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典故
绅士作为一个居于领袖地位和享有各种特权的社会集团,也承担了若干社会职责。他们视自己家乡的福利增进和利益保护为己任。在政府官员前,他们代表了本地的利益。他们承担了诸如公益活动、调解纠纷、兴修公共工程等事务。他们在文化上亦发挥着领袖作用,如弘扬儒家社会的价值观念,维护寺院、学校和贡院等。
所有绅士都在本县承担其职责,但也有一些绅士在更大的行政区域,如本州府或本省担负职责。属于下层绅士的与县教谕和知县往来密切的县学学生,能在本县有效地发挥作用,但一般也止于本县。而上层绅士的影响和活动大部分扩展到更大区域。
在某些情况下,绅士利用自己对官府的影响,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地方官吏,但也有一些情况是,绅士凭其地方领袖的地位来达到这一点,地方领袖是其力量的源泉。
大量地方事务的实际管理都操纵在绅士手中。地方志中有无数记载表明,绅士在修桥铺路、开河筑堤和兴修水利等地方公共工程中,活动极为频繁。下面所举事例可说明绅士所从事的活动的类型,以及绅士与官吏合作的情况。
在道光朝,陕西华州有一生员“捐万金,凿山开路百余里,行人便之”。另有澄江人连江,光禄寺署正,“于茨沟创建石桥,修坡道十余里”,“施地三十二亩,以供香火及桥坡岁修费,计银二千七百有奇” (《陕西通志稿》)。据记载,嘉庆时浙江衢州有一生员花银一万四千两,用于筑桥(《衢州府志》)。
这只是许多工程中数例。这些工程均由绅士私人操办,它们在平民百姓的日常生活中十分重要。如果工程涉及区域很大,就由若干绅士集资合力来规划和实施,通常都由上层绅士为首。省里的官员往往临场指导,或在跨县的工程中帮助协调。但是,无论这些工程由官员还是绅士指导,执行时总是绅士承担主要负担。
例如,光绪五年(1879),安微庐州绅士合力建闸。庐州府贡生蒋一鉴撰文记载了这一工程,其中说到,无为州田一百余万亩,山田十仅有三,余则尽属圩田。如果建闸,每逢巨潮,封闭不过四五十日,水灾可弥,商贾播迁也可均沾其福。故文中结论说,建闸能使庐州七邑田庐生民计数百万得以保护,帑课计数十万得以保证。这项工程依靠省里大员支持,但由若干绅士设计并实施建成(《续修庐州府志》)。
上述事例还反映出一点,即这些工程常常是由绅士筹款的,或是用他们的私财,或是从当地居民中征募。然而,绅士发起和领导这些工程,却将经费成功地转移给政府负担也是常有的。
在许多地方,绅士还负责修建和主管常平仓,制订常平仓的政策是为了能稳定农产品价格,以及在必要时能救济贫民。虽然常平仓的主管人一般由知县从当地绅士中任命,但据记载,这些主管人常常由当地有权势的绅士保荐给知县。
绅士在地方福利事务中也发挥了主要作用。官吏有时只是领个头,他们邀约绅士到县署磋商,然后任命他们主管赈济局。还有一些情况是,官吏只是批准济贫、义葬、育婴堂或其它诸如此类的组织,至于经费和管理均由绅士承担。例如,某地的《育婴堂条规事宜集》中规定,育婴堂堂长应由地方神衿公举,由府县慎选品行端方,老成好善,家道殷实的贡监生担任(《南宁府志》)。江苏巡抚丁日昌曾引宋朝苏东坡所言,胥吏之辈,“贵已不可得而至矣,则将惟富是求。”为此,丁日昌认为,如诸种善举由绅士经管将比由胥吏经营,贪污要少得多。
地方志中有关绅士积极发起和运作慈善组织,以及个人热心慈善的事例俯拾皆是。家道殷实的耆老和平民有时也捐赠一些钱财,但从记载来看,这些经费开支的主要部分是绅士承担的。
虽然,在严格的意义上说,绅士一般是不掌握司法权的,但是他们作为仲裁人,调解许多纠纷。有关绅士这类事务的例子不胜枚举,故人们认为,由绅士解决的争端大大多于知县处理的。据称有一生员极善调解纠纷,所以其老家各村庄鲜有诉讼案件(《保定府志》)。还有一生员素称刚正耿直,常常为家乡的一些家庭分家拆产排解纠纷(《湖南通志》)。有一生员据说调解纠纷十分明断,十余年来其所在的庄上竟无讼案(《天津府志》)。
绅士还有维护传统纲常伦纪的职责,并积极从事传授和阐明这些纲常伦纪。他们捐献大量财务兴办书院,还捐助资金和土地,其出息用于津贴学生。他们还捐资维修文庙、先贤祠等(《鄞县志》)。
绅士通常都是科举制度的热心支持者,对官学校舍的维修总是积极参与。修造工程往往由知县发起,但工程的监造和捐资都由绅士承担。某些地方志关于官学修造的历史一直追溯至唐朝。在较早的各个时期,这项工程主要由知县经办,只是后来到了清朝,才由绅士承担了主要职责(《博白县志》)。
上述情况表明,绅士在地方各种事务中发挥了十分积极的作用。作为地方领袖,他们与官府结成联盟,自然官府本身也由绅士构成。他们在本地承担许多责任,他们担任官员与当地百姓之间的中介,就地方事务为官员们出谋划策,同时在官吏面前又代表了地方利益。在正常情况下,官府和绅士的主要利益是一致的,并且为保持社会的轮子运转和维持现状,他们相互合作,但是当他们的利益相悖时,绅士则会批评,甚至反对和抵制官府的行政,不过并不对中央政府造成严重威胁。(钟欣摘编)
摘编文献:
张仲礼著、李荣昌译《中国绅士——关于其在十九世纪中国社会中作用的研究》,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