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典故
清代重庆地区民间慈善组织的创办主要集中在道光至光绪年间,其中晚清同治、光绪时期为创办的高峰期。民间慈善组织都是在效仿养济院与栖流所的基础上创办的,也是为弥补官办慈善在社会救助中表现出的不足而设置的,这些组织的创设当是在养济院与栖流所大规模发展与运行之后出现的。养济院与栖流所至道光年间在重庆地区基本得以普及,因而民间慈善组织出现要晚于官办慈善组织。
此外,晚清时期随着外国的入侵,政局动荡,加之自然灾害频发,给各地带来不同程度的灾难与损失,社会矛盾不断激化,官方在地方社会秩序的维护与社会弱势群体的救助中所起作用越来越小,而民间力量崛起之后,积极参与管理地方事务,从而推动了一系列社会问题的解决,育婴、恤嫠、济贫及综合善堂等慈善组织的创办,其目的是为了救助鳏寡孤独贫病等社会弱者。
就某一类慈善组织的发展时间来看,施棺组织的大规模创办是在乾隆至道光年间,育婴、济贫等组织虽然在乾隆年间己开始起步,但数量稀少,大规模发展阶段仍集中在同治至光绪年间。从各类慈善组织的空间分布来看,民间慈善组织多集中于重庆府、夔州府及忠州直隶州,其他州县少有创办(见表1)。
慈善组织的数量分布存在地域差异,在90多所慈善组织中,分布于重庆府各县的数量最多,有57所,占总数的58以上;夔州府有29所,占总数的近30%;忠州直隶州有11所,占总数的11%,而城口与石柱两直隶厅未见一所。总体而言,慈善组织明显呈现东少西多的地域不平衡状态。重庆府虽然慈善组织的总数最多,但从每县平均数量来看却不占优势,夔州府平均每县4.83所,多于重庆府的4.38所(见表2)。
重庆地区慈善组织在空间分布上的不平衡不仅表现在不同的地域分区之间,在分区内部各县之间亦存在分布差异。如夔州府设置数量较多的民间慈善组织主要为万县、云阳两县,分别为12与13所,占夔州府总数的86%,其余零星分布在奉节与开县,巫山、大宁则未有创建;同样状况在重庆府与忠州直隶州表现也很明显,巴县设置慈善组织数量在重庆府辖十三个州县中亦属最多,占重庆府总数的近三分之一。而梁山县创办有5所,亦占忠州直隶州慈善组织总数的一半。万县与云阳、巴县是重庆慈善组织的集中地区,也分别形成为清代重庆东、西部两大慈善事业的发展中心。
万县、云阳等县之所以能够成为慈善事业的发展中心,首先与便利的水陆交通条件有关系,因而成为贫不能自存、老弱提挈、蹒跚乞食者时时往来之地。地处水路交汇的巴县,亦是“商贾萃集,佣工下力,穷民来渝谋食者实繁"之地。为解决大量贫民或流民的问题,慈善组织的创办数量自然也会增加。
慈善组织数量的发展依靠发达的农业或工商业基础。在清代中期以后,云阳、万县与巴县依靠便利的交通条件、丰富的自然资源发展商品经济,拥有雄厚的经济实力。云阳县凭借发达的盐业资源,成为当时县境一大都会。凭借煮盐业兴起的云安镇,也成为清代中后期少数能在县城之外独立创设育婴堂、医药局等慈善组织的场镇之一。再如万县“虽远商辖辏,百货云屯,而繁华不及巴渝,淳朴自留井闬,盖亦易治之区”,商品经济的发展,推动商绅阶层的壮大,“城乡富室重为义举”,为慈善事业的发展提供了财力与物力支持。
慈善组织的繁荣还与几县的风俗有关系。同治《增修万县志·义局》中就称:“万县民醇士厚,闾阎市井无贫富好利,人济物相习成风,其义举之多,有上行为政而下成为局者,事无小大,亦见习俗之美,故并志之以表义乡,即以励义行”。民国《巴县志·慈善》中也提到“巴县为通商大埠,陶朱、猗顿时有其人,富而好行其德者尤多有之,治城之内善举迭兴”,正是在这种贫富相济的社会民风影响下,促使民间投身慈善的热情不断高涨。
摘编文献:张嬴《清代重庆地区慈善组织的时空分布研究》(西南大学硕士论文,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