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9日16:39 来源:上海慈善网 作者:王盈
杭州是明清时期著名的工商业城市,聚集了大量徽商,因而徽州商帮设立的慈善设施不少,新安惟善堂恰是其中一个集聚多项善后举措的慈善组织典范。
(一)新安惟善堂的成立
嘉庆初年,歙县徽商余锦州在杭州钱塘南栅外一图海月桥内塘地方,捐造厝所数闻,专门安置新安旅榇,但地隘房少,不足以容纳更多旅榇。嘉庆二十四年,余锦州又募得桃花山麓石井前张氏地若干,得以增建房闻数楹。余锦州卒后。其子铑顺和侄余晃继续经理厝所,并续购何姓地若干,继续扩建。道光十七年,司事胡骏誉、金高德等发起募捐,募得阚姓地2亩,建筑厅堂及厝所20余阅。次年,各县口岸分设暂柩所,名为“登善集”,专为载送新安邑棺榇,同时制定章程、规条。至此,善堂规模始备,走上有规模的运营轨道。当年即雇备只,将历年积存的旅榇分数起运回徽州各县口岸,清理厝所,催葬、代葬本地居民棺柩60余具,并规定以后每年至少运棺60具。新安惟善堂自此“一切善后事宜既详且备,故历年吾徽旅榇得所凭依,赤贫者装船送回,无嗣者置地安葬,洵可谓敦桑梓者欤”。
咸丰十年,太平军攻入杭州,“竟将堂宇市房纵焚殆尽。所有租金存款皆化为一空”。同治初年,徽商汪鉴人等见战后杭州的徽人棺木暴露荒郊,合谋重兴惟善堂以行义举,获杭州盐、茶二业商人捐助的堆金支持,外加各地商人量力散捐,先后在旧址重建厅房以及内外厝所,恢复运棺回籍。后资金渐裕,得以建筑新安别墅、翻建厝所及建亭施茶。
(二)善堂的组织管理
善堂制定章程18条、规条27条及登善集条规10条,详细规定了善堂的日常管理运作,组织管理渐渐步入正轨,运行良好。
在人事管理方面,堂中设有司总若干和司事数十人不等,大多为在杭有一定资财的徽商。惟善堂建立之初,负责的司事如李燹堂等曾捐助过经费,余晃等捐助房屋、地基、市产,成为善堂建立之初的经费依靠。后董事或司事由众人集议推荐产生,实行轮值制度,且堂中司事要恪守章程办理堂中事务,不得徇情更改,堂中主事司事需听取众人意见,择善而从,果断精干,堂中事务繁杂,各司事问各有分工。
对于财务管理,善堂自身有一套完备的财务管理制度。堂中实行公匣制度,即堂中置办公匣一具,专门存放银洋、账簿、契据等重要物件。堂中司事一人管匣,一人管钥匙,各司事按年轮流管理,互相稽查,以杜徇私挪吞之弊。每年腊月初十,众司事邀集同人结账、誊清账目并轮流管账。接受捐款时,须出收据,收到若干,填注明白,以便稽查。收集各散愿的司事按月收取,随收随交值季的司总收贮,不得挪挂分文。如捐者未付捐款,必须交代清楚以防侵匿。同时要求某些款项务必专款专用。最后还规定“每年捐款若干,支用若干,另外设立四柱细账,刊刻分送,有余不足,人人共知。十年总录一次,刊附征信录”。
道光时期拟定的善堂章程和规条还详细规定了善堂在停厝、施棺、运棺、助葬、代葬及分设义所等方面的具体细则,形成一套完备的善后流程规范,包括接棺、运棺的程序(如堂中仿照京都慈航善举设立三联票,并设报所供单);义所暂时停厝的操作流程;善堂和义所对旅榇提供捐助的条件与审查规范;每年春秋两季运棺的数量与善集的运输工具、费用、抬工定价、义地选择、安葬方法、祭祀焚纸等,十分完备。
(三)惟善堂的经费收支状况
新安惟善堂从建立到战后重建并不断扩建,经费问题始终伴随善堂的发展运营,决定着其经营状况的好坏。
就经费来源而言,善堂在战前和战后经费来源变化较大。自道光十八年惟善堂正式建立到咸丰十年,其经费主要来自个人捐输,未形成系统稳定的商业捐,经费并不十分充足,资金来源于杭州本地、徽商家乡和江南各市镇。其中官员个人捐款额虽大,但广大徽商仍是善堂经费的主要承担者,虽以杭州地区活跃的徽人、徽商捐款为主,周边地区甚至苏北、皖中地区的新安众友也踊跃捐资。惟善堂处于江南运棺网的中枢,通过这种庞大周密的运棺网络,徽商不仅互通声气,共同处理同乡公益事业,甚至彼此交流商业信息,以杭州为中枢的江南运棺网也是徽商的商业网。
太平天国战争之后,惟善堂在原来的基址上重建,恢复并扩大善后功能,经费来源有新变化。此时期可分为两个阶段,其一为同治四年至光绪四年,其二为光绪五年到光绪二十七年。前一时期,惟善堂的经费由个人捐转向个人捐和商业愿捐结合的形式,其中盐、茶、木、典等四业为主的商业愿捐渐成经费的主要来源;个人捐输款额变化幅度大,总体上呈递减之势,在经费总额中所占比例越来越小。
自光绪五年开始,惟善堂的经费采用茶、木、盐、典四个主要行业商业抽收堆金、其他行业量力助捐的形式。包括杭州徽商的茶行、茶漆业、面业、绸业、茶食业、杂货业、肉业、衣庄业等每年都有一定的愿捐。个人捐款上则捐输无多,多以代表性的l元为主,总体收入仅在几百元内。
这表明,惟善堂形成了以茶、木、盐、典为首的商业堆金及房租收入为本的稳固经费制度,足以保障善堂充足的经费,临时性的个人募捐已不必需。但徽商商业经营状况的好坏却直接关系善堂的运营正常与否。鉴于善堂捐款者和捐输堆金行业的地域范围覆盖江南主要城镇及徽州本土,故在运棺中统一接纳上游而来的杭嘉湖与苏松常各邑的徽籍旅榇,其资金来源及服务对象局限于徽人群体,具有排外性和鲜明的地域特色。
对于经费开支,善堂在施棺、购木、置买义地、安葬等善后事务上费用比例较低,但各种善后举措施行到位,每年运棺、义葬并无怠懈。自战后鉴于经费渐显充裕,呈逐年增加之势后,开始着手整修扩建善堂,如内外大堂、施茶亭、文武二帝殿宇、新安别墅和六吉堂等。同时,善堂十分注重资金的运用,扩大慈善公产,使之有所增值,一是将部分资金用来生息,以作长久的经费来源;二是积极添置房产田地,几乎每年都有添置公产的记录,仅在光绪十八年到光绪二十七年这10年时间内,善堂在杭州钱邑共置产九处,因此公产租息收入也是递年不断增加,后期成为善堂最主要的经费收人之一。交际应酬方面的支出微乎其微,一切支出都是围绕善堂日常运营合理展开。
总体而言,新安惟善堂,对于旅外经商和谋生的徽人而言,无后顾之忧,能团结乡谊,也为江浙经商的徽人提供了心灵上的归宿和慰藉;虽对政府有所依赖,但更多体现的是独立运营、以众帮众的自救自助面;更是通过建立良好的善后设施与管理制度,树立起良好的道德准则,营造了良好的社会风气。(王盈编辑)
参考文献:
王日根,徐萍.晚清杭州徽商所建新安惟善堂研究[J].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3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