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典故
宋元鼎革之际,蒙古族一统天下建立了元朝,开辟了中国历史上最广阔的疆域,成就了中国古代国力最强盛的王朝之一。魏源《元史新编》说:“元有天下,其疆域之袤,海漕之富,兵力物力之雄廓,过于汉唐。”但是蒙古贵族实行民族分化政策,将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和南人依次分为四个等级,这在一定程度上激化了社会矛盾,造成社会经济发展缓慢的后果。虽然元朝的慈善活动乏善可陈,但是一些开明君臣和志士仁人的善举也不失可圈可点之处。
元代开明君王和大臣的善举屡见不鲜。开国之君元世祖忽必烈非常重视恤孤赡老。在他即位之初,即1260年,就“首诏天下,鳏寡孤独废疾不能自存之人,天民之无告者也,命所在官司,以粮赡之。”元朝建立之后,为了显示王朝的恩威,元世祖又诏谕各路设立济众院,收养鳏寡孤独废疾者,并“于粮之外,复以给薪”。此后,又多次广设屋宇、发放钱栗、衣裳、柴薪等物资安置孤老。元成宗也有很多体恤孤老的善举,元贞二年(1296年),曾给每个孤寡老者布一匹和帛一匹。作为地方的父母官,元朝各路、各府官员肩负牧民之责,他们努力推行善举惠政,在灾害中积极开展赈济。浙东道宣慰司事陈恩济在浙西遭到水灾,饥民遍野之时,便以“浙东仓廪殷实,即转输以赈之”。虽在浙东任职,但是陈恩济慨然当事,救活了无数浙西的灾民。再如,吴师道调宁国录事,适逢大旱。他礼劝富户捐米37600石,又向朝廷奏准,得赈粟4万石,银38400余锭赈济灾民,30万百姓因此而存活。吴师道也因此受到百姓颂德。
值得肯定的是,元朝对鳏寡孤独的养济制度还有法律的保障:“诸鳏寡孤独、老弱残疾、穷而无告者,于养济院收养。应收养而不收养者,罪其首宰,按治官常纠察之。”此外,元朝还设立了“经略使”的官职,专门管理孤寡者的救济,可见其对这项善举的重视。“命经略使问民疾苦,……常令有司恤鳏寡孤独。”
元朝在慈善医疗方面的作为非常引人注目。元太祖窝阔台当政时,开始在北方的燕京等十路仿照宋朝的规制设立惠民药局,并派太医王壁、刘辑等人负责药局之事。大德年间,元成宗将惠民药局的善政推广到各行省、路,并给各官府元钞以“择良医主之”。各地惠民药局都有提领一员,专门“掌受钱财,经营出息,市药修剂,以惠贫民。”至于钞本(发行交钞的后备金)的给定,一般按照各行省民户的多寡而定,京畿大都地区最多,达3780锭。
在灾荒救济方面,元朝虽远不如宋代,但是也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元朝建立之初,就在全国各路设置常平仓。元二十三年(1286年),大司农下令“每社立义仓,社长主之”,同时设立了义仓法:“如遇丰年收成去处,各家验口数,每口留粟一斗;若无粟抵斗,存留杂色物斛以备。歉岁,就给各人自行食用,官司并不拘检,借贷支动,经过军马不得强行取要……”元朝义仓法在制度上保证了百姓灾荒之年的粮食,有利于避免饿殍遍野的惨象。一些元朝统治者在赈灾中甚至殚精竭虑,思济天下之民。大德五年(1301年),“夏秋以来,霖雨风水为灾,南北数路民罹其害。”元成宗即“遣官分道镇恤各路风水灾害去处,……贫乏缺食之家,计口赈之;绝尤甚者,另加优给。”
中国古代慈善事业之流从宋代奔腾而来,行经元代,渐成汩汩溪流,虽无急流奔湍之势,但也稳稳流淌,不绝如缕,并最终为明清时期的慈善事业奠定了基础。
参考文献:周秋光、曾桂林《中国慈善简史》,人民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