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典故
民国初年,重庆已成为通商巨埠,其慈善事业亦蓬勃发展,较为著名的有慈幼堂、育婴堂、保赤所等,但这些机构普遍存在“有养无教”的问题,遂诞生了重庆市最早、规模最大的民办孤儿院——重庆市私立孤儿院。
一、缘起
1913年刘子如(重庆胜家公司总经理,曾为孤儿流亡重庆,接受过基督教洗礼,成为富商后一直致力于慈善事业)在上海参观了龙华孤儿院后,受该院立法完善、成效卓著的影响,决心在重庆创办一所兼备抚养和教育双重功能的孤儿院。
1914年2月8日为创办孤儿院事宜,刘子如宴请中西德育社、中西英年会、基督教美以美会、内地会、公谊会、自养美道会、重庆总商会等,席间受到众城中名人富商相助,决议成立孤儿院,并择定刘子如捐出之临江门外胜家缝纫女校为住地。院初期招男女生共40名,刘子如夫人、胜家缝纫女校校长陈文贞女士认领其中25名孤儿全部生活学习费用。
10月8日举行开学典礼,取名重庆孤儿院,杨法三于1914年出任首任院长。后因房舍不足,董事张琴舫以十年前原价捐卖出大溪沟高家庄田业一处作为新院建筑之址,1917年落成后添办高小班,添收60名孤儿,设高初两级小学制授课。1929年重庆建市后更名为重庆市私立孤儿院。
二、管理与运作
(一)组织机构及经费来源
重庆市私立孤儿院设董事会为立法监督机关,任期3年,内设责任董事40人,名誉董事无定额,由董事会聘任社会热心人士并能资助孤儿院者充任。董事会设正主席1人、副主席2人,由董事互选充任,任期3年,得连选连任,下设总务、经济、劝募、设计、调查五组分掌各项事宜。
此外,孤儿院设正院长1人、副院长2人执掌具体院务,由董事会票选董事充任,任期3年,得连选连任。正院长总揽孤儿院对内对外一切责任,下设事务、教育两委员会,受院长之监督指挥办理所掌事宜。
就其经费而言,分为下列两种:“基金,由全体董事及社会热心赞助本会人士劝募之;经常费用,由董事分别担任或劝募之”。其中基金即基本金,由“董事会经济组交由银行公会安放生息……无论如何,不得动用基本金”。可见,经费来源主要包括三个部分,首先是董事捐助。重庆市私立孤儿院乃慈善性质,按月分担经常费用,常年捐助该院者方有资格成为董事,其组织简章中明确规定,董事须“能资助本会”,以捐款、认领孤儿教养费用或捐建院内设施为主要形式,如院长曾子唯捐6000余元建纪念堂,副院长李奎安捐2000余元修图书馆等;其次是社会人士捐款。董事会下所设之劝募组,专司劝募之职,包括劝募经费,催收应募捐款、研讨劝募方法及机会、表扬捐款人等;其三是基本金孳息。
(二)内部立法
孤儿院在设立之始即受到立法规范之上海龙华孤儿院影响,颇为重视各项规章的设立,又因刘子如邀得办理成都孤儿院多年的友人杨法三加盟并出任首任院长兼董事使得孤儿院办理有经验可鉴。
其在立法方面堪称完备,就现存的有《重庆市孤儿院组织章程》、《重庆市私立孤儿院董事会执掌规则》、《重庆市私立孤儿院办事细则》、《捐助本院者褒扬条例》、《本院现行孤儿入院出院章程》、《本院招收自费生办法》、《重庆市私立孤儿院暂行会计规程》、《重庆市私立孤儿院经济审查委员会暂行简章》、《重庆市私立孤儿院院生惩奖条例》、《本院稽察室办事简则》、《图书馆参观简则》、《本院院生一般生活纪律》等,涉及院内工作各方面。
(三)招生对象及课程设计
