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典故
成都慈惠堂,被称为民国时期四川省最大的慈善机构,为清咸丰时期由叶荣庆同冯刘秦高诸善士创建。
机构沿革
1924年,慈惠堂首事刘豫波、张立先诸先生将慈惠堂交由尹昌龄办理,且同人举尹昌龄为总理。尹昌龄接办之初该堂仅有田产一百六十五亩、地四十六亩,约得租谷二百一十石,租钱八十钏。1925年,成都市政公所将省城旧有的官立慈善机关普济堂、育婴堂、幼孩厂,济贫厂四处交于本地绅商办理,定名为成都市救恤事业董事会,并举尹氏兼任正主任,会所设于慈惠堂内。1927年,成都市救恤事业董事会请市政公所专案提出,将其划为独立,由董事会改组为慈善院。1929年,慈善院正式成立,尹氏仍兼任慈善院总理,办事地点仍设慈惠堂内。此后,慈惠堂和慈善院在机构和功能上大体合并,慈善院的办事人员多为慈惠堂办事人员,一切事务以慈惠堂为“总汇”。此间又有一些机构被划入慈惠堂办理。同时,一些市民绅商还捐助一部分房产、田产给慈惠堂。到1942年底,尹氏逝世时,慈惠堂所有产业计“房宇管业证二十有七,计为屋二百四十九间,又独院二十四所;田产管业证计八千三百四十八亩有奇,现金百数十余万。”
尹昌龄逝世后,由著名的民主革命家张澜继任成都慈惠堂的理事长。张澜先生担任成都慈惠堂理事长后,对内部整理,扩充整顿,厘定规章,加强工作效率,力求使慈惠堂的孤儿、女婴、老人走向职业化、社会化的道路。到1946年底,由于张澜赴上海积极从事民主革命事业,于是请辞慈惠堂理事长一职。
此后,成都慈惠堂理事长一职便由原该堂副理事长徐孝刚担任,直到1952年该堂被成都市政府接管。在徐孝刚担任理事长这几年,成都慈惠堂的业务因战争物价、币值等问题的影响而推行困难,勉强维持到成都解放,经人民政府整顿清理后,于1952年被成都市政府民政局接收办理,正式结束了其民间绅办的历史。
内部管理
在慈惠堂发展过程中先后曾出现慈惠堂总务处、慈惠堂总管理处、慈惠堂监理事会等组织架构,其促成了慈惠堂名下众多收容和救济机构的协调运作。
慈惠堂总务处:由尹昌龄于1927年在慈惠堂内设立,并厘定《慈惠堂总务处章程》。对该堂所有各机构和该堂的管理、银钱、收支等做了详细规定。慈惠堂总务处也兼管慈善院各机构的事务。总务处的各项事业均由总理尹昌龄总理其成,聘任主任5人,其各自职责为:文牍主任专任往来文件及缄电记录并保管案据事项;会计主任专任银钱收支账目及造具表册,保管现金事项;庶务主任专任各处支款及採买修缮事项;收租主任专任招退佃户收取佃户地租金、租谷及变卖租谷事项;交际主任专任收取各机关补助经费并交际一切事宜。总理另任用司事二人,分任保管文卷、写文件、登记账目造具表册等事项。该处各主任收支银钱均适用三联传单,以一联裁交总理,一联裁交收授机关,一联保存本股备考。总务处还设有监察会员(以监察本处银钱账目一切事项)和评议会(对于重要事件均由评议会解决)。
尹昌龄逝世前夕将慈惠堂进行改组,设置理监事会,设立总管理处,形成监理事制的管理模式,以便该堂能够正常运行。慈惠堂理监事会和总管理处:正式形成于1942年底。张澜接办该堂后,进行改组事宜,重订章程,选举理监事人员。
