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典故
民国时期基督教在内地的慈善活动,当时并没有引起研究界注意。1921年成立的成都中西组合慈善会由基督教人士与成都地方人士合办,隶属于基督教会,以“博爱、互助”为宗旨,规模虽不大,但有成效较为显著,是基督教在内地慈善事业中具有代表性的慈善机构。
辛亥革命后,成都一些失去官粮供养的旗民中多有抛溺子女现象。成都基督教人士杨少荃等不忍见此惨状,聚集同志,依照基督教博爱精神,创设孤儿院。孤儿院位于包家巷箭道旧址,沈问梅担任院长,收养孤儿30多名。孤儿院开支依靠基督教人士自垫或向社会劝募。1914年,沈问梅离川辞职,继任院长陈维新由于无基金维持,开始向各界征求会员,征募会费,并呈准地方政府每年补助经费3000元。
军阀混战期间,由于贫民日多,基督教人士杨国屏、杨少荃、冯碧霞与西人谢安道、夏时雨、鹿善贞以及成都社会人士陈省悟、林君墨、李方九等于1921年发起组织中西慈善会。该会虽然是中西合办,但有着较为明显的基督教特点。据40年代该会的孤儿登记名册记载,近50名孤儿全部信奉基督教,大多数参加礼拜祈祷。另外,据 《中西组合慈善会章程》规定,该会组织分评议、董事两部。评议员由博爱、互助两团分选,选定后成立评议部,推选评议部长1人,评议部开会每年一次,由部长召集,决议该会一切事宜。董事部设董事15人,由评议员中推选。由此可以看出,该会的组织也带有浓厚的基督教会特征。
1921——1940年中西组合慈善会基本严格、民主地执行了其各项规章制度,在没有固定经费来源的情形下,与当时其他成都私人慈善团体相比,中西组合慈善会算是组织得非常好的慈善机构。除了良好的组织、制度保障外,该会主要得益于成员较高的文化素质和社会、经济地位,其主要创办人包括大中学校长、教员等,其中也不乏学士、硕士、博士高学历者。
中西组合慈善会经费来源主要是政府补助、会内收人、募捐收人以及集会借垫收入。政府补助每年并不稳定,会内收入包括三教庵之田业和工科收人,工科即孤儿院所办的手工业。另外,据该会章程规定,会员每年交会费一元,并有出捐及代该会募捐之义务。该会每年各种捐款总收人约为1455——6776元不等,约占总收入的41%一87%,因此,募捐收入是常年经费的主要部分。为应付急需而又一时不能募捐之款,有时该会还采取集会、借垫的办法。
中西组合慈善会的善业主要是抚孤和养老。1921年孤儿院成立以来,其收养的孤儿多为困难家庭的孩子。收养的手续也比较严格,一般经人介绍,由董事部讨论通过,经保证人写具保证书,由孤儿或他人代为写具自愿书、董事部讨论通过之后,孤儿才能进人孤儿院。孤儿院设立小学,分高、初两级,对孤儿教养兼施,教授内容有国语、常识、工用、艺术、地理、笔算、浅近尺犊、习字、音乐等等。后来,为了提高孤儿谋生手段,增加经费,又增添了工科,实行半工半读制,开办了纸笺、织工、石印、缝纫、羊毛、药棉等科。孤儿数量不等,基本在20-80个之间。
据1938年 《新新新闻》报道,中西组合慈善会孤儿院为当时成都市“历史最久、成绩最著之慈善机关”,基本肯定了该会对当时成都慈善事业的贡献。
参考文献:谭绿英《民国时期基督教在华慈善事业——以成都中西组合慈善会为例[1921一1940]》,宗教学研究,2003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