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典故
清代是中国古代慈善事业发展最为成熟和完善的时期。在官方的倡导和推动下,清代扬州地区出现了数量众多的善会和善堂,其中以育婴堂、普济堂、清节堂等善堂的发展最为突出。善会和善堂不但分布地域极为广泛,其管理和运作也日益完善。在善会和善堂的创立和发展过程中,以地方士绅和商人为主体的民间力量发挥了重要作用。
清代扬州地区也出现了众多的善会和善堂,其中以育婴堂、普济堂、清节堂等善会和善堂的发展最为突出。明清时期扬州行政区划经历了很大的变革。明朝初年,扬州府下辖高邮州、通州、泰州3个州及江都、泰兴、仪真、如皋、海门、宝应、兴化、六合、崇明9个县。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分六合属应天府,崇明属苏州府,扬州府“领3州7县”。清顺治二年(1645年),设立江南省,扬州府属江南省管辖。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江南省正式分为江苏、安徽二省,扬州府属江苏省。清朝中后期,扬州府管辖江都、甘泉、仪征、兴化、宝应、东台6个县及高邮、泰州2个州,俗称“扬八属”。
一、清代扬州地区善会和善堂的设置及分布
清代扬州地区由于运河流经,漕运繁忙,再加上是两淮盐商的主要聚集地,商品经济极为发达,这为慈善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同时,由于科举的兴盛和商品经济的发展,使得以地方士绅和商人为主体的民间力量日益发展壮大,再加上佛教、道教的劝善书日益盛行,使得当时的扬州地区慈善氛围较为浓厚,地方士绅和商人大多积极参与慈善事业,并乐此不疲。在官方的倡导和推动下,清代扬州地区慈善事业有了显著的发展,其中一个重要表现就是善会和善堂的大量出现。
(一)育婴堂
在清代扬州地区众多的善会和善堂中,以育婴堂的发展最为引人注目。育婴事业源于中国古代的溺婴之劣习。育婴事业在两宋时期比较发达,但在元明两朝走向了衰落,直到明末,育婴慈善事业才逐渐复苏。清代育婴堂在顺治年间就已出现,至康熙、雍正两朝,江南各府州县治大都创设育婴堂,至雍、乾之交,各地形成了兴办育婴事业的高峰,数量明显增多,管理制度也日趋完善。正如学者所言,清代育婴堂“有一套完善的行政管理制度,实现了经费筹措多样化,资金管理经营化,弃婴收养普遍化,弃婴保育职业化,出路安排社会化。”
清代扬州地区的育婴堂大约有十余处之多,建立的时间大多是在经济发展、社会相对安定的康熙、雍正、乾隆年间,扬州府所辖各州县几乎都有育婴堂的分布。虽然部分州县的育婴堂由地方官员创建,但多数育婴堂由地方士绅或商人创建。由此可见,民间力量在育婴堂的创建过程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
(二)普济堂
“普济堂最初是由民间社会自发创立的以救助鳏寡孤独贫病之人为主的民间慈善机构。它的产生与流行是与官营慈善机构养济院的衰败密切相关的。”普济堂是为补养济院之不足而产生的这种观点在乾隆以后几成公论。据目前发掘的资料看,清代最早建立的普济堂在江西袁州,康熙五年(1666年)即已创设。而产生深远影响的却是康熙四十五年捐资兴建于北京广宁门外的的京师普济堂。该堂主要收养外地来京的孤贫残疾者,冬施粥,夏施茶。由于得到朝廷的支持和褒奖,京师普济堂的影响逐渐扩大。但普济堂真正在全国得以推广,则主要得益于雍正二年(1724年)朝廷倡导在各地建立普济堂的诏谕。正是在雍正皇帝的认可和肯定下,普济堂的设置一时极为盛行。清代扬州地区的普济堂大多建立于雍正、乾隆年间,虽然部分州县的普济堂由地方官员创建,但民间力量也在普济的创建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清节堂
清节堂,又称“敬节会”“立贞堂”“保节局”或“贞节堂”等,主要收养和抚恤“青年孀妇贫苦无依,年在三十以内者,及未嫁夫立志在夫家守节之贞女”,同时还兼有旌表其操行的功能,是在清代兴起的以专门收养夫死家贫的节妇为主要目的的慈善机构,因“保全节操之意”,故“其堂曰清节”。嘉庆九年(1804年),全国首家清节堂在苏州建立。自此以后,这种以救济寡妇为主要目的的清节类善堂在全国各地,尤其是在江浙一带更是蔚然成风,对当时的节妇们甚至整个社会都带来了深远的影响。清代扬州部分州县的清节堂虽然早在嘉庆、道光年间就已创建,但其真正的兴盛时期是在太平天国战后,局势相对稳定的同治、光绪年间,清节堂大多由地方士绅创建,相比上文提及的育婴堂和普济堂,民间力量在清节堂的创建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更为突出。
