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4日12:59 来源:上海慈善网 作者:张秋红
中国长江上游曲折蜿蜒、千湖星布。丰富的水利资源造就了“湖广熟,天下足”的农业景象,也促进了长江水运水利业的发展。为保障水上行船安全的红船应运而生。当时船体通常涂红漆以示醒目,并显示其官船身份。后官办红船逐渐由驿传功能逐渐扩展为救生功能,因而又称救生红船。长江上游的救生红船兴起于明代末年,兴盛于清末民国时期。
历史上从岷江青神以下到宜昌都有救生红船分布。据统计,清代到民国时期,长江上游上的救生红船达97只,水手有500多名。清代救生红船主要有两种:武汉成式和蜀中成式。据《峡江救生船志》记载,武汉成式的救生船长3丈8尺,宽8尺2寸,适宜相对宽阔的江河救险;而蜀中成式救生船长3丈,宽5尺3寸,则适宜峡谷窄险处的救生。一般救生红船上的救生员人数并不固定,从2名到6名不等。清初雍正年间规定,每船6名水手,而且水手人数随便季节变化而变化。
官办救生红船形式比较单一,其经费来源主要是官府的正项拨款,如襄阳县,“救生船三只,每船水手三名,共计九名,每年工食银一百零八两,此银在藩库请领,如有解司库正杂款项银两,准其画抵不入奏销”。而地方所设救生红船中,一般是地方官员捐廉倡起,后由本地绅耆随从响应,可以说是一种地方民办公益事业。民办救生红船以善堂所设救生船局为主,民办的救生事业在清前期已有存在,但在道光之后的同、光两朝兴盛发展。官办与民办事业相辅相成,后期民办救生红船有补官办不及之用。
清代救生红船主要以救生为主,但在救生的同时也伴随着其他功能:
1、救生功能。这是救生红船的主要功能。无论是何种天气,救生红船要在江面的险要处停泊或游弋,时刻监视水面。如果水手救得活口,可获一定的报酬。例如,汉阳敦本堂规定:“在晴川阁左,道光三年绅商捐建,时以大江风浪险恶,船多覆溺,特设救生船数只,无风则泊禹功矶下,有风则游奕巨浪中,遇有不测,驶往拯救,积年全活无算”。
2、捞尸功能。江上航行难免有浮尸、货物之类。在救生的同时,救生红船还负责捞尸和打捞货物。但是必须遵循“救人为急,次及货物”的原则。水手捞得死者也可获得少量钱财奖励。
3、护漕和护航功能。漕运事关国家安定,清政府对官办救生红船的护漕功能非常重视。救生红船也与渡船或客船配合,一路保护。民国《夏口县志》中记载了敦本堂救生局的护航事例,“当水流汹涌之时,于关圣祠五显庙接驾嘴打扣巷四处各设义渡二只,以渡行人,又设护划二十只,分泊于各险要之处,专司救护行船。”
4、其他功能。伴随着救生而来,救生红船还有诸多其他功能。航船遭遇险滩或恶劣天气时,救生红船给予提前警示。另外,还有一整套救护、安葬和遣送制度。对于救活的人给与回家的路费;一些无主尸体,则送往善堂的义冢专门掩埋,救生红船船员可得到一定奖励——“有救生来堂报告者论功施赏,有捞获浮尸送堂者当即棺殓葬于该堂义地。”
清代救生红船的设置对于水上航运具有颇具影响。康熙至乾隆时期是官办救生红船事业的鼎盛期,道光以后,地方精英力量崛起,各种善堂善局纷纷建立,逐渐成为救生红船事业的主要力量。清代长江上游救生红船的救护制度在中国水上慈善救护史上有开创之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