就招生对象而言,根据其组织简章第二条,“本院以教养孤贫之男女儿童俾能自谋生活为宗旨”,即包括孤儿和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儿童。具体来说,入院学生须确系孤贫无依,年龄在“6岁以上12岁以下,身体健全、资质优良而无暗疾者”,并经孤儿院院长及考试委员会考选后决定是否录取。录取入院后,教养等各项费用一概由孤儿院承担,学生于高小班肄业后可自由出院。贫困家庭生源名额每年由董事部视经济情况决定。甚者,后因孤儿院声望日隆,应非孤贫而愿来院学习之家庭申请,亦招收部分自费生。自费生之报名、考选与孤贫儿童相同,但须负担学食衣履四项费用,剩余部分由孤儿院供给。
在课程设计方面,孤儿院设立之初乃遵照国民政府教育部颁定之高初两级小学制授课。1919年经董事会议决,邀请巴县劝学所加入董事部,后将孤儿院教育教学纳入官方监督体系。孤儿院初级部开设之学科有国语(分语言、读文、作文、习字四项)、算术、常识、公民、体育、音乐、农业、工艺、手工九门课程,每周共计43个课时。高级部开设之学科有国语(分语言、读文、作文、习字四项)、算术、自然、社会、公民、卫生、英语、体育、音乐、农业、工艺、图画、珠算、手工、国技十五门课程,每周共计51课时。此外,孤儿院尤其重视相关职业学科的设置与发展,1920年经孤儿院董事会议决添设工业,先后开办了织袜科、织毯科、音乐科(即军乐科)、鞋科、印刷科等。
三、特点:关注学生长期发展与慈善精神的传承
正如孤儿院组织章程所言,其办院宗旨在于使儿童能“自谋生活”,因而孤儿院不仅在平日教养中就非常重视院生生存技能的训练,开设众多职业技术课程,同时还关注学生的长期发展与慈善精神的传承。
一方面,重庆市私立孤儿院与众多企业建立了推免制度:“1916年保送男生周德入蜀新砖厂,赵金美、董维新、杨邦权、张嘉铭、陈守才、刘道炘6名入裕蜀丝厂,黄志堂、王泽云入澄川织袜厂学艺。1924年保送蒋云才、文明德入美丰银行学业”。另一方面,在其出院章程中规定,“院生在本院各班毕业品学俱优经本院认为堪资深造者本院得资助其升入院外优良高级学校后每期之学食费,但如中途无故辍学仍须饬保偿还本院该项费用”。因而孤儿院中有不少学生升入高一级学校继续深造,如1920年“升送毕业生蒋昌裔王在明投考联合中校,秦文钦何仕仪投考川东师范,均蒙免费录取”;1924年“升送毕业生杨麟昭入求精中学”;1932年“升送吴富荣胡明发入川师,胡廷贵入巴中,谭正治周济富罗万贤邵本清入重中肄业”等,甚至这里还走出了重庆市第一任副市长余跃泽等。
而重庆市私立孤儿院区别于一般教养机构的另一个特点即是对于慈善精神的传承教育,表现在对学生回馈学校的要求上。对于继续深造的院生,孤儿院要求每周日回院一次,与在院院生分享经历与心得;已毕业的院生如经营工商业的,要求经常书信联络报告经历;“院生曾在本院高小班毕业,将来就业如月薪在50元以上者本院于必要时得募收其所得捐十分之二至三年以上。院生曾由本院升送院外高级学校毕业者如愿回院扶助院务进行本院得视其在院工作之成绩与年限之递增每月酌给其相当生活费否则得于其50元以上之收入内募收其所得捐十分之三至三年以上”。
四、孤儿院的衰落
抗日战争爆发后,由于刘自如赴前线支援抗战,且重庆频遭空袭,孤儿院多次受损,房租收入和社会捐助锐减,后校舍亦大部分被征用。孤儿院资金日窘,维系困难,1940年下半年,院内孤儿悉数被重庆市第九保育院接收,1941年春重庆市私立孤儿院改办小学。
参考文献:
高阳,冷静.民国时期重庆市私立孤儿院研究[J].黑龙江史志,20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