据重订的章程,“本堂以办理社会慈善事业为宗旨。”办理关于济贫、养老、慈幼、恤嫠、拯溺、救助等事项。为办理这些事业,并设计普济堂、养老院、育婴堂、幼稚园、女婴教养所、培根小学校、恤嫠会、瞽童教养所、培根火柴厂、培根工厂、培根农场、培根菜园、牧畜场、售货所、借贷所、拯溺所等十六处事业机构。这些机构的设置以视社会需要依照业务性质扩充或裁并。在组织上则设置理事十一人至十五人组成的理事会,任期为六年,每二年改选三分之一。设监事三至五人,组织监事会,任期六年,每二年改选三分之一。理事会设理事长一人,总理本堂一切事物;副理事长一人,襄助理事长工作,当理事长不再时得代行其职;常务理事三人,襄助理事长、副理事长处理日常事务,在理事会中选任。在监事会中选出首席监事一人;常务监事一人,襄助首席监事处理日常事务。章程还对理监事的资格都作了详细规定。理事会及监事会每月召开一次,每三个月还要召开一次理监事联席会议。对理事会、监事会、理监事联席会议的职权均作详细规定。
慈惠堂还设总管理处,以综理该堂的一切具体事务,为理事会的办事机关。总管理处下置总干事一人,承理事长、副理事长之命办理本堂一切事务。总管理处依其性质分别设置六个组室,分文书组(掌理该堂文书事项)、事务组(掌理该堂庶务及租佃事项)、出纳组(掌理该堂银钱出纳事项)、收租组(掌理该堂房地产租之催收及稽查事项)、业务组(掌理该堂事业及教养之设计与考核事项)、会计室(掌理该堂会计事项),总管理处各组室各设主任一人,承总干事之命办理各该管事务;干事助理、干事练习生若干人,承主任之命分办事务总干事、主任及各事业机构主管人有理事长提请理事会议通过后方聘任,其余人员由理事长派充。总管理处的设置,便于该堂能够更好的运转,以求一切事物都能顺利进行。同时章程还规定慈惠堂会计制度,如该堂有开支不敷,则得请政府拨款补助并得对外募捐。
此后各组室机关的简章规则也相继厘定。这种理监事制的管理形式一直存续到1949年底。其间,还设立了成都慈惠堂稽核室和成都慈惠堂保管委员会。
经费来源
慈惠堂作为一个绅办救济机构,其经费来源主要有:一为该堂所有的田产、地产、房产的租金收入,占慈惠堂总收入中的最大部分。其收入构成主要有:慈惠堂及各“堂厂所”原有的田产地产,这些产业中尤以普济堂为最多,田地产总计达5000多亩;政府将没收的私产或有纠纷公产、庙产悉数拨给慈惠堂所有;军政界或社会各界捐助田房产业,或将捐助钱用于购买田地产业;慈惠堂自制产业,如在城隍庙及该处偏院,政府对该堂的支持除在经费上给予资助外,还将没收的私产及有纠纷的公产划归该堂充作善业。
二为政府资助收入,主要是政府对该堂及名下救助机构的补助,包括幼孩厂、济贫厂培根火柴厂、民生工厂、济贫厂、育婴堂 、普济堂、孤穷子弟教养所等。成都慈惠堂的田地产业赋税,在上世纪20、30年代都基本上得到豁免。只是到1941年,“国家处于困难时期,才向政府交正税的六分之一,其它也一概免除”,以救孤贫。这一规定一直到1945年才又根据社会部、财政部、粮食部的命令改为“该堂产业征实部分准于免除六分之四,其它征借、征购一概免除,仅完六分之二”。市政府对慈善事业的补助,每年都有一定的数额,虽然有时无奈库款支绌,只好拖欠。但政府的补助一般额度较大,能够解决一些实际的情况,这一部分经费对慈惠堂的发展有很大作用。
三为所办工厂盈利的收益,慈惠堂先后办理的工厂先后有培根火柴厂,民生工厂(培根工厂)、培根农场、培根畜牧场、培根菜园。民生工厂及培根农场、培根畜牧场、培根菜园的效益都不显著,仅培根火柴厂的效益较好。故其工厂相较于生产机构,更偏向于收养机构。
四为捐款收入,慈惠堂能够获得社会各界的捐款,与该堂几任主持者的个人品行、威望、德行和他们的私人交情有很大的关系。而慈惠堂获得的大量捐助主要来自于军政界,主要是当时军政界人士、要员有足够的财力物力捐助慈善事业。
