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典故
崇祯八年(1635年)春夏之际,越中痢疫盛行,死亡之人相枕藉,祁彪佳看到惨状,当即“于灯下草列数十条,毅然以必行为念。”祁彪佳与其兄弟“首捐微赀”,然后“设募簿十余扇,诸友分领之”,设施药局于光相禅院。施药局延请名医十人,每日二人到局授方,每人各六日。局中司赀、司药、司记、司客、司计,各项任务皆有同志分任。给药者分为痢、疫、疟、泻四种,一月期满资尽,施药局计所救人数三千多。由于病人还是多,祁彪佳和众人又设法筹资续办,直到疾渐瘥,取药亦渐寡。
祁彪佳,字弘吉,浙江山阴人。他身处明朝末年,明王朝风雨飘摇,国家荒政废弛,而民间灾害频发。祁彪佳居家期间,绍兴连遭灾荒。他应府县之请,以荒政自任,感物以诚,使富家大室闻风乐施,所活灾民不可计数。他行“和籴法、分籴法、设粥厂法、给米法”,无不尽善,又“念饥荒遍海内,救之者或有心无术,反扰民”,于是在赈饥之余,遍览群书及奏议、邸报等,辑《救荒全书》。《救荒全书》凝聚了祁彪佳大量的荒政思想和主张,是一部全面反映我国明代荒政思想的集大成之作。
祁彪佳在《救荒全书》中提出,救荒时选人“必推举得其当,而后良法不为弊端也”。他认为选人应有三个标准,“任事者以才以识,而尤在于心”,而“心”则摆在首位或核心地位。他认为:“此心之缓急广狭,千万人生死系焉。故王征君之议任事也,亟以正心为要。”
祁彪佳很重视农业的发展,他认为“播时百谷,蒸民乃粒,为千古救荒之祖。”只要“农政修举,则虽天灾流行,亦可人事挽其半。”同时,他提出垦荒屯田能标本兼治,“兴工为救荒一法,而尤莫妙于开垦。盖饥馑者虽由天时之降灾,亦或因人事有未备。役饥馑之夫,从事畚插,固以救一时之荒也。开芜瘠之地,渐成膏腴,亦以救他日之荒矣。是兴工其治标耳,兴工而开垦即治本也。”
祁彪佳认为,救荒中仓储备荒也十分重要。他提出“救荒于已然,不若备荒于未然”,但他强调建设仓储要因地制宜,要得法。他说:“荒政之言积贮,固也。然使积之不得其法,贮之不得其地,则殷陈化为朽腐,夫亦安所用之。”针对南北方不同地理位置及气候条件,他也提出了不同的谷仓建立方式。
临灾赈济,灾后补救方面,祁彪佳也提出了一系列主张。他认为救灾求速,赈灾勿缓。为了防止报灾和勘灾中的腐败或不作为,祁彪佳提出了“巡行”制度。他指出:“人但知灾荒之宜赈矣,而不知勘之不详,则冒滥之弊,与遗漏则等。是以前代于陈诉期限,检放有节候。”在赈灾中,祁彪佳还提出了节俭的主张。他认为“崇检是救荒之本源”。他自己在浙江救灾中切身感受了节食的好处。为了减少在酿酒上大量粮食的消耗,以及靡费五谷造酒导致的米价腾贵,祁彪佳提出了“止酒”的主张。
为了有效救济灾民,祁彪佳提出,赈灾需要灵活变通,要因时、因地制宜。灾害地区,物质奇缺,物价腾贵,以往救灾的措施往往是抑价。但是由于抑价,本地的富民不会把储存的粮食平价出售,而外来的商人觉得无利可图也不会运粮食到灾区,灾区粮食问题得不到根本解决。祁彪佳就提出了“炤价”的方式,即禁止在灾年抑制物价上涨。因此,有时候政府需要有意抬价。另外,祁彪佳还肯定了工赈济民、蠲缓生息之法的积极作用,并有所损益地提出借鉴之法。
祁彪佳的《救荒全书》是一部重要的通论式荒政著作,包含了作者大量的荒政思想和主张,如“仓储备荒”、“兴修水利”、“御灾召祥”、“崇尚节俭”、“赈灾勿缓”等。这些思想是祁彪佳切身实践经验的总结,也是传统荒政思想的升华。
参考文献:
蔡小平《祁彪佳荒政思想探析》,《防灾科技大学学报》,2013年6月。
兰婷《明代民间救济》,江西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3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