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典故
在以儒家为核心政治意识形态的古代社会,弱势群体处在社会的边缘,在经济、社会、政治地位上备受歧视。道教作为一种从底层发展起来的宗教,其核心理念与宗教实践都充满着对弱势群体的同情、推崇、关爱与帮助,体现对社会正义的追求。
阴阳相生、男女平等
以现代文明眼光来看,人类社会主流价值观是男权的、成人男性主导的,多数宗教与哲学对女性或忽视或当作男性的工具。与老子同时代的孔子即有“惟女子与小人难养也”的感叹,尽管学者多数认为孔子不歧视女性,但其事实结果则是形成“男尊女卑”“三纲五常”的儒家主流价值观,对社会的负面影响不可否认。妇女、儿童的权益完全被成人男性剥夺;女性以成为“贞洁烈女”为荣,成为男性价值观的牺牲品;儿童是家长的附属品,其权利被长辈占有甚至控制。道教则不然,其站在妇女、儿童立场上,主张男女平等,称赞妇幼精神,堪称为弱者代言。
老子在其书中以“母”“牝”“婴儿”“水”等看似柔弱之物为道的喻体,以为看似弱者的女性却繁殖、养育了人类。正如《太平经》所说的,人类的延续乃是因为“托生于母”,因为“天下凡事,皆一阴一阳,乃能相生,乃能相养”,有男有女,人类才能维持存在,因此女性地位与男性地位是平等的。《太平经》也主张保护儿童,当时人们为了生儿子,杀害刚出生的女儿,《太平经》指出这样会造成男女比例失调的结果,会受到自然界的惩罚。在道教经典谱系里,即有《西王母修正途十则》《孙不二元君坤元经》《女功正法》《坤宁经》等为女性修炼提供的典籍;在道教神仙谱系里,则有西王母、九天玄女、骊山老母、碧霞元君、何仙姑等女性神仙,其地位与各仙班男性神仙等同;在道士传承谱系里,则有魏华存、孙不二等女道士,为道教的发展做出重要贡献。这些女性在道教中的地位与作用,在其他宗教与儒家里面是没有的。老子指出,“牝常以静胜牡”、婴儿“骨弱筋柔而握固”,妇女、儿童看似柔弱,但其以静制动、柔弱胜刚强,实际上有着比男权主导下的刚健精神更为坚韧、持久的柔性力量,对人类社会也更为有利。因为“暴雨不终朝”,男性价值观不仅不利于男性自身的可持续成长,也为人类带来争斗乃至战乱。所以人们应该学习女性精神,保护妇女儿童。
平等看待残疾人
道教中的仙人多是仙风道骨、鹤立鸡群式的优美形象,比如藐姑射山之神人,“肌肤若冰雪,淖约若处子”,虽不知其男女,但可见其风姿卓越。但另一方面,在《庄子》一书中,庄子描述了王骀、申徒嘉等众多外形丑陋、内具圣德的残疾人形象。比如支离疏“颐隐于脐,肩高于顶,会撮指天,五管在上,两髀为胁”,却因其无用之德得以在混乱的世间生存;齐等生死的断足者王骀被孔子称道;安于性命的申屠嘉令子产哑口无言等等。庄子认为“德有所长而形有所忘”,残疾人具备良好的德性,则人们就会忽略其外形的不健全。值得注意的是,庄子所谓的“德”,不是儒家信仰的仁德,而是一种不为外在名利引诱、也不为内在思虑控制的自我性情的自然发显,是一种空灵虚静之“虚”德,而不是有着仁义等实质内涵的“实”德,是为“游心于德之和”“道通为一”而与天地万物为一体的精神境界。
道教继承了庄子的这种精神,对残疾人平等视之。著名的八仙之一铁拐李,本为一相貌堂堂、文质彬彬的读书人,却因缘际会附魂于一跛脚的乞丐身上。这一故事说明道教不看重残疾人和正常人在形体上的差别,而更看重人内在的性情。甚至残疾人如果具有特殊才德,会比正常人更受道教推崇。同时,也说明道教不歧视作为社会最底层的乞丐。事实上,在道教的宗教理论中,宫女、弃妇、娼妓、乞丐以及最平凡的普通百姓,只要真诚修道,都是有可能得道成仙的。
关爱弱势群体
道教对弱者的推崇与关爱,是基于道教的慈善理念。老子以“慈”作为“三宝”之一,这个“慈”不同于儒家的仁爱。儒家仁爱的施展包含着由父母及亲人及他人的等级序列,是建立在血缘基础之上的伦理秩序;老庄的慈爱则“以道观之”,认为仁义礼乐是对真正的道德的戕害,因此要绝仁弃义,以内心生发的自然之性即虚静朴实的姿态应接世界。道教讲慈爱,超越于人伦之爱,而是以爱施与所有人,特别是鳏寡孤独等弱势群体。《太上感应篇》说“矜孤恤寡,敬老怀幼”,《文昌帝君阴骘文》说“救人之难,济人之急,悯人之孤,容人之过”,《关圣帝君正心录》说“救难济急,恤孤怜贫”“舍药施茶,戒杀放生,造桥修路,矜寡拔困”,越是弱势者,越会受到道教的救助。天师道以“义舍”施舍行路人,道教涌现出孙思邈等悬壶济世的“道医”,历代道观都以收留无家可归者、疾病难愈者为自己的分内之事。可见道教对弱势群体的关爱,不仅体现在理论上,在实践上也有积极行动。更进一步,道教将这种慈爱精神扩及到整个自然界。在著名的“楚王遗弓”的故事中,老子藏弓于天下的视野比孔子藏弓于人的视角宏阔得多。孙思邈 《大医精诚》“至于爱命,人畜一也”,《洞真太上八素真经三五行化妙诀》要求人们“慈爱一切,不异己身”“有识愿其识道,无识愿其识生”。道教对自然界的有生命者和无生命者一视同仁,所以道教有“放生”之行。而作为“万物之最灵者”的人类,对待自然界的其他生灵总是居高临下、恣意妄为,似乎人类在自然面前是强者,是自然界的征服者。道教则认识到人类不能以暂时的成功轻视大自然的力量。道教反对烧山垦荒、虐待动物等破坏自然的行为,认为人应该尊重自然、效法自然,这就是“道法自然”。比如庄子曾指出对于马牛,应该任其逍遥于草地,而不是“络马首穿牛鼻”,扭曲其自然本性使其为人所用。道教的慈善理念,对弱势群体的关注与爱护,反映了道教是一种追求社会正义的宗教。分配正义和人格平等是社会正义的重要原则,道教反对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宣扬弱者人格并不比强者差,甚至《太平经》认为女子“其好善尚乃或好于男子”,因此道教主张男女平等、众生平等。同时,道教从理论与实践上都主张对弱者在经济、生活上给予关爱、帮助,以此实现一个“天下太平”的理想社会。(钟欣摘)
摘自:杨杰《关爱弱势群体:道教的慈善理念与实践》,《中国宗教》2016 第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