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典故
明清时期,江南地区慈善事业一直较为发达,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其时存在的众多慈善家。而晚清时出现的以余治为中心的慈善群体更在慈善事业发展中举足轻重。
一、余治与其慈善群体的构成
余治(1809-1874),常州府无锡县青城乡浮舟村人,字翼廷,号莲村,又号晦斋、庶几堂主人,死后私溢“孝惠先生”。早年间主要以读书科考为主,屡次乡试不利。1840年后,则致力于慈善救济,足迹遍及江南各地。
而以余治为中心的慈善群体,主要通过其朋友和师生关系构成。从师友来看,有潘曾沂、谢元庆、华廷黻、顾仪卿、冯桂芬、郑观应、严辰等;论弟子,有:李金镛、谢家福、严佑之、经元善、熊其英等。
此外,还有不少因余治的社会声望,而声称为其朋友或弟子,由此构成了一个“江南善士圈",在晚清慈善事业中发挥了巨大作用。
二、江南慈善群体的活动
针对社会存在的诸多问题,以余治为中心的慈善群体有针对性地开展各项慈善活动,主要集中于如下领域:
(一)赈灾
晚清社会灾害频发,赈灾即为该慈善群体的首务。
1.余治与粥店助赈
余治进入慈善领域便是从赈灾开始的。道光二十年夏,江南发生水灾,无锡芙蓉圩、杨家圩等地灾情严重,余治立即向地方官员报告灾情,请求赈济抚恤。但由于官方救灾体系缺乏灵活性,反应不力,无法有效救助灾民。次年春天,余治决定直接展开灾后救济,他与绅富华廷黻联系,开设粥店,赈济灾民,“著有《劝开粥店说》、《粥店十便说》,又刻林文忠公《担粥说》,便吁于人,人成称善。”且为免以往的弊端,粥店采取“半价发卖”的方法,事先清查贫户,“先查给粥票,照票发筹,照筹发粥,临早随晚,或多或少,听其自便”。
2. 李金镛与苏北、山东义赈
光绪二年,江苏淮徐地区受灾,“官赈勿给,而民气刚劲,饥则掠人食,旅行者往往失踪,相戒裹足”。李金镛“独慨然往抚视,至则图饥民流离状,驰书江浙闽粤,募义赈。”与身在浙江的巨商胡光墉“集十余万金往赈,前往灾区散放”,“所济者博”,“全活无算”。
光绪三年至四年两年间,山东、直隶、河南、山西等省发生严重旱灾。李金镛随即“由赣榆出江南境,历山东之武定、青州两府县十余州县,直隶之天津、河间、冀州两府一州属二十余州县”,先后发放“官绅赈银七八十万,自筹赈银十余万”。
3. 经元善与协赈公所
光绪三年冬,经元善从报上获知河南等省发生特大旱灾,遂决定联合上海的绅商开办义赈,募捐救济豫灾,由此开始了大规模的组织民间性救灾活动。光绪四年二月,经元善与旅沪同乡屠云峰等数人,发起创办“上海公济同人会",专办豫赈,定由仁元钱庄代为收缴捐款,后交果育堂汇兑解往灾区。当年,为专心致力于筹赈救灾,经元善毅然将世业仁元钱庄停歇,用该处创设“协赈公所",作为组织上海以及东南诸省绅商开展义赈慈善活动的常设机构,在国内各地以及海外的旧金山、横滨等21处设立赈捐代收处,开创了近代中国初具制度化和网络化特点的大型民间赈灾义举。
4.严佑之赈济水旱灾害
严佑之毕生从事赈灾事业,自光绪二年至三十年,“赈济山东、河南、山西、安徽、江苏、直隶、广西、奉天、陕两诸省,同时因地制宜,多兼浚河修堤”,以工代赈。光绪二十五年,山东莒县遭遇旱灾和蝗灾,随之瘟疫流行,民众饥交加,严佑之“偕其同事唐公携款来莒,施放义赈,会同各庄长查明极贫花户,各给一帖,每大口领钱一千六百文,小口领钱八百文,病者养以米粥,施以丹药,优恤周至,全活无算。”
