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18日 星期二
1.申报主体须是经政府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并具有较高社会公信度的本市社会组织;
2.申报的项目要符合我会“安老、扶幼、助学、济困”宗旨以及慈善公益项目的有关要求;
3.资助的公益项目能产生良好的社会效果,有利于增强慈善意识和动员慈善捐赠。
上海市慈善基金会是由上海市政协、上海市文明办和上海市民政局发起,经上海市社会团体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非营利公益组织。宗旨是:“以安老、扶幼、助学、济困为重点,依靠社会办慈善,办好慈善为社会”。自1994年5月成立以来,致力于发掘慈善资源,实施慈善救助,传播慈善理念。举办了形式多样的慈善活动,广泛动员民众和团体参与慈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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