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典故
两汉之际及东汉时期,盗贼蜂起,其中除了专门打家劫舍的强盗,很大一部分是被饥寒所迫的普通民众,也有被苛政所逼的农民,还有为了维护自身利益起兵的大姓豪强。虽为盗贼,但是在崇孝行、儒士、独行之士、君臣之义的社会道德影响下,盗贼之中也不乏有情有义者和“行善”之举。
汉朝时期的选官制度为察举制度,用是否行孝廉洁作为任用的标准。这种选官制度反映了当时社会对“孝”的重视程度。盗贼也深受这种社会氛围的熏陶,《后汉书》中记载了许多两汉时期盗贼为孝行所感而“不为恶”的事例。《后汉书·刘平传》中记载,刘平的弟弟刘仲为盗贼所杀,刘平带着自己的母亲、儿子和刘仲一岁的女儿出逃。由于人多逃脱不了,刘平毅然舍弃自己的儿子,母亲不舍,劝说刘平。刘平说道:“现在我的儿子和弟弟的女儿两者只能存活一人,我不能让弟弟断绝子孙。”后来,刘平与他的母亲藏在荒野沼泽里,刘平不得不出去觅食,恰巧遇到了饿贼。饥不择食的饿贼打算立马把刘平煮熟吃掉。刘平跪在地上向盗贼哀求道:“我出来寻食,我可怜的老母亲还在等我回去救命!希望你们能放我回去,等我把食物给母亲之后一定回来就死。”刘平边说边哭,感动了饿贼。刘平回去后不久果真回来找盗贼。盗贼被刘平的孝心和义气所感动,于是放了他。另有,《后汉书·江革传》中江革背着母亲避难,几次遇到盗贼,江革哀求盗贼放过他以求照顾老母终老。“贼以是不忍犯之,或乃指避兵之方,遂褥俱全予难。”此外,《后汉书·赵孝传》中还记载了王琳主动代替弟弟就死,感动了盗贼,盗贼“矜而放遣”。
两汉时期的盗贼除了为孝行而行善举之外,还十分敬拜儒士、独行之士和君臣之义,为此也有不少善举。自东汉独尊儒术之后,社会上形成了对儒士的敬重之情。东汉末年的黄巾大起义中盗贼唯独对儒士秋毫无所犯。此外,独行之士也是盗贼敬重的对象。《后汉书·独行列传·戴封传》载,戴封遇到了盗贼,所有财务都被抢走,只剩下七匹缣。盗贼走后,戴封拿着七匹缣追上盗贼把缣送给他们。盗贼感到戴封是一个大贤人,于是把所有抢来的东西都还给了戴封。又如,盗贼屡次偷盗淳于恭的财物。淳于恭却主动帮助盗贼,盗贼自觉无颜面对淳于恭,并开始对偷盗行为感到深深的忏悔。《后汉书·独行列传·周嘉传》中的事例则显示了盗贼对君臣之义的看重。王莽起义时,周嘉以死赎君命。贼军认为周嘉是义士,不仅放过了周嘉,而且还送他车马。
两汉之际和东汉时期,盗贼迫于生计有诸多不义之举,但同时,他们又有所坚守,有所为有所不为,在盗抢的过程中仍有一些“善举”。这是良好的社会道德长期熏陶的结果。虽处乱世,社会有各种乱象,但是社会道德所孕育的人性仍然在闪光。
参考文献:薛海波《两汉之际及东汉时期盗贼“善行”现象试探》,长春师范学院学报,2004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