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典故
明清时期是我国古代社会救济事业发展的鼎盛时期民间社会救济担负起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晋商这个崛起于明清时期的商人团体,由于民间慈善活动兴起的推动性、国家政策的激励性以及思想文化的驱动性等原因,也积极地参与到了慈善活动之中。这体现了晋商乐善好施的美德,也使晋商与社会之间形成了良性互动。然而,他们的慈善行为也是受着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尤其受时代背景及自身发展状况的影响,使得其慈善行为具有鲜明的阶段性特征。
晋商作为一大商帮兴起于明初,而在清代蓬勃发展,随着清末国势衰败而衰落。然而在历史发展的长河中,山西商人对社会的影响并未随着衰落而消失,反而让后人看到了他们身上所有的宝贵财富。他们捐钱、运粮支持了清朝统一中国的事业,体现出他们经商不忘爱国的传统,他们修路、办学、济贫、赈灾,体现了他们关心民间疾苦,担当社会重担的责任心。山西商人的慈善行为可见于历朝历代,但明清时,可谓是晋商慈善活动发展的高峰。
明中后期,晋商商帮开始成型,经济实力日益增长,面对灾荒或弱者,他们通常会伸出援助之手,此时的晋商多参与赈灾救济,也大多与朝廷官府组织赈灾有关,并未成为地方慈善救济的主力。清初至清咸同年间,此时晋商的经济实力雄厚,许多人衣锦还乡,对家乡做出了很大贡献,这能体现在晋商与地方慈善活动这一方面;同时在外地经商的商人此时事业成熟稳定者居多,也认识到慈善行为与自身的关系,所以他们都加大力度为社会做贡献,这时的商人群体性活动增强,表现在会馆的发展兴盛上,此时的慈善行为也多与会馆的慈善活动有关会馆慈善活动面向晋商同仁的慈善公益活动,含救济晋商同乡或参与当地的慈善救济等;清光绪年后,是晋商衰落后的慈善活动,此阶段晋商走向衰落,经济不济,使得许多商人面临店铺倒闭,同时加上国家内忧外患,政治环境极不稳定,对其经济的发展影响深远。而一直以来依附于清政府发展的晋商,由于清政府征收大量税款,捐输,导致晋商自身心力憔悴,于是对于社会慈善便力不从心。但在灾荒救济中,例如丁戊奇荒中,很多晋商依然尽力而为,即使在衰落时期依然为社会贡献己力,也可再一次看出其社会责任心和善心。
明清晋商慈善活动的特点
概括明清时期晋商所开展的慈善活动,可以发现有以下几个特点:
1、晋商经济发展的推动性
晋商的慈善活动是与其经济发展密不可分的,与晋商兴衰发展成正比。晋商慈善活动不能排除个人高尚品德以及国家政策鼓励等影响,但是有一点毋庸置疑,晋商作为一个商帮,其慈善事业发展与其经济发展有着必然的联系。
(1)经济水平的提高是晋商报国济民的前提。对于晋商中的个体而言往往是在发家致富后,从事了一些利民的慈善活动。因为,很多晋商是白手起家,他们对穷人的苦痛感同深受,所以便会义无反顾的帮助贫困人,但前提是他自己稍有经济实力,才能顾及到别人。所以,在经济条件达到一定水平的基础上,晋商们也可以实现其报国济贫的伟大理想,进而支持和推动其慈善事业的发展。
(2)促进商人团体的凝聚力,为慈善事业的发展整合信息和力量。当山西商人不断发展壮大,形成群体时,尤其是群体联系增强时,例如会馆的连接,商人之间互通有无,群体力量以及信息沟通效率都大过单打独斗时,这使得整个商帮的经济迅速提高。在其任何一个活动中都有着团队的力量,人多力量足,经济实力自然加强,例如会馆慈善活动中,为帮助破落商人重整旧业的资金便是群体商人共同的出资。会馆为客居异乡的失业人士提供住处和工作;还可为病人提供药物。团结的力量和经济实力都会更加强大,使得将慈善想法付诸实践更为有效。
(3)为商人提高社会地位和威望提供了经济基础,进一步促进晋商慈善事业的发展。许多商人做慈善的目的和动机是为了改变商末的传统观念。然而只有经济富裕了,商人便可以借助自己的经济实力和良好的社会地位,参与地方性公众事务,为群众谋取利益,除了对贫困人口的助困,以及赈灾等行为外,晋商还利用大量资金为所生存的空间做了公益事业,例如修路、补桥、设义学等,这些都使得乡民大受益处,同时不知不觉中提高了商人自身的威望,“乡里称善”的善商比比皆是,这样就又进一步促进其慈善事业的发展,形成良性循环。
综上所述,晋商的慈善活动受其自身经济状况的影响,其慈善活动与自身兴衰发展成正比。
2、对封建政府的依附性