5. 谢家福安置流民
谢家福在赈灾方面也贡献良多。针对“丁戊奇荒”发生后流民泛滥的情形,光绪二年,谢家福在苏州与其他士绅一起“帮同端整灾民牌照”,并拟定“灾民产婴、给药、给棺、筹捐章程四则”,赴苏州盘门灾民厂发赈。光绪三年二月,谢家福等在“验放灾民出厂”后,开始“押送江北灾民回藉”,送至泰兴就地发赈,使得赈灾活动跨越了地域的限制。此后又亲赴山东灾区,展开救灾行动。但与严佑之等每每亲赴灾区的做法不同,光绪四年以后,谢家福主要坐镇江南,负责慈善款物的筹集和转运工作,筹集大量善款。
(二)保婴
溺婴是清代江南突出的社会问题。针对愈演愈烈的溺婴现象,以余治为中心的慈善群体创新机构,以遏制恶俗。
1. 余治与保婴会、恤产保婴会
在保婴会出现之前,清代江南已建有育婴堂,但鉴于其弊端丛生,包括婴儿死亡率过高、且抱送较难等,余治于道光二十三年在无锡青城乡创立保婴会。保婴会简易行事,给无力抚养婴儿的父母补助,要求其自养婴孩,实在不行再设法安置,其效果显著,“立局举行,数年来全活颇多,二十里内溺女之风亦渐稀少。”
余治在保婴方面还有一亮点,即针对贫家母婴的恤产保婴法。道光二十八年,江阴县寿兴沙“被潮泛漫,田庐淹没",民众考虑生计亦力不足,无法养育孩子。故,余治将保婴与赈灾结合起来,在当地倡立“恤产保婴会”,“以出钱一千四百文为一会。每遇贫户生产,例给棉衣裤各一件,五升钱百文,第二月给三百文,以四月为度,约计钱一千四百文为一会。”此举从经济上解决了贫家产妇的后顾之忧,救得母婴两命。相较育婴堂,保婴会模式成效显著,因此得到效仿和推广。
正是在余治的大力推动下,保婴会制度于数年之间即扩散到了江南许多地区,这对“江南育婴事业圈”的完善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2.严辰与桐乡保婴会
由于旧有的育婴堂在太平天国运动中遭受损毁,加上经费的限制,沈宝樾便取余治的保婴章程,与严辰讨论,并决定推行保婴会暂代育婴堂。但由于保婴会须登记婴儿父母姓名,乡民“顾惜声名”,“罕有报者”,因而桐乡办理保婴会之初,成效不佳,只好在两年后重建育婴堂。至同治九年,在浙江巡抚的要求下,桐乡县于各镇再度推广保婴会,但依旧乏人问津,效果不彰。两年后,严辰筹措到经费,改建保婴公所,又积极宣导保婴的优点,才使桐乡县的保婴工作稳定发展,遂桐乡县共成立21个保婴公所。光绪二年,适逢桐乡县育婴堂重建10周年,严辰派人察访有新生儿的家庭,在他们将新生儿送到育婴堂之后,劝导他们接受保婴的方式。在严辰的努力下,桐乡县弃婴、殇婴的问题得到明显的改善,并进而兼办恤嫠事宜。
3. 谢家福、李金镛、严佑之等收养灾孩
光绪初年“丁戊奇荒”发生后,西方传教士在华北灾区展开留养婴孩的赈济行动,谢家福等士对此颇为忧心。光绪三年三月,谢家福致李金镛的信中说,“东省灾后,子女流离者不可计数,为他族收养者,闻有数百名之多。窃恐人心外属,异说横行,为邹鲁之大患”,幼孩“智识未开,情窦未通,若被他族蛊惑,更易更险”。因此谢家福同年五月从苏州起程,赶赴山东,与外国传教士收养灾孩的活动展开竞争。
