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溯中国慈善传统] 刘宰善举

2011年2月7日16:31 来源:上海慈善网 作者:张秋红

  他,开创了中国历史上私人设立粥局赈济灾民的先河。他生前,两袖清风,坦坦荡荡地立于天地之间,孜孜不倦地实践自己儒者的人生理想。他进则关心国事,鞠躬尽瘁,退则先天下之忧而忧,呕心沥血,救济乡民。他死后,乡人为之罢市,走送他的人若都举起袖子来相连长达五十里,远来送行的人多到旅馆满满当当,朝廷赐他谧号为文清,镇江府金坛县两处先贤祠中都有他——他就是刘宰。

  刘宰是南宋著名的慈善家、文学家,字平国,镇江金坛人。他出生较清贫,中进士前依靠乡校所得,有时则在别人家中教家馆以维持生活。刘宰26岁就中了进士,“时年少气锐,视天下事若无足为。”任职州县时,他积极入世,希望建立功业,但刘宰的仕途中,南宋正值权相当政,初为韩佗胃,继则史弥远主政,有二十六年之久。因为权相连续,又由于生性耿直,不肯屈服于庆元党禁,反对韩佗胃对金用兵,不附和权势,于是只能退居乡里。退居期间他屡次拒绝荐举,到了1225年,刘宰辞官近二十年之后,又有朝廷任命,他仍然断然拒绝。

  刘宰退居乡里并没有消极隐世,独善其身,而是用一己之力兼济天下。他置社仓,维持乡里粮食稳定;创义役,提倡义务服役;三为粥,,自冬徂夏,每日食万余人;修桥路,必捐资先倡,而程其事;不仅如此,刘宰虽只是乡绅,力量单薄,但见义必为,乡里诸事不论大小,凡是可以白于有司,利于乡人的,他没有不去做的。

  而最为人们津津乐道的,则是刘宰的三次成功的私人赈饥的事迹。刘辞官后不久,于1209年,与其他乡绅合办私人粥局,救济饥饿和被遗弃的儿童。初办的时候类似于弃儿收养所,每天救济的孩童只有十几个,后来得到地方长官相助,每日竟能救济四千多人。人如此之多,管理却井然有序——救济的地点、就食的次序、住宿的卫生、费用的记录等等都安排得周到细密。1223年,因为天灾,谷物蔬菜歉收,啼饥者载于道,刘宰第二次私立粥局,其规模之大前所未有。从起初的几百人发展到三个月后的万余人,刘宰的私人捐助力量无法继续,幸亏友人赵若珪、玉甫相助,他们写信给乡中好事者求助,终于钱谷沓至,后来每日居然能食饥者一万五千多人!这样巨大的救济规模,就私人救济而言,不仅在中国历史上,就是在世界历史上也是罕见的。 1228年,因为邻县雨量过多,刘宰第三次私立粥局加以救济,并得知府捐助。刘宰为乡人尽力,乡人感念他,他的声名远扬,关于他的事迹在都城杭州都有传闻。所以明代王卓评价刘宰“文章道德”虽然高卓,“而所以加惠于乡邦者,尤盛。”

  刘宰的事迹值得颂扬,他的精神值得传承,他的赈饥形式值得我们借鉴,同时他的事迹也留给我们很多思考的地方。为什么像刘宰这样饱读圣贤书而能关心乡里或者说社区福利和救济的士大夫如此之少?为什么像刘宰这样时有善举,成就了社区公益事业但却不能发展成民间的社团组织?为什么在中国社会“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逻辑中有“身”、“家”、“国”,却独独缺少了社团?

  究其根本原因在于南宋儒家的思想局限。儒家的基本思想重“人”,推己及人,重视“人与人”的关系。正如费孝通所言,中国人的关系像一颗石子扔进水中,由己而外形成的一圈圈的人伦关系。因为重人,所以儒家看待团体,重在人群,而不是视团休为一个自成整体的单位。儒家修身、齐家,治国的理想中也没有涉及团体层面。南宋理学继承了儒家部分思想,抱定“身—家—国”的串连形式,没有注意反映中下层的发展,不愿在身、家、国之外加入已然的社团,甚至还认为有的团体是不合道义的,没有必要存在。而在宋代,社会发生了巨大变化,手工业、贸易、城市、乡镇发展迅速,中下层不断扩大。以刘宰为代表的南宋乡绅,既不是唐、五代、北宋残余的旧族,也不是北宋新兴的达官名门,而适应了南宋广大中下层民众而产生的新类型,即乡绅以私人的地位致力于社区的福利和救济。刘宰已经初步形成了社仓、义役庄等社团,但他无法加强社团机构。他三次救灾,临时设立粥局,却没有成立长久的制度。自然灾害,宗族的力量不足应付,政府容易推诱责任,这不正是需要社团的存在吗?由此看来,儒家的“身—家—国”的串连存在着极大的漏洞。刘宰这类乡绅,尽管能尽私人力量去救助,却没有办法弥补儒家思想的缺陷更改制度,这些私人的努力也只能是螳臂当车,一剂临时的膏药而已。

  参考文章〔美〕刘子健《刘宰和赈饥——申论南宋儒家的阶级性限制社团发展》及《刘宰和赈饥——申论南宋儒家的阶级性限制社团发展(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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