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代表机构
上海市慈善基金会·长宁
长宁区于1994年成立上海市慈善基金会长宁区办事处,2005年1月更名为上海市慈善基金会长宁分会,2017年10月更名为上海市慈善基金会·长宁。
专职秘书处1人,专职工作人员2人,兼职财务1人。
在10个街道(镇)设立慈善工作站,站长由街道社保科科长兼任,各街道都设立慈善超市,共有22个经常性捐赠点。
坚持依靠社会、依靠基层,大力发展区慈善事业,在慈善救助金的使用上,领导和工作人员深入基层,随机抽取10%申请家庭上门进行走访,了解核实具体情况,并抽取5%与街道(镇)慈善工作站或居委干部一同上门发放救助金并同时送上慰问信,以“雪中送炭”为原则,加大救助力度,把有限的资金用在最需要资助的人群上,使慈善更贴近老百姓。
截止2012年,累计募集资金7848.79万元,救助支出5103.01万元。
2012年募捐总额820.40万元,支出金额570.6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