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典故
近代中国慈善教育事业经历了发轫、初步发展、兴盛和衰落四个阶段,不同阶段都呈现出不同的内容特点与时代表征。观其发展历程,可谓是我国慈善事业由传统走向近代化的过程,既借鉴西方慈善良法,又继承传统做法,并结合时代需要,推动中国社会发展。
一、发轫期:鸦片战争后至甲午战争
鸦片战争后,西方列强纷纷派遣传教士在开埠口岸创设医院、育婴堂、孤儿院、盲童学校、聋哑学校等慈善机构,可以算是我国近代慈善教育的初始。
从第二次鸦片战争后至19世纪末,教会慈善教育机构几乎遍及大半个中国,为数甚众,如著名的上海圣婴会、蔡家湾孤儿院、土山湾孤儿院等,均是外国传教士在近代中国创办较早、规模较大的慈善教育机构。
就西方教会最初在华建办的慈善教育机构形式来看,以育婴堂、孤儿院为主,但在19世纪60年代后,部分教会(包括循道会、信义会、宣圣公会、浸信会、路德会和北美长老会等)开始创设盲童学校、聋哑学校,对残疾儿童传授一定技艺。如1888年,由循道会李修善创办的训盲书院,成为汉口最早的一所盲人学校,经费主要由差会拨款和国外募款,学制为四年习艺,五至七年学科。同时,一些教会还兴办中小学教育,如上海地区的徐家汇公学、震旦公学、崇德女中、启明女中等。
该时期慈善教育事业,特征比较鲜明,多为教会举办,带有宗教特征。从培养目标来看,教会对孤贫所进行的教育主要是为了传教的需要,培养神职人员,培养的层次还较低。
从教学内容来看,首先是宗教知识,其次才传授一些基本的文化知识和职业技能。而所教的文化知识,主要是一些简易的中英文。在职业技能方面,不同的教差会各有侧重。如天主教创办的蔡家湾孤儿院,传习男孤儿以缝纫、木工、制鞋、印刷等技术;土山湾孤儿院则有教会聘请技师给孤儿传授木工、制鞋、雕刻、油漆、纺织以及农田耕种等,同时还设有印书馆,让孩童学习打字、排印。
综合而言,教会的慈善教育机构在19世纪中后期水平还较低,规模也不甚大,同时掺杂宗教因素,功用不大。不过,其广泛创办及采用养教结合的善法给中国的传统慈善事业吹进了一股新风,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 促成了近代中国慈善事业的变革与发展。
二、初步发展期:维新运动至新政时期
维新运动兴起后,社会各界普遍意识到中国慈善事业要走向近代化,应该师法泰西各国,重视慈善教育。由此,传统善堂开始由重养轻教趋向养教并重,而新式慈善公益团体则更重视教的功能。近代中国的慈善教育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1897年冬,经元善邀集梁启超、施善昌等人捐资创办中国女学会书塾,除基础的中西文学习外,还专设算学、医学、法学、师范科,陆续延请教习纺织、绘画等技艺,以期培养自立之本。1898年夏,罗振玉、经元善等人拟办余姚、上虞两邑农工学堂,向桑梓贫民招收艺徒,推广中国传统工艺,并创兴中国未有之工艺,且中外技艺兼习,颇具实用价值。
上述经元善等人设学堂教贫困者以谋生技艺之举,乃维新运动前鲜有之。而在新思潮的鼓荡下,慈善界一改过去重养轻教的旧习而趋于教养并重。
进入20世纪,清政府为挽救垂危统治而推行新政。在实业救国、教育救国思潮大张旗鼓之际,“慈善教育”的呼声也愈加高涨。1903年,《新民丛报》发表《中国之慈善教育》一文,认为当下经济竞争之势日剧,中国应大兴慈善教育,传授有用之学造就实业之民,以工商业为民谋生之路。
作为首善之地的北京,乃官方慈善教育先行的试验田。1903年,京城工艺局成立,以“收养游民、开通民智、挽回利权、转移风气四端为宗旨”,除收容游民外,“有孤贫幼童者,愿来习艺者亦准取保挂号,挨次传补。”并分雇各种教习数十人,因材施教,教与书画、数算、镌刻、织布、织绒毯、珐琅、铜铁、瓦木诸作之类。“学徒俗例三年为满师”,“或不拘常例,俟学业有成即可出局自谋生计。”
