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慈善
富豪“裸捐”,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
例如比尔盖茨在2008年卸任微软CEO时,就宣布他会将自己的580亿美元财产全数捐给名下的慈善基金会;还有Facebook创始人扎克伯格,在2015年女儿降生之际,宣布将99%的所持股份捐献给慈善事业,这些股份的价值达450亿美元。
每当有“裸捐”新闻爆出,在众多赞美的声音之外,也会有不少质疑:他们真的有那么慷慨和好心?
此时通常会有些“懂行”的人出来解释:这些富人把钱捐出去都是为了逃税!美国法律规定对富人征收将近一半的遗产税,把钱捐给基金会就可以逃税,基金会是自己的,还能把钱留给孩子!
貌似很有道理,果真如此吗?
如果这些富豪真的是为了躲避遗产税,那么他们应该对减免遗产税的政策鼓掌欢迎。可事实上,他们坚决反对这么干。
2001年小布什政府上台时,为了刺激经济,提出要减免遗产税。这项政策最大的受益人无疑是美国顶级富翁,但他们却成了最强有力的反对者。120名顶级富翁联名在《纽约时报》上刊登广告:“Please tax us(请对我们征税)!”要求国会继续保留遗产税。
沃伦·巴菲特、比尔·盖茨的父亲等都是强烈抵制免税政策的急先锋。巴菲特更是义正辞严道:“这是绝对愚蠢的做法。废除了遗产税,将使国家出现财富贵族,意味着某些人将根据世袭而不是根据才干来掌握国家资源。”
再以比尔·盖茨为例,2006年11月29日,盖茨基金会在官方网站上发布了声明,称“我们将在比尔及梅琳达逝世后的50年内用完全部资金。”这是盖茨基金会对全世界的承诺。因此要说他借助慈善把钱留给子孙后代恐怕谁也不会相信。
正如比尔盖茨所说,“财富应该用一种良好的方式反馈给社会,而不是留给子女。”
至于扎克伯格,他做慈善的方式不是建立基金会,而是成立了一家名为“陈-扎克伯格行动”的有限责任公司,所以不会享受税收优惠。
在给女儿的信里,扎克伯格说他的捐赠是为了“让世界变得更美好”,而他已经开始了行动。就在2016年6月,“陈-扎克伯格行动”做出了第一笔投资:为非洲培养程序员。扎克伯格在公告中表示:“在我们生活的世界中,人才的分布是平衡的,但机会并不是。”所以他致力于缩小这样的差距。
事实上,正是由于美国的慈善事业享受免税的优惠,并被寄予很高的道德期望,反而使得利用慈善行为来逃税牟利成为不可能。除政府外,行业协会、媒体甚至是个人都能对美国私人慈善基金随时进行监督,慈善基金让子女随意享受更不可能。
有人又会问,如果不是为了逃税,美国人究竟为什么愿意把自己辛辛苦苦挣的钱都捐出去?这和美国文化尤其是美国的慈善文化密切相关。
先来看一组数据。
根据美国施惠基金会(Giving USA Foundation)今年6月份最新发布的年度报告显示,2015年当中,美国人的慈善捐赠总规模达到了创纪录的3733亿美元。3733亿美元的数字,如果加入全球2015年GDP的比较,可以排到第31位!
也就是说,美国人一年捐的钱,比大多数国家一年的GDP都要高。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些捐赠中,个人捐赠占据了三分之二以上。而且慈善绝不是富人的专利,美国95%的家庭每年都会进行捐赠,可见捐赠文化在美国深入人心。
美国钢铁大王卡耐基曾说:“在巨富中死去是一种耻辱”。这一理念为许多美国人所推崇。《华尔街日报》公布的一项调查也显示,即使取消遗产税,仍有50%的美国富人打算捐出至少一半财产,只将部分财产留给子孙。
当然,这一切也不开制度设计。美国对从事慈善的机构和个人实行一系列税收等政策优惠,就是为了鼓励人们更多地参与慈善和公共事业。如果说做慈善可以逃税,那么美国的制度就是在鼓励这种"逃税“行为。
与美国相比,中国的捐赠额就要少了许多。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发布的《慈善蓝皮书:中国慈善发展报告(2016)》,中国2015年的预期社会捐赠总量达到了992亿元。这个数字,大约只占美国的5%左右。
这又是什么原因?为何很少听说中国的富豪“裸捐”?
是因为中国富豪太少吗?恐怕不是。虽然中国的人均收人水平较低,但已经产生了数量相当庞大的富豪。
根据《福布斯》杂志的统计,资产上十亿美元的中国人在2015年增加了38%。中国是全世界产生十亿美元富豪第二多的国家,仅次于美国。
但就像“希望工程”发起人徐永光所说,中国的富人“出生”才有20多年,与欧美国家相比,还处在“婴儿期”,无论是财富的积累还是文化的传承都无法与之相提并论。
而除了中美慈善文化的巨大差异,中国慈善体制的不健全,也让富人在捐钱时面临很多困难。举个例子:2009年曹德旺准备捐出家族持有的价值35亿的股票。然而根据相关税收的规定,股权捐赠视同销售收入,这笔捐赠将产生超过5亿元的企业所得税!这就很尴尬了。
在现行慈善体制下,富人捐财产捐给谁,怎么捐,如何用?说不清也道不白。
因此不必对没有裸捐的中国富豪大加指责“为富不仁”。要激发他们的慈善热情,除了慈善理念的推广,关键要完善制度设计。在这一点上,2016年出台的《慈善法》已经迈出了重要一步。
当然,更别把外国富豪的裸捐都归之于“逃税”的阴谋论。“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那可就贻笑大方了。(任真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