另外就是一些粪租、利息收入等。
慈惠堂的收容救济机构
1.普济堂(安老所):创立于清雍正年间,在城内宝光寺侧,以所租田地产之租金为养济孤老的费用。该堂于1912年为成都慈善会接办,1916年复拨归警厅管辖,1925年拨归市政公所,由救恤事业董事会管理,后归慈善院,最后完全融入慈惠堂。1946年为求救济机构名称符合规定,将普济堂改名为安老所。
2.育婴堂:该堂为前清善政所遗留,专为穷民不能自育其子女者而设。1925年由成都市政公所拨归救恤事业董事会管理。尹昌龄接办该堂后,对堂内加以整理,聘请赵徐天瀞女士为堂长,同时对乳妇增加工资并采用奖励机制。还聘请旧家中落之妇女为保育经理员,同时注重增加婴孩营养和乳妇营养,加强平时的卫生管理。
3.幼稚园及女童教养所:幼稚园乃专为收养育婴堂之女婴而设。于1927年开始在“育婴堂西偏小院开办幼稚园,其经费在育婴堂内开支”。同年8月设立女婴教养所,并将幼稚园附设于女婴教养所内。由育婴堂堂长赵徐天瀞女士之寡居子妇赵贺端玉代行幼稚园事务。
4.保育训练班:该班自1943年11月开办,附设于女婴教养所内,后于1945年迁入丁公祠内。首批学生从1944年6月底开始在女婴教养所内实习,实习期满后有17名留班继续服务,并在1945年3月随同该班一起迁入丁公祠继续进行抚育婴孩的工作。
5.寄宇养老院:为秦寄宇先生独立捐资兴办的一所养老机构。1943年6月试办,并定额收养300人,并聘请商紫绶负责管理。期间受中央军校修路影响,一度停收孤老。至1948年,寄宇养老院收孤老90余名。
6.瞽童教养所:该所是由慈惠堂原收养之瞽童组建而成的一个救济机构。自1924年,尹昌龄接办之初,有瞽童八九人。尹昌龄“切念矇瞍奏工,古之遗法,音乐一途,惟瞽童为宜,成都之洋琴向为瞽童专业。”于是集众筹商,延师教之。该所常年收养在40人以上。该所瞽童在堂服务有年,便准其出堂生活,有些还被该所另聘为教师。
7.培根义学:初就慈惠堂旧有的孤贫儿童十余扩大招收,专注于孤穷流落子弟的教育,定名为培根义学。而在丁文诚公祠也办有一所义学,定名文诚义学。1930年代末,文诚义学并入培根义学。幼孩厂又称第一孤穷子弟教养所,于1925年被划归救恤事业董事会。尹昌龄接办后,将幼孩“分别程度,厘为两班,延师教授,一如培根义学办法。”济贫厂又名第二孤穷子弟教养所,于1925年被拨归救恤事业董事会绅办。尹昌龄接办后,“将二十岁以上能自谋生活者分别遣归”,幼孩则留厂读书、学算、特聘教员以教之,仿照培根义学的办法添收孤贫子弟分班教授。1930年,幼孩厂和济贫厂合并,更名为孤穷子弟教养所。1930年代末,又改名为培根小学。培根义学、文诚义学也归入培根小学。1943年2月,培根小学更名为孤贫儿童工读所,实行半工半读。
慈惠堂的社会救助机构
1.拯溺所(局):该所属慈惠堂所有,“专为拯溺求尸及无主之埋葬”。自尹昌龄接办该堂后,以“东门外炭称一宗专作拯溺之用,每年收钱二三百钏不等”。到1933年,改由培根火柴厂拨款接济。该所置有一只救生捞尸船,一名水手,每日在外东九眼桥一带上下巡游,遇有落水者及河上漂下浮尸,即飞往捞救。该所一直存在到解放初期。
2.全节堂、嫠恤会:1928年,成都县知事谢某将全节堂交尹昌龄办理。该堂原纯为资助嫠妇,名全节堂,“自归慈惠堂后,除照旧月给嫠妇仍有盈余,乃就诸嫠中子女多而尤贫窘者为之收养兼教之,则不仅昔日二千之惠矣。各所增收孤儿近二十名,即专为事也”。