李金镛等人抵达青州后,首先展开收养灾孩的救助行动,在江广助赈局下设立两局,“一日抚教,一日留养。抚教者,就其资质之高下,分别教以读书习岂;留养者,收养残疾及生病之婴孩,延医生以疗其疾,给衣食以赡其身,一俟病退力强。再送抚教局习业。”
(三)慈善教育
清代有一套从中央到地方的教育制度,从而形成了多渠道办学的格局,民间的义学就是其中之一。
1.余治与义学训蒙
余治曾担任蒙馆的教职,道光二十五年,余治“念贫家子弟无力读书",遂“鸠资为设义塾数处”,开始兴办义学,结果,“常熟昭文诸邑争起仿行"。
同时,余治还自编教材。其认为“乡塾童蒙往往读书二三载即废业,所读《神童千家》等诗无补身心”,于是“仿其例,别撰五言诗,名日《发蒙必读》,不署姓氏,刻印分送”,结果反响不错,“各塾争相传写,因喜乐善”。后来他还陆续编写《续神童诗》、《续千家诗》、《学堂讲语》、《学堂日记》等,因此留下不少训蒙著作。
2. 冯桂芬与洗心局
同治年间,冯桂芬在苏州创办洗心局,这是一个以收容教育不肖子弟为职能的新型慈善组织。依据《苏郡洗心局章程》规定:洗心局收容的对象是20岁左右的名门旧族子弟,由父兄或亲属保送,洗心局对入局子弟的言行有着严格的规定。入局子弟每人独居一室,须听从局董教习的约束劝导,不准吸食水旱烟,染有鸦片烟瘾者服药戒烟;每日清晨起身,上午学习书算,下午“就性所近,各习一技”,晚餐后各自回房休息,不准点灯,以图早眠早起;每月朔、望两日于厅堂集会,聆听教习宣讲圣谕。确已尽除旧习、改过自新的子弟南家属领回,不知改悔的子弟由教习严加管教,必要时予以惩戒。
3. 经元善与女学
经元善在参与咸丰五年的义赈之后,慈善观念发生变化,开始重视慈善教育。光绪十九年底,经元善在上海开设“正经书院”,延聘梁启超等任教,“中西并重”。但正经书院收费较高,唯家道“殷阜者方能从学”。且经元善发现,就读的“富厚家郎习染更甚”,难以培育成材,因而深感仅有“师教”不足以培育人才,必须首重“母教”,而“欲得母教,势不能不先讲女学。”光绪二十三年,经元善联合严信厚、郑观应、施则敬、汪康年、康广仁、梁启超等,发起创办第一家“中国女学堂”,开中国女学之先河。之后经元善认识到女学不应局限于培养贤母,更希望女子掌握谋生技能,“使妇人各得其自有之权”。经元善创办女学的举动,引起诸多卫道士的不满。面对压力和困难,经元善以“以身饲虎”的决心,“一意孤行”,终于“苦心栽培此女校成功”。光绪二十四年夏,中国女学堂正式开办以后,经元善又拟在其家乡余姚和上虞两县创办“农工学堂”,以此“改良农事,振兴工艺,俾贫民俯仰有资,自不至铤而走险”。但最终未能成事。
此外,以余治为中心的慈善群体还积极参与恤嫠、施药、施棺、代葬等各种慈善活动。如针对丧父寡妇,冯桂芬创建安节局,专门收养“名门嫠妇”;针对贫病者,谢家福等义赈同仁创设施药局等。
三、江南慈善群体的活动特点
与传统慈善事业相比,余治为中心的慈善群体的活动表现出新的特点。概而言之,有如下几点:
其一,活动范围广。以往明清慈善救济事业的活动范围受到地缘、血缘、业缘关系的约束,如:义庄之类的宗族慈善救济事业以宗族成员为救助对象,会馆公所等举办的慈善救济事业则限于同乡同业者的范畴,善堂善会等慈善机构则在地方社会的层面发挥影响。而以余治为中心的慈善群体的活动范围已超出本地域的范围,不仅在江浙两省开展活动,在晚清义赈时期,他们更跨出江浙地区,将活动范围拓展到华北,在全国范围内产生广泛影响。
