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典故
墨家是春秋战国时期与儒家作为并世显学的学派,既具有非常明显的道德至上的理想追求,也致力于经世济民的社会政治理想。墨子从当时社会下层小私有者的立场出发,提出“兼爱”思想,主张“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苦行实践“饥者得食,寒者得衣,劳者得息”的社会政治理想。墨家的思想体现和代表了社会下层民众的立场与诉求,蕴含有独特而深刻的人文情怀。虽然因为反映的是春秋战国时期诸侯争霸、天下大乱之际社会底层民众的愿望而带有历史和时代的印记,这种思想不可避免地具有历史局限性。学界在探讨我国古代慈善思想的渊源与理论基础时,往往只是着眼于儒、道、释三家思想, 在很大程度上将三家思想视作古代慈善思想渊源的全部,严重忽略了墨家思想文化中的慈善精神内涵。正是如此,笔者拟就墨家思想与慈善理念之间的关系作一梳理,以期对传统思想体系与慈善之间的关系的认识更加全面和完整。
一、“兼爱”:墨家慈善思想旳理论基础
墨子所建立的墨家思想体系中,最为核心的命题是“兼爱”他通过思考当时诸侯纷争、天下大乱的现实, 将根本原因归结于“天下之人皆不相爱”,进而提出“兼爱”的主张,并作为救世之良方。《墨子》云:
若使天下兼相爱,爱人若爱其身,恶施不孝,犹有不慈者乎?视子弟与臣若其身,恶施不慈?不孝不慈亡有,犹有盗贼乎?故视人之室若其室,谁窃?视人身若其身,谁贼?故盗贼亡有,犹有大夫之相乱家,诸侯之相攻国者乎?视人家若其家,谁乱?视人国若其国,谁攻?故大夫之相乱家,诸侯之相攻国者亡有。若使天下兼相爱,国与国不相攻,家与家不相乱,盗贼无有,君臣父子皆能孝慈,若此则天下治。故圣人以治天下为事者,恶得不禁恶而劝爱?故天下兼相爱则治,相恶则乱。故子墨子曰:不可以不劝爱人者,此也。( 《兼爱上》)
墨子提出“兼爱”的思想,主要着眼于两个方面:一是强调兼爱作为人的最基本的道德的意义。在他看来,兼可以统诸德,能行兼则自然惠、忠、慈、孝、友、悌诸德自然齐备,而不必一一用力。二是强调兼爱为天下治乱之枢纽,认为诸侯纷争、天下祸篡怨恨,根本原因在于不能相兼爱,能兼爱则一切扰乱,自然无有,天下自然大治。墨家的“兼爱”思想,具有较为彻底的平民化立场与性质。正是这种平民化立场与性质,透露出墨家对“农与工肆之人”这些弱势群体的强烈关注和悲悯情怀,传递出墨家文化与慈善思想之间内在的关联, 从而赋予了墨家思想文化以鲜明的慈善精神。
二、“ 尚同”: 墨家慈善思想旳社会理想
大同思想,原是儒家思想学说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儒家文化之最具有理想主义色彩的内容之一。《论语季氏》中,孔子说:“闻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土地人民之寡少,患政理之不均平, 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 率先提出了“均贫富”的主张。在《礼记礼运》篇中,孔子又充满温情地进一步描述了“天下为公”的大同世界:“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至此大同成为中国古代社会悬置于人们心中的理想世界。
作为与儒家思想渊源颇深的墨家,也有“尚同”思想。墨子提出“尚同”以为社会理想,反映了春秋战国之际以“农与工肆之人”为主要代表的社会下层人民朴素而又美好的生活理想,充分体现了墨学的平民性质。墨子论天之意时有这样一段话:欲人之有力相营,有道相教,有财相分也。又欲上之强听治也,下之强从事也。上强听治则国家治矣,下强从事则财用足矣。若国家治用足,则内有以洁为酒醴粢盛以祭祀天鬼,外有以为环璧珠玉以聘交四邻。诸侯之冤不兴矣, 边境兵甲不作矣。内有以食饥息劳, 持养其万民, 则君臣上下惠忠,父子弟兄慈孝。故惟毋明乎顺天之意, 奉而光施之天下, 则刑政治、万民和、国家富、财用足,百姓皆得暖衣饱食,便宁无忧。(《天志中》)墨子的这番话与儒家所勾勒的美好的大同世界,是何其相似,而我们从中自然不难体会到墨子的世情怀,以及对社会下层“农与工肆之人” 所怀有的一份悲悯与同情之心!
三、“ 行义”:墨家慈善思想旳践行方式
“义”是处理以利益关系为本质的群己关系时的道德律令与当然之则。孔子提出“义以为上”( 论语阳货》),孟子提出“惟义所在”(《孟子离娄》),皆赋予“义”以内在价值。同样,墨子将求国家人民之大利作为学说之根本,故也十分注重“义”, 视“义”为“天下之良宝”( 《天志上》),甚至认为“万事莫贵于义”。“义者,正也。以知义之为正也?天下有义则治,无义则乱。我以此知义之为正也。”《天志下》又说:“天下有义则生,无义则死;有义则富,无义则贫;有义则治,无义则乱。”( 《天志上》)将“义”提高到关涉天下治乱兴衰甚至存亡的高度。墨子将“义” 作为衡量人的一切行为是否合理的尺度,主张“不义不富,不义不贵,不义不亲,不义不近”《尚贤上》。墨子不仅在理论上高举“义”之旗帜,更注重身体力行,在实践中“行义”,弘扬、落实“义”的精神。他又以“贫则见廉,富则见义,生则见爱,死则见哀” 为君子立身行事应该依循的“四行”( 《修身》), 强烈反对为富不仁,明确主张“据财不能以分人者,不足与友”( 《修身》)。
墨子认为义事并无小大之分,重要的是每个人要尽己所能去做, 只要有益于他人,即便是平常之事,也皆是在做善事、在行义。墨子特别强调行义者要具有一份担当精神。
通读《墨子》,我们可以鲜明地体会到,比之儒家、道家,墨家具有更为强烈执着的救世意识,对人、对社会的道德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也更加积极。墨家的“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而刻苦力行、万死不辞的行为,虽然确乎酷不人情,但这种不人情,苦的是自己,成就的却是天下公平道义和万民之利,包含有一种对人民尤其是下层百姓的博大之爱在内,体现舍己为人、自我牺牲的崇高精神和人格,对后世在灾难面前民间合力互助、扶弱济贫的人道主义精神情感的形成,具有积极的影响,也鲜明地体现了博施广济的慈善精神。
总之,作为墨家学派的代表,墨子所创立的以兼爱为理论基础的思想体系,由于立足于社会下层百姓, 其思想天然地带有同情弱者、追求人人平等以及兼爱众生等内容。站在慈善理论的角度看,具有鲜明的慈善内涵。应该说,墨家的这些思想构成了我国古代慈善思想理论的重要内容,丰富了中国古代慈善思想理论内涵,并与现代新慈善理论义有相通。
摘编文献:阮堂明著《墨家文化与慈善思想》,载《中国苏州第三届寒山寺文化论坛论文集》,200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