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14日11:07 来源:上海慈善网
宋朝民间慈善活动不断发展,一定程度上表现为参与对象的广泛性和活动类型的多样性。除传统慈善活动主体外,在浓厚的社会慈善之风的熏染下,妇女参与慈善活动的积极性大为提高,她们成为了社会关怀救济的又一大群体。本节通过分析妇女慈善行为,进一步探究宗教信仰对妇女慈善活动的影响。
无宗教信仰妇女的慈善行为
日本学者宫崎市定提出的“宋代近世说”得到普遍认可。不仅如此,宋代时期,宗教信仰的世俗化、平民化,已为学术界所共识。因而,宋朝宗教活动丰富,妇女往往通过参与宗教活动或仪式来表达内心的信仰。而在本小节的研究过程中,暂将有宗教行为记载的女性看作女性信众,未明确记载信仰行为的女性则统一归入无宗教信仰女性。下文将对无宗教信仰妇女的慈善行为进行探究。
1.妇女宗族内部慈善行为
我国古代家庭的演变,大致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战国到秦汉阶段、魏晋到隋唐阶段、宋以后的阶段。于是,有学者将它总结为:汉型家庭、唐型家庭以及宋型家庭三种类型的家庭。其中,“宋型家庭”是典型的“三代”结构,以中间的壮年夫妇为核心,上养老人,下育子女。这样的家庭结构突出了女性的地位,使得妇女在宗族成员中拥有一定的话语权和家族内部事务的管理权。因此,妇女在宗族内部的慈善活动往往表现得较为直接和频繁,且呈现出多种不同的形式。 周济婚丧嫁娶是一种常见的妇女慈善行为。婚丧嫁娶不仅是人生大事,也是家族中的大事。其中,在婚姻事务中,嫁娶双方需要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但某些小家庭并不具备这样的经济实力。因而有能力的族人会给族内未婚男女提供一定的经济支持,帮助他们组建家庭。通过周济嫁娶的行为,维护了宗族的稳定。此外,在丧葬事务中,一些小家庭可能无力承担庞大的丧葬费用,需要其他族人或者乡里的帮助。而对于族内喜丧之事的帮衬,妇女扮演了不可替代的角色。
就动机而言,宗族内部的慈善活动,一方面是为了维持家族的稳定,另一方面则受妇女恻隐之心的影响。在救助范围和活动效应方面,宗族内部的救助相对广泛。在社会影响方面,士人在墓志铭中大肆赞扬妇女助婚丧嫁娶这一慈善行为,尽管存在夸张的嫌疑,但难以掩盖此行为对社会产生的积极效应。除了婚丧嫁娶的救助,妇女还会对贫困孤独进行救助,保障他们的最低生活水平。
救助贫困孤独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给予经济支持,一种是收养。其中,大多数妇女采取经济救助的方式,而极少使用收养孤儿的方式。就前者而言,妇女对宗族弱势群体给予经济救助,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她们主动承担宗族的责任。只要族人寻求帮助,她们就会伸出援手,但也可以看出妇女慈善活动较为松散,并没有系统的救助方案。虽然大部分妇女的慈善行为较为松散,即从个体入手进行具体的救助,但极少数能力出众的女性亦组织和参与义庄建设,进而建立一套较为长效的救助机制。妇女大都通过号召族人或者捐助资金的方式参与义庄的建设。义庄是宗族建立的用于救济族人的机构,比较著名的有范氏义庄。受范氏义庄的影响,宋朝民间建立起一系列义庄。通过上述史料不难发现,只有部分妇女在义庄的建立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般而言,参与义庄建设的妇女在家族内部的地位较高,而且大部分来自世家大族,这使她们有充足的资金和资源用于建立义庄。但建立义庄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宗族乡里的生活,因而其本身具有一定的内部封闭性,由此可知妇女的慈善活动又具有一定的内敛性。
除了上述有经济头脑,善于治家的妇女之外,有一技之长的妇女也积极参与慈善活动,但其医疗救助活动也仅限于族人。 综上,宗族内部的慈善活动一方面体现了妇女参与慈善活动的热情,另一方面表明了宋朝社会收宗敬族的思想。
2.妇女宗族外部慈善行为
对宋朝女性而言,“女不预外事”的原则限制了其参与社会活动的范围。但“内”与“外”界限的模糊不清、难以界定,又让宋朝妇女突破家内、走出闺门、介入社会有了可乘之机。因而,尽管墓志铭中关于妇女宗族内部慈善行为的记录较为丰富,但并不意味着女性的活动空间仅限于家族内部。更多时候,女性在管理小家之外,亦怀着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关怀外部社会,从事宗族外部的慈善活动。宗族外部的慈善行为大体可分为直接慈善行为和间接慈善行为。
直接慈善行为是指妇女以个人身份投身于社会活动中,参与各种慈善捐助活动。且妇女直接参与家族外部慈善活动的行为在墓志铭中多有记载。她们通常采取金钱的捐助或者是在灾年施粥的方式,救助贫苦人民。 妇女受自身活动范围以及社会关系的局限,在其从事直接慈善活动时,接济对象多为邻里乡民,慈善活动的范围较为有限,具有明显的区域性。但宗族内外并不阻拦妇女直接参与慈善活动的行为,其慈善行为还会被记录、赞扬进而广为流传。
间接慈善行为是指一些由于身份特殊又严格遵从礼教、不想抛头露面的女性,在丈夫和儿子的协助下,完成慈善活动的行为。或是劝诫丈夫和儿子来进行慈善活动,或是在家庭成员进行慈善活动时,给予经济和精神上的支持等,在此过程中,女性的慈善活动表现的较为隐性。
宋代妇女的族外慈善活动可以通过劝导家人来完成,不一定要亲身参与,身体力行。虽然妇女没有走到台前,但她们仍旧对外部的事务提出自己的建议且为家人认可,一方面,体现了妇女关注宗族外部社会的社会责任感,另一方面则体现了士大夫对于妇女慈善活动的开明态度。
不论是无心插柳还是有意为之,宋朝妇女通过自己独特的方式参与到宗族外部的慈善活动当中,运用她们在宗族内部特有的影响力,组织家庭成员完成慈善活动。当然,她们的慈善活动大多还是以宗族内部为主,在有余力的情况下,慈善活动的范围向宗族以外拓展。(钟欣摘编)
摘编文献:邵颖《宋朝妇女慈善活动研究》(温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9)