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典故
中国古代有众多的救灾思想,“救民于水火”的议论连篇累牍。史书上经常出现“数十万饥民得以生活”的记载,说明其实施的救灾政策取得了实效。但由于许多统治者为粉饰太平而巧立虚名,空有良好的救灾思想,没有优良的救灾行动。即使有一定的救灾行动,也十分迟缓,影响了实效。加上救灾政策、措施极不完善,往往产生很多弊病。
慈善救灾思想,主要是指灾后紧急救助方面的思想,包括遇灾治标和灾后补救两方面,其内容均属于事后救济。史籍上记载很多,其历史渊源可上溯到殷商时期。这种思想的产生,可以说是被逼迫而来的,因为灾害的紧急救助,为历代当政者所不能忽视,所以灾害救助方面的政策、措施层出不穷。由于属于被动救灾,它们只能是治标而不治本。概括说来,其慈善救济思想主要及措施有:
1.赈济。指灾后以钱款、粮食或实物等方式救济灾民的办法,也是最流行的一种消极救灾措施。赈济之事,自周以来已有定型。赈谷、赈银是施赈于灾民的一种直接救灾方式,工赈则是一种间接的救济方式。工赈即现在的以工代赈的雏形,它是选择灾情最重的地方,开工施赈,据考证这种方法最早为春秋齐国大夫晏婴筑路寝所用。工赈的方法多用于灾区的恢复重建或减灾工程等的建设方面,这种措施一举两得,为后世所倡导并广泛使用。历代当政者为维护其统治,巩固其政权,常常根据赈济思想采取一些救济措施。当境内百姓遭受自然灾害,皇帝“遣使发禀”,“散积藏以厚恤黎元”;朝廷提出“散财发粟”之策;地方政府“视部内灾伤大小而行赈济”用赈谷、赈银或赈贷的办法救济灾民等等,都是赈济思想的具体表现。。
2.调粟。调粟思想以孟子、李悝的论述最为精辟。《孟子·梁惠王上》说:“河内凶,则移其民于河东,移其粟于河内。河东凶亦然。”《汉书·食货志》载李悝的言论:“籴甚贵伤民,甚贱伤农。民伤则离散,农伤则国贫。故善平粜者,必谨视岁,岁有上、中、下熟,大熟则上籴,三而舍一;中熟则籴二;下熟则籴一,使民适足,价平则止。小饥则发小熟之所敛;中饥则发中熟之所敛;大饥则发大熟之所敛,而粜之。故虽遇饥馑水旱,籴不贵,而民不散,取有余,以补不足也。”史籍上常有许多减价粜官粟以赈的记载。古代调粟主要有移民就粟,即灾民自发或令其移于膏腴之地就食;移粟就民,即灾民若不能移,而别处有可移之社,则尽力移而就民;平粜,即出则减价粜,敛则增价籴。调粟。指根据受灾情况在地区间调运粮食、向存粮区移民、调整粮食价格等救灾措施。中国历史有移粟就民、移民就粟、平粜三种调粟的方式。这些都是指移粟就民、移民就粟的调粟方法。至于平粜则是一种根据丰歉情况而采用的一种调节粮食价格的方法,其一般做法是在收购粮食的过程中高价收买,在灾荒之年低价出售给灾民的一种救灾手段。
3.养恤。指对灾民进行供养、临时进行收容养护的救灾措施。归纳中国历史上的养恤方法,可分为:施粥、居养、赎子等。施粥即设粥锅为灾民放粥,是灾后实行的一种紧急救助措施;居养是对灾民进行的临时收容养护;赎子是指由政府出资为饥民赎回被迫卖掉的子女。施粥到汉代已成为一种普遍的救灾措施,以后施粥的办法推行更盛,到明代更出现了粥厂等专门从事施粥的机构。居养的做法是在灾荒之后,立安民、给药、抚婴等法令,在各地临时设立种种机构,也有固定设立的,如居养院、安济院、福田院等。居养制度历代时有废兴,名称和办法也不尽相同,但其做法一直延续到民国。赎子最早记载于商汤时代,广泛见于汉、魏、宋等时期。赎子有时也是义举之行,但更多的是由行政法令进行约束,为一种辅助的救灾措施。历代救荒者以“一民饥,曰我饥之,一民寒,曰我寒之”为体恤民众的原则,将施粥、居养、给药、赎子视为治灾救荒的重要对策。养恤思想经久不衰,对古代的救灾政策和措施影响很大。
