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典故
近代慈善事业脱胎于传统慈善事业。与传统慈善事业相比,近代慈善事业具有如下基本特征。
一是慈善家群体的出现。慈善家群体的出现是近代慈善事业兴盛发达的重要标志。在传统慈善事业中,虽然也有少数绅商开展过赈灾救济等善举,但赈济的对象多限于原籍和邻近地区,因而在总体上属于个别的 、临时性的慈善活动。
同光以后,随着近代慈善事业的兴起,各地慈善机构纷纷设立,许多绅商善士相继投入济贫赈灾的慈善活动,他们之间相互联络呼应,声气相通,于是慈善家群体开始出现。19世纪80年代初,以上海协赈公所为中心,聚集了经元善、谢家福、李金镛、盛宣怀、郑观应、严佑之等十余位江浙绅商。他们在办理义赈的过程中,分别负责募捐、司账、转运、放赈、查赈等环节,既各司其职,又和衷共济,密切合作,形成了清末第一个慈善家群体。随后,一些慈善家群体在江南一些区域陆续涌现。
但慈善家群体的大批涌现还是在民国时期。如民初湖南慈善界中,绅商沈克刚、李祥霖、汤鲁、胡棣华、周馨祥、劳鼎勋、朱恩绶、傅宗祥等人构成了当时湖南声誉最隆的慈善家群体,主持湖南省城慈善总公所、湖南救济贫民工艺厂等机构,募捐、司账诸事均有专人负责,善举不辍。
1920年华洋义赈会成立后,也很快聚集了一群声誉卓著的慈善家,他们是孙仲英、严兆濂、傅筱庵、余日章、唐少川等。而中国红十字会在民初兵灾赈济中也逐渐形成了一个包括沈敦和、施则敬、任凤苞、吕海寰、盛宣怀、吴重熹等人在内的慈善家群体,其声誉扬于海内。上海为近代中国慈善事业的发源地,不仅其慈善机构之多居全国首位,而且慈善家也层出不穷,灿若群星,形成一个又一个慈善家团体。如顾履桂、杨逸、张嘉年、吴馨、莫锡纶等人发起创办了济渡社;姚文楠、王一亭、朱葆三、李平书、熊希龄、徐乾麟、宋汉章、施则敬、虞洽卿、周金箴等人于1919年发起成立了中华慈善团全国联合会;熊希龄与钱能训、徐世光、杜秉寅、王芝祥、杨圆诚、郑婴芝、王人文等人在1922年10月发起成立了世界红卍字会。
由于慈善家群体的形成,原来分散的各不关联的慈善家,通过相互联络,初步形成了一个社会组织网络,从而众擎易举,扩大了慈善事业的社会影响。从社会学角度看,近代慈善家群体的形成,拓展、协调了慈善组织的内部结构与外部关系,不仅提高了社会慈善救济活动的效率,而且有利于动员社会力量来促进近代慈善事业的发展。
二是慈善组织的多样性。近代以来,由于连绵不绝的天灾人祸,社会矛盾日益凸显,慈善救济十分迫切。由此,作为社会“调节器”的慈善组织与日剧增。
有资料显示,仅上海一地,1930年前后慈善团体就多达119个。如此众多的慈善机构的涌现,一方面表明近代慈善事业的发达与兴盛,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慈善机构呈现多样性的色彩,其组织形式、组织功能都不再单一。
在组织形式上,近代慈善机构已发展演变为以民间慈善团体为主体,辅之以附于其他社会组织的慈善团体。明清以来的养济院、普济堂等传统善堂,多为官办或官督绅办,烙有官方印痕。尽管民间社会也创设有善堂善会,然规模小,数量少,尚未完全构成社会慈善事业的主体。但近代特别是到民国年间,随着政府救济能力的衰减,民间慈善组织迅速发展,成为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的基本力量。1920年北方五省大旱,积极参与此次灾荒赈济的民间慈善团体就有京畿农民救济会、北京民生协济会、华北救灾协会、北方工赈协会、山西旱灾救济会、陕西义赈会、上海女界义赈会、中华慈善团、国际统一救灾总会、华洋义赈会、中国济生会等数十个。这些独立的民间慈善团体,无论其数量抑或其慈善资源以及社会影响,都已大大超过官办慈善机构,成为近代中国慈善事业的主力。
另外,附属于其他机构的慈善组织也有一定发展,如申报馆协赈所,经常在《申报》刊登告示,劝心慈性善之人“慷慨解囊以襄善举,或节游观之费,或省宴会之资”。但凡筹得赈款后,即分批汇解灾区,并将所募收解清数逐年登报公布,以资征信,在近代社会的历次赈灾中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在组织功能上,近代慈善机构可分为募捐机构、实施机构与协调机构三类。为避免各慈善团体各自募捐而浪费有限的慈善资源,清末时已出现专门从事募捐活动的机构。这些专门性募捐机构将筹募的善款悉数解汇给实施慈善救助的机构,从而形成了募集捐资与实施救济相分离的体制。光绪初年,经元善等人在上海发起主持的协赈公所,即实行募赈分离,是为近代慈善事业中募捐机构之雏形。又如前述的申报馆协赈所,实际上也是一个运作规范、制度完善的专门募捐的慈善组织。这类专门募捐慈善机构革除了传统善堂因胥吏染指而导致的贪污挪用等弊端,因此赢得了绅商民众的信赖,捐输源源不断,进而扩大了慈善事业的功能和影响。
在慈善事业从传统向近代的转型过程中,各种慈善团体因需要进一步合作,于是产生了协调各慈善团体的机构。1912年9月,上海市区原有的同仁辅元、清节、普育、果育等慈善机构合并成为上海慈善团,“酌盈剂虚,统一办理”,并置文牍、会计、庶务等科负责全团事务。上海慈善团即属于一种协调性质的慈善机构,凡基金、基产、款项收支皆由它统一协调拨给下属慈善机构。民国初年,比较著名的协调性慈善机构还有1919年成立的中华慈善团和1920年创设的国际统一救灾总会。这种慈善协调机构的出现,使原来分散的各慈善机构改变其各行其事的局面,开始携手合作,共同救济需要救济的人们,充分显示出慈善资源优化组合的良好效益,更有利于慈善事业发挥博施济众的社会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