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典故
在中国传统典籍中,“慈”与“善”二词最初分开使用,并各自具有多重意义。“慈”,“爱也”,原指父母之德,后来扩展到普遍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爱。例如,春秋初年卫石碏谏曰:“君义臣行,父慈子孝,兄爱弟敬,所谓六顺也”( 《左传·隐公三年》) ;春秋中期鲁史克说:“父义、母慈、兄友、弟共、子孝,内平外成”( 《左传·文公十八年》),“慈”指的就是父母的爱。而《左传·成公十二年》载:“享以训共俭,宴以示慈惠。共俭以行礼,而慈惠以布政”,这里的“慈”就不仅仅只是指父母的爱,而可视为普遍的人与人之间的关心与爱护。“善”本义“吉祥”,又引申为完美、友好、善良、培养等意,如《论语·述而》载:“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善”即美好、完好之意。后来,随着历史的发展和文化的不断演进,“慈”与“善”的含义越来越相近,到南北朝时,“慈”与“善”便常常被放在一起使用,于是便有了“慈善”一词,如《魏书·崔光传》中载:“光宽和慈善,不忤于物,进退沉浮,自得而已”,体现着“博爱之慈”“乐举为善”的含义。
慈善一词虽晚出,但就“慈善”的现代意涵而言,先秦儒家墨家都对慈善进行了独特和精辟的阐释,其中以“仁爱”为中心的儒家思想,构筑了民本思想、大同社会等系统的理论体系,成为中国古代慈善思想最主要的渊源。
儒家自古以来就是以人为中心的文化,“仁”是儒家思想中具有广泛意涵的道德范畴,也是儒家慈善思想最基本的出发点。《说文解字》云:“仁,亲也,从人从二”。“仁”即二人相亲、相处之意。在孔子思想中,“仁”的基本含义和核心内核就是“爱人”( 《论语·颜渊》),代表人感性方面的特征。它要求人们要相互尊重、相互关心、相互帮助、相互同情,从而形成与人为善、助人为乐的精神和风尚。孔子还强调要通过内心反省来处理人际关系,协调社会,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论语·颜渊》) 。孟子继承并发展了孔子“仁者爱人”的学说,并在“性善论”的基础上,对人性进行深刻反思,推动了儒家慈善观的新发展。他提出,“仁”是人的本性之中所固有的一种内在情感,宣扬一种充满怜爱和悲悯的“恻隐之心”,也称之为“不忍人之心”。他指出:“所以谓人皆有不忍人之心者,今人乍见孺子将入于井,皆有怵惕恻隐之心。非所以内交于孺子之父母也,非所以要誉于乡党朋友也,非恶其声而然也”( 《孟子· 公孙丑上》) 。这种所谓的发自内心的“恻隐之心”是自然而然的,无功利性的,这正是人们从事各种救济和援助行动的动机所在,从而也成为促生慈善行动的“共同价值理念”。“恻隐之心”越是强大,慈善动机越是强烈。
以“仁”为中心的儒家慈善观使我国慈善文化自古以来就包含着高尚的道德伦理标准,从孔子的“仁者爱人”到孟子的“恻隐之心”,中国儒家慈善思想的道德基础不断完善起来,慈善理论不断丰富起来,对传统中国的慈善实践产生了重要影响。中华民族在这种“仁爱”之心的熏染下,涌现出许多“救孤恤贫”“周急帮困”“为善乡里”“邻里相帮”的仁人志士,还出现了一些约定俗成的慈善习俗,对鳏寡孤独、贫困废疾者给予关心和帮助。
早期儒家认识到任何社会都存在贫富分化的两极现象,而维持社会稳定与和谐最好的方法就是“富则施广,贫则用节”,要求人们合理有度地使用财富,树立正确的慈善观念。这种慈善思想扎根于人类社会的普遍意识之中,并体现在人类的社会关系中,化为群体交往的规范和原则。人们可以借此规范和原则树立理想的人格,古典儒家将显示卓越道德品质的、拥有值得尊敬的稳定的道德行为的人,称为“君子”;与“君子”相一致。孔子主张“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 《论语·季氏》);《礼记·礼运》载:“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
儒家慈善思想是一种世俗型的理论体系,不依赖宗教,强调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以人为本,肯定人的尊严,重视人的价值,试图以伦理道德的约束来直接达到人际关系的协调和发展,塑造善良的道德品格。以“仁”为核心的儒家慈善强调的是发自内心的义行善举,强调理性、人性的自觉,它抓住了人性中最基础也最能触动人的地方,那就是“爱人”。这种思想和现代慈善意识的要求如出一辙,慈善从本质上讲就应当是一种美德,是善行,是爱心,是人类最应当具备的基础伦理道德。从这一基础出发,才能涌现出真正无功利性的、无私的爱,从而达到利他甚至利天下。因此,以“仁”为中心的儒家慈善观对培养人们的道德情操、提高慈善的人伦价值有着重要意义。然而必须看到,在具体实践中,由于中国传统慈善思想产生在小农经济和家长制社会之中,人与人的血缘关系是所有关系的起点,是一个以“家”为本位的共同体,“国”是“家”的延伸和扩大。费孝通先生曾指出,传统中国建立在差别有序的“伦”至上,“在差序格局中,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人一个人推出去的……我们传统社会里所有的社会道德也只在私人联系中发生意义。”在这种格局下,儒家的“仁爱”在推及慈善思想时,表现出的是“由己推人”“由近及远”的“等差之爱”,充满了家长制的仁慈色彩。凡是和自己有亲属关系、熟识的人为近,否则为远。这使得捐赠局限在小规模、邻里乡亲等相对熟悉的人之间,很少惠及互不相熟的陌生人,从而形成了一种相对封闭和狭隘的慈善圈。
以“仁爱”为核心的儒家慈善思想,重视人的价值,强调人的重要地位,具有道德意义上的普遍性和超越性,最终指向“劝人向善”和“助人施善”。着眼中国现代慈善事业的发展,必然要在以“仁爱”为核心、以“爱人”为情感纽带的文化背景下,继续弘扬儒家慈
善思想的积极因素。同时,要坚持扬长避短、兼容并蓄,扬“博爱”弃“等差”,扬“责任”弃“功利”,从中总结有益于现代慈善事业发展的经验和启示。
摘编文献:孙燕著《早期儒家和古代犹太教慈善思想之比较》,《孔子研究》2018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