除以上善堂外,清代扬州地区还设有很多其他的善会和善堂。如光绪《江都县续志》记载,在当时的江都县境内有务本堂、同善堂、得善堂、因利局、扶持局、恤嫠局等善堂。民国《甘泉县续志》记载,在当时的甘泉县境内除育婴堂和清节堂外,还有务本堂、栖流所、庇寒所、复初堂、妪栖所、文德堂、定安堂、公益堂、公善堂、乐善堂、同仁堂等善堂。在这些善会和善堂的创建过程中,民间力量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清代扬州地区善会和善堂的管理和运作
善会和善堂创建以后,如何进行管理和运作,成为参与其创建的地方官员和民间士绅所面临的重要课题。清代扬州地区善会和善堂的管理大多采用官督民办的形式,尤其是官方倡建的善会和善堂更是如此。在官方倡建的善会和善堂中,大多由地方官员延请地方士绅参与善堂的管理和运作,地方官员则定期对其进行监督和考核。而在民间力量创建的善会和善堂中,以地方士绅和商人为主体民间力量更是发挥了重要作用。无论是官办还是民办的善会和善堂都设有专门的管理人员,并制定了严密的日常管理章程,这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善会和善堂的正常管理和有效运作。
善会和善堂创建之后,虽然在扶危济困、体恤孤贫和维系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而显著的作用。但在善会和善堂的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弊端和问题,尤其到了清代晚期,这些弊端和问题更是愈发显得严重。其中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管理运作的混乱。经费不足同样是困扰善会和善堂发展的重要难题。民国《江都县续志》记载江都沙头镇接婴堂创立于光绪二十三年,后因经费不足而停止。此外,清代扬州地区的善会和善堂作为传统的慈善机构,大都以本籍为中心开展救济活动,其善举和义行带有明确的地域性,对其他地方的灾荒和灾民往往十分冷漠,甚至不闻不问。善堂成立前须禀请官府批准,在管理运作上也难免不受官方的控制和干预。过于强烈的地域性和官府的控制无疑阻碍了善会和善堂慈善功能的发挥。
三、结语
清代是中国古代历史上慈善事业发展最为成熟和完备的时期,清代的慈善事业在继承前代的基础上呈现出更加兴盛的局面。在官方的积极推动和民间力量的广泛参与下,清代扬州地区出现了众多的善会和善堂,其中育婴堂、普济堂、清节堂等发展最为突出。善会和善堂数量众多,分布地域广泛,其管理和经营也日趋完善。可以说,清代扬州地区善会和善堂的发展已接近或达到同时期江南地区的善会和善堂水平。通过对清代扬州地区善会和善堂设置及管理情况的考察,但可以看出,虽然部分善会和善堂由地方官员建立,但是民间力量也已广泛参与。无论是在善会和善堂的创建过程中,还是在其管理和运作方面,民间力量都发挥了重要而显著的作用。同样,即使是在民间力量创建的善会和善堂中,地方官员也在其中扮演了重要角色。民间创建的善会和善堂同样离不开官府的认可和支持。地方官员和民间力量的密切协作无疑是促进清代扬州地区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因素。我们也应该看到,清代扬州地区善会和善堂的创建和运作在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缺乏严密的管理和有效的制度保障、经费不足、民间力量参与力度相对较弱等问题,这也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教训和启示。
摘编文献:胡梦飞《清代扬州地区善会和善堂的历史考察——以扬州府辖区为中心》,《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3年3月第一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