嫠恤会以周恤青年守节抚孤之贫苦孀妇为宗旨,乃由旧有的全节堂、真武宫恤嫠事务合并而成。恤嫠名额为450名,恤嫠时间每年三次发放。恤嫠妇每次可领国币数目多寡视当时恤嫠基金收益及物价低昂各情形而定。若孀妇改嫁或死亡则停止发放恤嫠金。为防人冒领还严格规定发放时嫠妇必须亲自去领取。这一机构一直延续到解放后。
3.借贷所:该所原设于大成会,于1923年冬间开始办理,1924年夏,“将无利借贷处迁入慈惠堂”。办事简章规定:该会宗旨是以小贸贫民无赀营运,特设无利借贷,俾资生活不致失业,并非寻常慈善专事布施;贷款来自函请政府拨助款项外,还得分头劝捐以资补助。
学生借贷处大致于1926年开办,“专为大成学校在校学生或有志肄业大成学校学生,其性质优良而家业清贫无力筹备学费者而设;以扶助学生,俾其学业有成不致因贫废学为宗旨”。1930年代初,因“该处成绩殊少,又兼堂中他项用费益繁,不能兼顾,遂停止”。
轻利借贷处于1924年开办,就该堂附设的无利借贷处兼设轻利借贷,以扶助中等小铺商业之发展为宗旨,整借分还从轻取息。由无利借贷项下暂行提出银币一千元作为试办基金,设于慈惠堂内。1940年代,其更名为借贷所,并在1946年底开设无息借贷,以后每年冬季开办以惠贫民小贸。在解放初期该机构仍然存在。
慈惠堂的生产救济机构
1.园艺畜牧委员会:乃将慈惠堂原设的培根农场、培根畜牧场、培根菜园三个机构合并而成,成立于1944年。该委员会推定培根火柴厂为该委员会主任委员。其中,畜牧部,乳牛所产的奶全部供给育婴堂保育婴儿。菜园部种植蔬菜的60%销往市场,40%则以市价六折供给火柴厂、女婴教养所、育婴堂和普济堂等机构。由于该委员会办理两年下来,成绩不佳,到1947年5月,便将该委员会所属的畜牧场和菜园予以停办,把农场交由培根火柴厂管理。
2.民生工厂:又名第三孤穷子弟教养所。1929年由成都市政府组织成立,专收平民子弟教以工业技能以便自谋生路。后因办理效果不好,于1931年被拨归慈善院绅办。慈善院接办之后“始行改组,所招之商完全谢却,设立布科、纸科、苏表科、鞋科、帽科、袜科、小木科、笔科,共有学徒百余人,教工、职员若干人”。到1948年时该厂仅有机器、纺织一门,而苏裱、制鞋等科已相继停办。该厂后改名为培根工厂,以慈惠堂之理事会为最高权力机关,设厂长与副厂长承慈惠堂理事长,副理事长之命,综理该厂内外一切事务。
3.培根火柴厂:该厂由成都惠昌火柴厂发展而来,于1925年由慈惠堂收回管业,改名为培根火柴厂,该厂正副主任承慈惠堂正副理事长之命及总干事业务组之指导综理全厂人事经费原料成品及设计兴革一切事宜。且该厂所制火柴其营业余利由慈惠堂提作办理慈善事业之用。在1930年代前期,其办理较好。1930年代中后期,该厂规模、收益都在走下坡路,加上慈惠堂中救济人数的增加,由于善款筹集不易,而只好挪用该厂的基金。
成都慈惠堂作为民国年间四川省内兴办慈善事业的一个长时性救济机构,其具有如组织管理上集中领导、分工负责和相互监督;管理层成员社会身份复杂,属社会上流阶层;办善思想中既有传统特征,又有现代因素;施善形式比较多样化;与政府关联紧密,受助与受制同在的鲜明特征,颇能代表民国时期民间绅办社会慈善事业的状况,其作用与价值不言自明。
摘录文献:
钟平.社会与救济——成都慈惠堂研究(1924-1949)[D].四川师范大学,20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