1906-1908年间,经民政部核准立案,北京还相继创办了京师内城贫民教养院、外城初级教养工厂、外城中级教养工厂、外城教养女工厂、外城贫民工厂、内城公立博济初级、中级工厂等多所慈善教育机构。这些贫民教养院、工厂均“以收留贫民兼施教养、勿任失所为宗旨”,实属于慈善教育性质的机构。
而在天津,1903年,北洋赈抚局总办毛庆蕃将办赈的余米变卖用于“设半日学堂一所, 招集极贫子弟入堂读书,定额二百名,分列四班”。不久,又同“工艺局酌定厂地,为天津贫民子弟设工艺厂一所, 招幼童学习粗浅工艺,与半日学堂相表里”。令聪颖者习织布、织毛巾、造洋桌椅等事,椎鲁者则学编柳条、织簸箕、提篮等艺。
在此前后,直隶也开办工艺局、广仁堂女工场、习艺所等多处;岑春煊在成都设局,成立四川通省劝工场。此外,两广、东三省、河南、湖北、云南、新疆、热河、甘肃、安徽、 陕西、浙江、福建、山西等省都建立了类似的工艺局(场)。
虽然这些工艺局(场)、习艺所创设的初衷是为解决日益严重的流民问题,但在救助内容与手段上都较注重教养兼施,传授贫民孤童以手艺,希冀通过数年之功,使人人习得一业而能自养。
清末,慈善教育事业的发展除体现于全国各地遍设的带有官办色彩的工艺局外,在经济发达的上海,慈善教育机构的民办性质则更为浓厚。沪上收容、教育贫民子弟的慈善组织主要由地方绅商和社会名流来创设和经理。其中该时期创建并于有广泛影响的慈善教育机构为上海孤儿院、上海贫儿院等,这两家均向孤贫儿童传授多种技艺,更颇具各自的特色,因而不仅在民国时期获得较大发展,且一直延续到建国初期。
就该时期的慈善教育事业的发展来看,其始终与清末的政治风云及社会问题息息相关。维新期间,中国发展慈善教育,在某种意义上带有保种强民的意味,冀此渐图国家富强。新政推行后,慈善教育又与消弭流民为宗旨的工艺局相交织,既向贫民传习工艺,又便于社会控制,是这时期慈善教育最显著的特点。而上海绅商名流建立的贫儿院等机构,其慈善的本意、教育的内涵似乎更纯正。
三、兴盛期:民国肇始至抗战前夕
民国肇建后,慈善救济事业得到较大发展。因战乱、灾荒所致的大量孤贫儿,急需人们救助,施与适当的教育,以期长大后独立于社会。而在民国前期短短20年间,慈善教育机构已遍行全国各省,仅上海就多达30余所。如广慈苦儿院、普益习艺所、 私立上海贫儿院、 马桥慈善团宗正小学等。各地新设立的孤儿院等慈善组织都以教养兼施、使孤儿能自立于社会为宗旨。随着社会各界对教育的认识越来越深刻,慈善教育越来越受到有识之士的重视,如张謇创办盲哑学校和通州师范学校、图书馆、博物苑等多种文化教育机构;熊希龄主持的北京香山慈幼院等。
此外,民初以来的庙产兴学运动对慈善教育的发展也产生了一定影响。如1922年6月,长沙开福寺、华林寺、灵云寺等八丛林寺僧联合筹集洋银数千元,创办起湖南佛教慈儿院。同期的基督教本色化运动也此起彼伏,促使教会原有的慈善教育机构有所发展。
面对日趋繁盛的民间慈善事业,为了加强监管与控制,北洋政府、南京国民政府先后出台了若干法律政策对慈善机构的募捐及经费运作进行规范。如1913年,北洋政府颁布《捐资兴学褒奖条例》;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也稍加修正即重新颁行该条例。这些条例的公布实施以及20年代后掀起的庙产兴学运动,最终促成了慈善教育的进一步发展与兴盛。
综览民国初期的慈善教育事业,较之前两个阶段具有了一些新特征:首先,课程设置逐渐规范,其中工艺科课程更为丰富和实用。民国以后,随着普通教育和实业教育的发展,教育部颁布了新学制,明确了各级各类学校的课程,对特殊教育也有若干规定。这时期创设的慈善教育机构大都能遵循教育部的学制及课程设置规定,对孤贫儿童授与适宜的文化知识和工艺技能。
其次,慈善教育与实业教育、职业教育相融通。1917年中华职业教育社成立,黄炎培等人一直致力于“使无业者有业”的职业教育的发展,并屡屡为贫民培训各种工艺以使其自谋生计。事实上,职教社成员也把贫儿院等慈善教育机构作为职业教育之一途,如山东职业教育调查即涵盖了滕、峄、邹三县的贫(苦)儿院。
