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典故
佛教在汉代传入中国以后,随着天竺、西域僧人的来华及佛经的翻译,佛教传播迅速,信徒人数日增;至魏晋南北朝时期佛教信仰甚为蓬勃兴盛,佛教的经典、教义对人们的思想、行为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从西晋末年永嘉之乱迄隋统一这段时期(约3世纪至6世纪),华北大多处于战乱的状态,各个政权皆疲于外争或内乱,对于地方上的公共建设——如道路的建筑、桥梁的搭建、井泉的挖掘等,自是无暇亦无力顾及。佛教的福田思想鼓励信徒从事地方公共建设和社会福利事业,佛教徒与佛教僧侣致力地方公共建设,恰恰弥补了这方面的不足,使得桥路依旧维持畅通,居民及行旅之人有井泉可饮。
迄今所见佛教徒的地方公共建设事业最确切的资料为6世纪时的造像记,但早在4世纪初有关佛教福田思想最重要的经典之一《佛说诸德福田经》就被译成汉文,可能在4世纪或5世纪时,佛教徒就已经渐受福田思想的影响,而开始从事地方公共事业的建设;至6世纪时,由于佛教造像风气大盛,佛教徒建设地方公共事业时,也常同时建造佛像,因此留存的资料较多。自此一时期起,佛教徒致力地方公共建设就成为一个传统,在唐、宋及其后的时代,佛教徒的公益事业不绝如缕。
佛教的福田思想与福田事业
佛教徒的福田事业不仅包括修桥、造路、种树、掘井等公共建设事业,另有供应义餐以救济饥民,设置义冢以埋葬无名尸身等社会救济事业。
佛经中所谓的“福田”,是指人们为将来的福报所做的事,就好像播田撒种可致收获一般。西晋时僧人法立和法炬共译的《佛说诸德福田经》里提到了七种福田:“一者兴立佛图僧房堂阁。二者果园浴池树木清凉。三者常施医药疗救众病。四者作牢坚船济度人民。五者安设桥梁过度羸弱。六者近道作井渴乏得饮。七者造作圊池施便利处”。
无论城市或乡村的佛教徒都热心于上述的福田事业。如6世纪北魏洛阳城内御道东有个城坊就叫“义井里”,其得名源自于这个城坊外有个“义井”。与福田事业有关的公共建设、社会福利事业,以及兴建福田的组织,乃至于参与者,多冠以“义”字。如井叫“义井”,桥叫“义桥”,坟冢为“义冢”,供给餐食称“义食”。佛教的信仰组织称“义”、“法义”或“义邑”,成员称为“义父”、“义士”或“义徒”,创首的人称作“义首”,主其事者叫“义主”。他们所做的各种社会救济事业,也都有一个“义”字,救济饥民的食物叫“义食”,提供食物的场所叫“义堂”。
佛教徒与公共建设事业
佛教徒的造井、修桥、铺路等公共建设,都是以家族、村落、寺院或信仰团体出资合力完成的,可能一则因所需的费用与人力都较为庞大,个人或难以独立负担;二则因其牵涉到公众的利益福祉,如修桥铺路常关涉到一个以上村落居民行走的方便。所以,常以两个以上村落的佛教徒、义邑信仰团体,或是在一个寺院带领之下,众人齐心协力完成的。如河北李氏家族一百多人共同凿井种树、造像建碑。又如东魏孝静帝武定七年(549),肆州永安郡定襄县(今山西定襄)高岭以东两个以上村落的信仰组织“法义”,共同出资出力平治村落之间的道路,并造像立碑。又如隋开皇九年(589),山东两个村落信仰团体法义成员协力造桥、造像立碑。
佛教僧侣扮演的角色
佛教僧侣在公共建设工程中扮演一个重要的角色。一则由于佛教徒多以信仰团体的形式进行公共建设。这些信仰团体中通常有僧人作为指导者,因此在佛教徒俗众发起的公共建设工程中,也有僧人的参与,同时僧人可能居于幕后指导者的角色。二则有的公共建设根本就是寺院或僧人发起的。
一些公共建设常有寺院领衔号召信徒捐钱鸠工,共襄义举;由于寺院拥有众多的信徒,因此寺院僧人出面募集资金人力,则其功易成。佛教寺院或僧侣主导的公共建设最好的一个例子,是东魏时河南沁阳七个寺院僧人发起改建旧桥之举。这个造桥碑文虽然题为“武德于府君等义桥石像之碑”,表面上看起来似乎是地方官的德政,实则碑文中明白地指出这是寺院僧人之功:
“大魏武定七季己巳,四月丙戌八日癸已建。杨膺寺、金城寺、雍城寺、恒安寺、苟冢寺、朱营寺、管令寺诸师等见风烛以生悲,睹泡沫而兴叹,遂乃落发,以□□门,抽簪而□梵沏,嗟往还巨难,愍揭厉多辛,咸施材木,构造桥梁。杨膺寺发善之源,以为桥主。”(山崎宏《中国中世佛教的展开》)。
僧人积极主导地方上的公共建设的情况,一直延续到唐、宋时期,如唐懿宗咸通九年(868)在汾州高壁镇(今山西灵石东南)所建的通济桥,便是当镇兵马使张谂清商请当地咸通音院住持普安劝化民众而修成的。
结语
自3世纪以降是宗教信仰盛行的时代,不仅佛教兴隆昌盛,道教也甚为流行;就6世纪的资料看来,佛教徒无论在地方公共建设方面,或是社会福利事业方面,都比道教徒有更多的贡献。佛教徒对地方的公共建设有相当的贡献,系受到佛教福田思想的影响,笃信佛教的人士——从城市到村落人们都致力于福田的实践,凿井、修桥、铺路。不过佛教徒的福田事业也受现实因素的影响,所以在某些地区特别强调与人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交通建设,修建桥梁成为福田事业中功德最大者,而与交通有关的道路、路傍的水井也是当时人们常经营的福田事业。同时,在地方官对于公共建设力不从心之时,佛教徒基于福田思想,借助信仰团体的组织,得以顺利地鸠集资金人力,帮助地方公共建设的完成。又地方官可能较为忽略僻远的村落公共建设的需求时,村落佛教徒也常以实践福田的心理,联合一个以上村落的佛教徒协力修建桥梁、平治道路,以应付其日常生活上的需要。6世纪佛教徒和僧人的参与地方公共建设之事,也为后世唐、宋时的佛教徒所承袭,显示佛教在那些时代不仅是一个强势的宗教,同时也是一股很大的社会力量。
摘编文献:
刘淑芬《中古的佛教与社会》,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
刘淑芬《慈悲清净:佛教与中古社会生活》,商务印书馆,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