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典故
清末民初,上海绅商包括士人型绅商、买办型绅商、官僚型绅商等,以李平书、王一亭、聂云台、朱葆三、虞洽卿、陆伯鸿、曾铸、沈缦云、沈敦和等为代表。他们在近代上海这样特殊的社会环境中,并不把追逐利润作为唯一目的,而以博大的胸怀、崇高的德行,致力于近代中国慈善公益事业,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社会的安定。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义利观”使商人面对义和利的抉择时,能够舍利取义,合理使用财富,并能致力于扶危救困的慈善事业。聂云台写于1942年至1943年间的《保富法》开篇例举了他所熟知的历史名人与晚清中兴时代的各大世家,以及“上海的大阔佬”的不同的历程。他认为沪上的商人巨贾,若用自己一小部分财产用作救济贫民之用,办几个庇寒所和施粥厂,那全上海的难民就可以得救。而他们一方面得到了美名誉,一方面作了救人的大功德,再一方面又仍然能够增加积蓄,做到“仁者以财发身”,而不是“以身发财”,实现“保富”。这是绅商阶层非常可贵的慈善思想。聂云台不仅将财富与名誉联系起来劝善,还利用中国传统文化中“福泽后裔”的宗法意识来阐述他对财富的看法,孟子曰:“君子之泽,五世而斩”。他例举的事实中,积钱多的子孙反而没有兴旺,却助长了子孙的骄奢淫逸,不肯取巧发财的,子孙反而能够兴旺。因而,他认为自己祖上能够“都发了科第做官”,都是因为一代代都发扬祖先的遗德行善积德。
佛教因果业报、修善功德思想对多数笃信佛教的绅商阶层有着深刻影响。王一亭以自身的艺术成就,亲自发起、组织书画团体助赈,还无偿捐赠出自己的书画作品。王一亭利用佛教“修福田”的行善观以劝人行善积德,并广为传播,在社会上起了很好的舆论导向作用,成为社会问题层出不穷的清末民初时期人们的精神寄托。时人记其贡献:“凡国内种种善举组织关于养老、植孤、赈灾、放生,以致周恤贫病无告之伦,非创其始,即总其成。”民国初期,佛教在上海迅速复兴,上海逐渐成为全国佛教发展中心,各种佛教团体如雨后春笋般出现,身为佛教信徒的绅商们也是积极参与其中。
以李平书、王一亭等为代表的上海近代绅商阶层在传统的慈善思想指导下,对传统慈善事业有了良好的继承和发扬,为上海近代慈善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尤其王一亭对近代上海慈善事业的贡献极大,至20世纪30年代,上海百余家慈善团体中,王一亭主持的有十几个。同样,沪上著名绅商朱葆三,不仅积极为全国的水旱灾害举办义赈,还参与创办了很多慈善组织,如佛教慈悲义赈会、上海广益中医院、中国慈善团全国联合会、上海仁济善堂等等。
上海近代的慈善事业与地方自治相结合,加上绅商阶层广泛的参与,在社会公共领域形成了具有“公益性”的近代慈善。如李平书作为上海地方自治中的重要人物,在领导自治活动的实践中将所形成的地方自治思想与慈善公益事业紧密相连,把慈善公益事业纳入整个改良上海社会的系统工程中。在推行地方自治数年中,他不仅发展实业 “办城市所需,急市民所急”,“开筑马路,修建桥梁,添设巡警,创办电灯,百废具举,规模一新”,还办中国自来水厂、闸北水电公司、贫民习艺所、上海医院等一系列的地方公益事业。同时,清末民初,其他社会公共领域的公益性慈善如城市供水、城市消防、保护动物、改良社会风气等公益事业也都有了长足发展。
清末民初的沪上绅商慈善家大多既有传统功名,又经营近代工商业,还积极参与诸多社会活动。他们凭借殷实的经济基础和先进的慈善公益观念,担负起慈善救济与社会公益事业的重任,不仅促进了民间慈善事业的发展,也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社会的稳定,还推动了中国慈善公益事业的近代化发展。
摘编文献:
夏涵《清末民初上海绅商阶层慈善公益思想及活动研究》,湖南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12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