再次,慈善教育事业的层次规模较齐全,地理分布较广。由于慈善教育思想在民国时已广为流播,慈善界、教育界人士对此更有相当的认识与重视,各种类型的慈善教育机构纷纷涌现,呈现出兴盛之态。既有幼婴教育,也有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学科专业方面有工科、 农科,还有商科,扩充和丰富了慈善事业的范围、内容。就地理范围而言,全国各省区皆有,其中东南沿海地区慈善教育机构数量明显多于中西部内陆地区,发展水平也较高。
四、衰落期:抗战爆发后至解放初期
1937年,因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许多慈善教育机构由此被迫转移或中辍,仅有战时儿童保育会、中国战时儿童救济协会等少数民间慈善团体所开展的慈善教育活动尤可称道。至40年代以后,战争频仍,时局不靖,全国的慈善教育事业渐趋于衰微。
1937年底,宋美龄紧急召集中国妇女慰劳自卫抗战将士总会委员,讨论救济妇女儿童的事宜,并发出救济难童的倡议。1938年,战时儿童保育会在汉口正式成立,由宋美龄任理事长、李德全为副理事长,随后在汉口筹设了第一临时保育院,公开向海内外筹募款项。时年秋,战时儿童保育会就在全国建立起14个分会,分布于湘、鄂、豫、赣、浙、皖、川、黔、滇、粤、桂等省及重庆、成都、香港等市。后陕甘宁边区也建立了战时儿童保育会分会,各地普遍筹设儿童保育院,对难童施以教养。
在教的方面,各地的保育院一般都设有婴儿、幼儿、小学三部,且以小学部为主,因材施教,分班授课。1939年后依国民政府教育部颁行的小学四二制的办法施教,统一用教育部审定的教材,进行系统讲授和学习。同时保育会还开展一些劳动技能性活动,主要以学会开荒种地、饲养家禽为主;男生还要学木工、理发、做豆腐;女生则学烹饪、缝纫、纺纱、织布等,使之通过数年的学习养成独立生活的技能。此外,保育会还自编《抗战救国读本》,以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和抗战教育。
在养的方面,保育院实行住院制管理,每个班均配有专职的生活指导教师,特别是对婴儿部、幼儿部的难童关心照料备至。所有在院难童的衣食住行都由院方统一安排和管理。
此外,中华慈幼协会和中国战时儿童救济协会等民间慈善团体开展的慈善教育事业,对战区儿童救济也甚力。“八·一三”事变后,中华慈幼协会即在上海设立战区儿童收容所。当年9-10月间,又在西安、洛阳、郑州等处组织战地儿童救济委员会以推动各战区救护难童的工作,包括在陕、川、鄂等地自办了保育院、教养院、慈幼院等。
1938年春夏,中国战时儿童救济协会也在汉口设立临时教养所,后又陆续在湖南凤凰、乾城、东安、江西上饶及四川万县等地设儿童教养院5所。
抗战胜利后,战时儿童保育会于1946年9月解散;中华慈幼协会和中国战时儿童救济协会也逐渐停止了活动。建国后,受政治因素影响,政府将旧有的孤儿院等慈善教育机构进行全面整顿改组为社会福利机构,大约在1952年左右,慈善教育事业经历百年沧桑后最终收束。
回顾我国近代慈善教育事业的历史演进,可谓是中西慈幼文化融合的过程。甲午战争前,慈善教育由教会扮演主角;维新运动兴起后,其参与主体逐渐变更为维新人士,他们创兴了中国女学等新型慈善教育机构;新政时期,全国各地仿行西方诸国设立工艺局(场)、习艺所等慈善教育机构;民国早期,慈善教育事业的发展更前进了一大步,既与职业教育、实业教育相呼应,也“以培养孤贫儿童能够自食其力和成为健全国民为特征”。无奈最终因战争衰落。
摘编文献:
曾桂林.近代中国慈善教育事业的历史考察[J].井冈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 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