晋商的慈善活动,除去自身的主动参与外,有很大一部分体现出了晋商对皇权的依附性。晋商的慈善活动有一部分原因是受政府的推动和鼓励。例如:义举可以加官进爵,可以当众表彰,从而提高自身的地位。政府的这些鼓励措施,促进了晋商参与慈善活动,以此提高地位和声望。
政府的捐输政策会严重影响到晋商的慈善活动。清朝建国初期,政府就制定了八大晋商为皇商,即可看出,晋商与皇权的紧密关系。因此,到清朝末期,政府在财政上便要极度依靠晋商,晋商的捐输十分频繁,因此也大大削弱了晋商的慈善活动。
乾隆年间政府曾将大小金川起义镇压,此时政府所需资金便依靠了晋商资源,晋商曾一次为朝廷捐助了万两白银,这是一笔不小的幵支;另外嘉庆年间因白莲教发动起义,社会动荡不安,朝廷为稳定社会动荡,不断向民间征集资金,劝捐,向晋商再次劝捐余万两白银。鸦片战争又使清政府的财政遭受重创,无力支撑军费开支,此时又靠晋商捐助。在咸丰时期,国家内忧外患,民间动荡不安,多地发生起义,最著名的是太平天国运动,一度打败清军,占领南京,建立新政府,此时清政府满目创伤,已无财力镇压起义,因此四处筹款,而在国家危难之际,又是晋商鼎力相助,捐出万两白银。此后晋商仍不断被政府劝捐。《复阳曲三绅士书》中,徐继畲感叹道:“晋商前后捐输五六次,捐款逾千万”。以上晋商的捐输过程显示出其与清政府之间的附庸关系。明末清初之时,晋商就大力支持过清军,尤其是清军入关以后,许多山西商人凭借当时对清政府的支持成为皇室钦点商人,清初的八大皇上就是由晋商组成。例如山西介休范氏等商人在清朝初期便成为为清内务府官商后,每年都与朝廷有着直接的贸易往来。并
且这些商人自清政府统治期间竭力效忠朝廷,如康熙六十年到乾隆十三年多年间,范永斗的孙子范毓額多次为清军承运军粮,帮助清廷平定准格尔的叛乱。
这种情况下,晋商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与封建政府建立关系上,尤其是多次捐输巨资为朝廷做贡献时,必定削弱了其对慈善事业的关注。因此,在近代慈善事业兴起,即江南绅商发起“义赈”,做出如此大规模,跨地域的慈善事业时,晋商依然局限于小地方性的传统慈善的原因,便是依附于封建王朝的结果。
3、文化价值的特殊性
由于受地方文化——关公文化的影响,其社会活动也带有鲜明的特色,在晋商慈善活动中表现为“忠”、“义”两方面。
“忠”于国,爱国,为国尽忠是大善。所以每次国家号召捐输助锏时,晋商都尽其所能出财出力,帮助国家胜过困难。这样的举动实则一种慈善活动。“山西素称富足。军兴以来,绅士商民人等急公好义,踊跃输将,数已不少。”
“义”于民,由于晋商重义轻利,所以在他们发家致富后不忘乡亲邻里,时常为家人或乡里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例如修桥、补路等,都是其行“义”的体现。柴星烁,字景升,“尝贸易于县北乡,不取非义之利,家致小康,积而能散。”柴星烁经商过程中,不贪图不义之财,重诚信,并在致富后,疏财仗义,帮扶邻里,“道光丙戍岁大歉,账粟百余石。又在本村出钱百余纸,以周贫乏,全活无算”。晋商宋良弼,“道光中贾于洛阳。值岁饥,土人多鬻田他徒。良弼亦以贱值得膏腴田数百亩。”两年后,当地度过饥荒,“良弼独召原主出券,反其田不荀取赢,一时颂德,制匾榜所居肆。”他并没有哄抬田价,向赎田者夺取利息,而是舍利取义,得到当地人民的称颂。还有一些晋商喜欢行义,为当地的发展建设作出重大贡献,他们积极修桥,铺路,设立义冢,使当地人民受益匪浅。阎成兰,字如羲,“行商朔平、归化、辛苦备尝,然存心爱物,喜义行。乾隆丁卯于井径县汉淮阴候背水阵处捐已资,命仲子监生沛督工四载,修大石桥十四空,车马通行,今桥头各宪表功石碑犹存。临终复留遗义庄,丁酉井径石桥马头为水所记,嗣孙附贡生安邦鸡工补修,并建河神庙以获之,直隶总督周讳无径念父子继美于庙,曰博济延以孙辅邦官貤赠昭武大夫。”张佩,幼失怙,事孀母,以家贫贸易直隶,“后家颇裕,建桥修路输金赈贫。又设义冢二所,以待村中之贫而无葬地者。”由此可看出他们行事义字当先的作风。
综上所述,我们不难看出其晋商慈善行为深受时代背景及其经济状况的影响,具有明显的时代性特征,但无论是什么时刻,晋商都不遗余力地经行慈善活动,这对社会的影响和意义,及为社会所做的贡献不能被否定。(钟欣摘编)
摘编文献:郭婷《明清时期晋商的慈善活动》(湖南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