提供资助,用于本市就业技能培训项目,由上海市慈善教育培训中心组织所属培训基地实施。为使本项目符合捐赠方的要求,达到预期目的,做到规范操作,有序管理,特制定实施细则如下:
一、培训宗旨
配合市政府做好就业促进工作。按照市慈善基金会拾遗补缺的定位,对一些政府不资助的但又有社会需求的项目组织实施培训、帮助有就业愿望的、有劳动能力的协保失业人员、农村富余人员掌握必要的知识和技能,提高他们的择业能力,并尽可能为他们创造就业条件,以利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
二、培训对象
有本市户口的、有就业愿望的、有劳动能力的、男性50岁以下、女性45岁以下的协保、失业人员、农村富余人员。
三、报名及资助办法
1、凡符合培训对象的人员,凭:(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劳动手册及复印件,到相关培训基地报名,可享受由汇丰银行慈善基金资助的免费培训。
2、培训前需交预付款,额度为该培训项目所需培训费的50%。培训结束后,凡考试合格的,预付款全部退还。不合格的或不参加考试的,预付款一律不退还。
3、每位学员一年内只能享受一次免费培训。
四、具体要求
1、招生宣传需按照“中心”统一口径进行宣传招生,把好生源关。
2、每个培训班都要举行开学典礼,会标的统一格式为“汇丰银行慈善基金资助XXXX班开学典礼”(红底白字)。为加强宣传慈善事业普及慈善意识,每个班在开学典礼上必须播放介绍上海市慈善基金会的CD片,并结合各培训单位的要求开展入学教育。
3、个别专业由于招生人数不多,为了能让学员及时得到培训,可以合班上课。但慈善教育培训对象不得少于50%,同时也必须举行开学典礼。
4、每个培训基地必须落实一位项目负责人,每个培训班必须配备一名专职班主任,并做好培训中的有关管理工作。
5、为学员提供良好的培训环境及后勤服务,在思想上、生活上等各方面关心学员。
6、培训过程中,注意抓好典型,及时将好人好事、实现就业的典型例子上报“中心”,每个班级不少于10%。并且反映学生开学典礼培训、实习、考试等情况的不少于5张照片,反映学员就业情况的照片不少于3张,照片均提供电子版。
7、上报审核的班级资料详见资料清单。
8、培训基地应积极为学员创造就业条件、确保50%的上岗率。
9、未经“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变更培训计划。
10、培训基地不得擅自向学员乱收费。超过培训计划收费标准的项目,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中心”备案。
五、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