4.除害。即提倡以人力消灭蝗虫、祛除疫病,不受天命支配的思想。我国最早的治蝗倡议者为前秦苻坚时的刘兰,而治蝗最力者是唐代的姚崇,《唐书·姚崇传》说:“讨蝗纵不能尽,不愈于养以遗患乎?”历史上的除害方法有消灭蝗虫、蝻虫,防治疫病流行等方法。除蝗的方法早在《诗经》中就有所记载,后世一些朝代有的专设除蝗的职官;防治疫病的方法起源于巫术,东汉以后,逐渐注意医治疾病和公共防疫,到清代更形成了一定的规模。
5.安辑。指为防止灾民外流而实施的一系列安抚救灾措施。历史上每次灾荒之后,大批农民流离失所,农耕废弃严重。为改变这种状况,产生了以给复、给田、赍送为主要内容的安辑办法。给复是指通过减免赋税等方法安抚灾民,以引导外流的灾民回乡重新耕作的方法。给复最早在汉代实施,后来各代皆有借鉴;给田是指给外流灾民以闲田,并减免租税,吸引灾民不外出流徙。给田方法的最早实施也是在汉代,宋、清时期应用较多;赍送是通过官府的力量将外流的灾民遣送回原籍。为保证安辑的实施,多方周济,缓赋宽逋,贷种葺庐,尚堪存活,不至流窜。
6.蠲缓。蠲缓是免除的意思,蠲缓是一种灾后减免赋税、停征地租、宽刑罚的辅助救灾措施。颁布蠲缓赋役之诏令,几乎成为历代凶荒之年以后的定制。蠲缓最初见于西周,称为“薄征”,到魏晋时更有免租、免税的提法和实践,其他朝代也因其财政制度不同而各有不同的做法,如隋唐时代的免租庸调、五代的除放、宋代的蠲租、元代的免税、明代的蠲税、清代的蠲免赋役等。这些蠲缓措施内容虽有一定的差别,但都是实行修养生息的宽松政策,以利恢复生产,抚慰安民。《周礼·大司徒》中有“薄征、弛力、缓刑”等记载,说明蠲缓思想在西周就有了萌芽。中国古代税收,几乎完全依赖土地和租赋。受灾之后,土地颗粒无收,如仍强制收取租赋,势将官逼民反。如能减免租赋,使民休养生息,对国家、百姓均有益处。《元史·张宏范传》说:“朝廷储小仓,不若储之大仓。今岁水潦不收,而必责民输,仓库虽实,而民必死殆尽。明年租将安出?曷若活其民,使不致逃亡,则岁有恒收,非陛下大仓库乎!”这可以说是蠲缓思想的根源。
7.放贷。放贷是指灾后为恢复生产,给灾区农民提供农业生产本金的做法。放贷的形式多为贷种子、耕牛、农具等,也有贷资金的。此举最早也见于西周,宋、清时期使用较多。放贷相当于现在农村农业信贷的部分内容。受灾之后,百姓不能保生计,更无力耕作。如果贷以种子,则可助其恢复生产。《宋史·王岩叟传》载王岩叟疏说:“不限灾伤之分数,并容借贷;不拘民户之等弟,均令免息。庶几圣泽无间,感人心于至和。”
8.节约。节约度荒的思想早在春秋时期就已形成,历代王朝为争取民心,凡遇灾荒,朝廷都采取节俭措施,率行垂范,以度灾荒。西汉景帝中元二年 (公元前 148年)夏大旱,朝廷内禁止酤酒。元帝初元三年(公元前46年)因旱决定罢甘泉、建章宫卫,令就归农,百官各省费等。节约的思想在历史上初为临时的救荒设计图,后逐渐发展成为节俭固本的理沦。损膳省宰,减祀禁酒,裁乐归农,就是很典型的节约度荒的措施。古代一直提倡节约物力、财力以度灾荒,常发出民饥年艰食,国家若不节俭,生灵何以昭苏的呼吁。每遇灾荒,节约思想必随之而起。可见,勤俭节约不仅仅是一种治灾度荒思想,更是崇俭固本的传统美德和升平致富的良方。(钟欣摘编)
摘编文献:杨守金著《中国特色慈善事业发展研究》(东北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