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上海居士佛教慈善

2014年5月12日17:18 来源:上海慈善网 作者:王盈

  民国上海居士佛教作为一种民间宗教慈善组织,构成了民国上海城市慈善网络的重要一环。

  一、常态化的社区服务模式

  民国期间,鉴于上海出现众多城市贫民急需救助,不少上海慈善团体就将施医、施药、施衣、施粥、施材等社区慈善服务作为自己的慈善内容,居士佛教组织亦如此。

  作为民国上海居士佛教最大组织的“上海世界佛教居士林”与“上海佛教净业社”,均积极展开施医、施药、施茶、施粥、施材等常规性活动,并专门成立 “施医处”、“施材处”等相关部门,通过制定具体章程,按章进行组织、管理、运作。

  资金主要来源于常捐、特捐、乐捐等,并充分尊重捐款人的意愿,专项金不得挪作它用。

  针对非常时期城市中的特殊群体,居士佛教还实施难民收容所、慈善教养院等社区性慈善服务,如上海佛教净业社在1927年成立“净业社难民收容所”。

  此外,由于当时上海出现甚多孤儿,居士佛教组织还创办慈善教育,尤以上海佛教净业社与世界佛教居士林最具代表,如世界佛教居士林创办 “第一义务小学”;净业社由关炯之创办的“净业教养院”等。不仅规模较大,还形成了自己的养教特色,是民国儿童慈善教育中不可忽略的主体之一。

  二、临时性赈灾的基本运作模式

  上海居士佛教慈善针对临时性的赈灾,往往采取三种应对途径:其一,直接由居士组织下设的慈善部或“赈灾协会”组织领导进行赈灾;其二,联合佛教僧界及相关佛教慈善团体组织临时性的赈灾领导机构进行赈灾;其三,面对大型的赈灾活动,或者自己力量不够的情况下,往往采取联合、配合、协助其他各非宗教团体的赈灾协会共同进行赈灾。

  其中,第三种情况相对简单,即主要开展劝募宣传与筹集善款,或派人员直接前往相关慈善机构在其领导下协助展开工作;第一、第二种赈灾模式,基本上按当时一般慈善赈灾的通行模式启动赈灾程序,基本运作模式与过程大致如下:

  (一)成立赈灾领导机构。当获知某地发生较大的灾情时,往往先派人前往考察灾情,然后或由居士佛教组织的“赈灾协会”,或由居士界、僧界德高望重的人出面号召组织临时性的“赈灾领导机构”,进行统筹领导。

  (二)劝募宣传,筹集善款。劝募活动的形式多样,除组织街头演讲外,主要还包括在佛教期刊或报纸上发表各种“劝募宣言”,以及通过组织各种“义演”、“义卖”方式筹集善款。在赈灾宣传阶段,沪上的报纸、电台、佛教刊物等传媒起到了重要作用,除宣传之外,还营造了由媒体引领的“慈善时尚之风”。

  (三)灾情现场考察,发放救济款物。当募集到一定数量的善款之后,就进入到“放赈”阶段。民国上海的居士佛教赈灾放赈中,一般都会派人现场考察,根据灾情轻重之别,酌情分配赈灾款物。

  (四)公布征信录。早在募集慈善捐款时,组织者就会统一印制募捐册,详细登记捐款人姓名与捐款数额,并将捐款花名册交由义赈会领导及居士组织的监察员监督查阅。待赈灾结束,统一编制《征信录》,并于报纸或佛教刊物上公开报告赈款的用途和去向。

  上述这种募、收、运、散相分离,定点、定人、定款的赈灾程序,是民国慈善赈灾的通行之责与经验之总结,有利于杜绝传统慈善贪腐事件的发生。

  三、民国上海居士佛教慈善的特点

  在近代社会转型的背景下,民国上海居士佛教慈善无论在与宗教慈善的纵向比较,还是在与其他非宗教慈善的横向比较中,都呈现出其自身的特点。

  首先,体现其内在信仰与外在慈善实践之间的一致性与自觉性。近代以来,中国佛教产生了强烈的人世转向。从民国居士佛教的慈善事业来看,无不饱含净土思想的慈悲奉献精神与“人间佛教”理想。就慈善行为来看,居士们已开始摆脱单纯功利化的“积善行德”,体现出服务社会、奉献人群,以及心系民族与国家危亡的近代慈善理念之转型。

  其次,具备形式多样化、制度细致化以及跨地域的特点。民国以来的居士佛教慈善,一方面对传统佛教慈善有所继承,但又有所变化。在慈善形式上,其将传统活动化为日常性、常规性慈善活动,还广泛开展灾荒赈济、战时难民救助、养教结合的慈善办学等新形式救助;救助对象不再局限于传统的病人、老人与极贫之人,扩大至战争难民、一般灾民、妇孺及流浪失学儿童,覆盖到城市街区较大范围的贫困人群;资金的来源也不像古代来源于官府的安排,而是靠广大信众与慈善家的捐助;就空间覆盖范围而言,突破地域性局限,将慈善范围扩展到江浙、湖南、华北、西北等国内各地,乃至日本;就组织形态来说,是一种超越了血缘、业缘、地缘的信仰共同体,加上佛教的慈悲平等思想,呈现出开放性、社会化的特征;在慈善组织与制度化方面,其尤重慈善规章制度与实施办法的细化,各部门都按章活动。

  其三,慈善主体已由封建地主、士绅转变为城市工商业阶层,且其领导核心人物往往具有多重复杂的社会身份。由《征信录》发现,参加者广泛,包括商界名流、社会士绅名流、僧侣、一般工商业者,以及教育界、演艺界、工人、小职员、家庭妇女等社会各阶层的人士,这表明民国时期的慈善事业已形成一定的社会风气,社会上愈来愈多的人认识到慈善事业的重要性,并乐于参与其中奉献自己的爱心。而从民国上海居士佛教组织的领导核心来看,主要是绅商名流,且大多具有多重复杂的社会身份,如王一亭、关炯之、施省之、黄涵之等。

  民国上海居士佛教慈善,作为中国慈善事业近代化的体现,既是中国佛教适应近代社会变革与时代需要而进行的慈善变革与实践,也是受民国时期上海乃至整个中国的民间慈善之风影响的结果。

  参考文献:

  唐忠毛.民国上海居士佛教慈善的运作模式、特点与意义[J].社会科学,20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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