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典故
中国古代慈善组织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且在各个阶段都有其特殊形态:宗教组织形态,起于魏晋南北朝时期,主要代表是佛教寺院中的慈善组织,如“福田院”;家族事业形态,兴于宋朝,“义庄”即是典型;最后是民间组织形态,出现于明末清初,而与现代慈善理念最为契合的即是民间慈善组织。同善会是中国最早的民间慈善组织,它第一次积聚民间力量进行扶贫济弱,其建立起的慈善救助模式,深深影响了近现代慈善事业的发展与完善。
最早出现的同善会,是明代万历十八年(1590)由河南虞城县乡绅杨东明组织创立的。1614年,东林党人高攀龙效仿杨东明,在江苏无锡召集士绅,也创立了同善会,以使“寒者得衣、饥者得食、病者得药、死者得槥”。民间慈善的发展在经济富庶、文化发达的江南地区尤为显著,武进、嘉善、太仓、昆山等地都先后创立了同善会,数目达十几所之多。江南地区最早的同善会是由东林党人钱一本在其家乡常州府武进县创立的,根据高攀龙《同善会序》的说法,钱一本创立的同善会每年聚会四次,筹集经费,实施救济,寒者给衣,饥者给食,病者施药,死者施棺。此后,东林党人高攀龙和陈幼学等又在无锡、陈龙正又在嘉善相继成立了同善会组织,其中以嘉善同善会最为著名,它不仅在常年内救济贫民,更在灾荒之年,还能核实贫户推行“散粮之举”,帮助百姓渡过难关。
可以注意到,同善会一般都是由地方士绅创立的,他们或有着进士、举人或生员的身份,有些人还有过为官的经历,且他们往往结成团体,利用群体的力量从事慈善活动,都作为同善会的会员为这个组织而尽力。同善会定期举行聚会,目的有三:一是向会员收集捐款,这是同善会经费的主要来源。每次捐款的金额,按照嘉善同善会的规定,从银九分到九钱不等。二是根据会员平时调查的情况(如确认没有做过恶事的贫困之家、贫穷无依的孝子、节妇等),确定救助对象,讨论款项的具体分配;三是由聚会主持人用通俗浅显的语言进行讲演,劝人为善,做安分守己的良民,共建“好风俗”。但随着慈善活动的增多,同善会单靠会员捐款已经难以维持运转,于是购置田地房屋作为固定资产,通过收取田租房租实现筹集资金渠道的多元化。
同善会开民间慈善组织之先河,它与现代意义上的慈善组织更为接近。从某种程度而言,同善会与现代的基金会有些许相似之处,都是通过捐款来支持公益事业的非盈利性组织,于是必然会涉及到捐款流向的公开化透明化问题。所以,组织的监督机制非常重要,只有确保善款的合理运用,才能消除人们的疑虑,保证得到源源不断的捐款。同善会的主要负责人都是由会员通过选举产生,不仅要有经营才能,更要公正无私,深受人们信赖。同善会每年还会向会员发布《征信录》,将捐款情况和开支情况公布出来,以求取信于人。《征信录》若未能及时颁布,则很容易被怀疑内部有黑幕,影响会员们捐款的积极性。同善会的种种组织形式和运作方式,有许多可供现代慈善组织借鉴的因素,对我们当今慈善事业的发展不无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