其二,事业规模大。传统慈善组织的救助范围有限,由此慈善救济事业的规模也较小,即慈善团体往往独立活动,少有联合行动之举,且救助资金有限。与此相较,晚清慈善家群体开展的慈善救济事业的规模则极为庞大。光绪初年华北义赈期间,除上海成立协赈公所外,在苏州、扬州、镇江、杭州等地也成立筹赈公所,密切配合,展开联合行动。光绪九年,上海协赈公所和各地筹赈公所的代收处已扩大到131处,分布于江、浙、闽、粤、桂、云、贵、皖、赣、湘、鄂、蜀、鲁、辽、晋、豫、京、津、香港、台湾及国外的仰光、新加坡、槟榔屿、东京、横滨、神户、长崎、伦敦、华盛顿、柏林等地。这标志着跨地区、跨行业的义赈组织网络已然形成。且与组织网络的形成相应,慈善资金的数量庞大,救助能力大为提高。
其三,社会动员能力强。广义而言,社会各阶层都可以成为慈善事业的资源。但要使民众积极参与慈善事业,必须要具备一定的动员能力。以余治为中心的慈善家群体,则善于运用各种手段,鼓励和引导社会各阶层参与慈善事业。如为筹集慈善资金,余治开创以图画募捐的办法,即绘制“铁泪图”,描绘灾民惨状,以激起读者的同情心。这种做法为其弟子所继承,华北“丁戊奇荒”期间,谢家福等绘成《河南奇荒铁泪图》12帧,用于劝捐。与以往的劝捐启、劝捐文相比,绘图劝捐的形式受众更广,效果更好。后利用图画及小册子募赈的方式,成为晚清时期一种新的慈善募捐形式。
而对近代报刊的充分利用,是晚清慈善事业动员能力提高的一个关键因素。如以余治为主的慈善群体撰文于报刊描述灾况与自身慈善经验等以号召民众参与。甚者,其者还曾于《申报》公布社会捐款情况,增加赈济活动的透明度。
其四,救助办法新。传统慈善事业多偏重消极施舍的办法,所谓“分人以财”,这种办法不仅耗资不菲,且救助效果有限,只能使救助对象维持生存,还容易养成救助对象的惰性。余治已意识到这种做法的不足,或劝善教化,或教其读书习艺,或教以生存技能,着眼于挖掘、培养妆助对象的能力,促使其依靠自身的力量摆脱困境。余治的弟子们继承这一思想,并进一步拓展“教”的对象和内容。如光绪初年李金镛、谢家福等兴办的抚教局、广仁堂等机构,均表现出养教兼施的特色。
其五,以慈善事业作为自我实现的主要途径。传统慈善家的身份多为“兼职”,大多由已功成名就的官绅或财力雄厚的地主富商主持。与此相较,以余治为中心的慈善家群体中虽也不乏此类人物,但其中更多的处于社会下层,如余治本人即家世寒微,功名最终不过“附生”,但慈善事业让他获得了官府和社会的肯定。其友人和弟子也纷纷仿效。如郑观应因义赈中的积极表现而得到多次褒奖和晋升。这表明,沿至晚清时期,已有人将慈善事业作为实现自我的主要途径,预示着“职业慈善家”的出现。
以余治为中心的慈善群,在晚清慈善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篇章。他们不仅以各自的善举推进了晚清慈善事业的发展,更以自身的多重角色影响了晚清社会的政治、经济、军事、外交、文化、教育等各个领域,进而影响到整个晚清社会。
参考文献:
黄鸿山,王卫平.晚清江南慈善家群体研究——以余治为中心[J]. 学习与探索, 2011(6)
刘昶.晚清江南慈善人物群体研究——以余治为中心[D].苏州大学,20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